復興演習
在台美仍有正式邦交期間,雙方依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曾經舉行過許多次規模大小不等的聯合演習,其中的「復興演習」是模擬共軍犯台的最高層級演習,包括高司指揮所兵棋推演與實兵演習。其狀況想定一直到雙方斷交後,國軍自力保台的「漢陽演習」,以及持續至今的「漢光演習」仍然一脈相傳。
民國60年11月的復興演習首度進行,由我方參謀總長賴名湯上將與美軍協防司令包伯格中將擔任統裁官。此後一直到67年上半年的復興九號,共舉行八次指揮所演習(復興三、四號合併),主要的演習地點在國防部的圓山指揮所。當時尚未使用電腦兵棋,因此演習採取半計畫統裁、單方面指揮所形式。
民國43年12月2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與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在華盛頓代表兩國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勝利之光月刊13期,民44年1月。)民國40年4月23日首批美軍顧問抵台,5月1日「美國軍事援助與顧問團(Military Assistance and Advisory Group簡稱MAAG或美軍顧問團)」正式成立後,美援武器裝備陸續抵台,但此時並無美軍部隊長期駐台。直到42年7月韓戰停火,東亞局勢大致穩定後,台美雙方經過多次協商才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依此條約44年成立美軍協防台灣司令部(United States Taiwan Defense Command,USTDC),負責指揮駐台美軍各單位,司令為美國海軍中將(民國66年後降編為少將)。
歷次復興演習的共軍攻台模式,是以大規模空襲,搭配兩棲登陸與空降進行,除了復興九號先攻澎湖,其他皆直接登陸台灣本島。復興八號演習的想定中,共軍在入侵之前,先對台灣實施長達85天的封鎖,搭配海空攻擊。
每次復興演習都設定共軍發動兩棲入侵作戰,美軍協防兵力則以海空軍為主,不包括地面戰鬥部隊。通常每次美軍海軍派出兩個航空母艦戰鬥群,美國空軍派出各式戰機200餘架;另有防空飛彈、直升機、工兵等單位,總兵力數每次不一,最多為五萬餘人。
歷年復興演習推演中,我方發現不少相關問題,包括南部與東部的防空能力不足,防空飛彈與海空軍彈藥數量不夠,與助戰美軍之間無法有效協同作戰等;而後備部隊方面,國軍雖然能在5天至7天內,總共可動員23萬餘人(包括完成9個預備師的動員編實),卻缺乏火砲、戰甲車等重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