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防知性之旅的場次大幅減少,只剩四場,取而代之的是全省各地好幾十場中小規模的募兵宣導。四場之中,湖口與陸官那兩場有事無法去,空官那場又因高雄氣爆取消,剩下11月23日海軍左營軍區營區開放,說什麼也要去。

 

對海軍的認識幾近無知,真的是外行看熱鬧,還不知熱鬧在哪理。只能多貼些照片,少唬爛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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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很夠意思,主戰艦艇除了潛艦沒有出來,基隆級(紀德級)因為吃水太深進不來,可以說是全員到齊;動態戰力展示也是上下午各一場完整演出,不像大多數營區開放,只有上午高級長官到場時演一場。

 這幾年國防知性之旅的營區開放,或是軍方有關活動,募兵宣導攤位絕對是重點。眼看實施全募兵制最後期限將屆,今年軍方更是搏命演出,除了原有全省各地的招募中心外,各部隊都要參與,成果列入評比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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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招募攤位有幾十個,連軍情局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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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民國40年到57年,大專以上畢業男生不需經過考試,服役時就是「預備軍官」。隨著大專院校逐漸增加(民國58年已有約70所大專院校),每年畢業的男生從不足1000人,逐漸增加到10000多人,超過國軍需求人數,並且未經篩選素質參差,所以從58年(57學年度)起,預官改為考選,稱為「新制大專預備軍官」(預官第19期)。但是民國58、59年只有專科畢業男生要考,大學(含獨立學院)畢業男生仍為免試,60年開始大、專畢業男生都要考,碩士班畢業生則仍為免試。

 

    先是專科生要考,隔兩年大學生才要考,並不是歧視專科生,而是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以不同修業年限學制區別。簡單的說,是從56年入學的學生開始,二專、五專(五專的專四、專五才視為大專學制)的學生,於58年畢業時首先適用新制,59年加入三專,60年加入四年制大學,至於有些大學學系要唸5(獸醫系)、6(牙醫系)、7(醫學系)年的,則依序加入。

 中國陸軍畫刊5603預官改考選

民國56年公布預官考選新制,從當年入學的大專新生開始適用。(中國陸軍畫刊,56年3月)

 

    從「當然預官」變為「考選預官」,成功嶺大專男生集訓的性質也隨之改變,原來成功嶺集訓同時具有預官入伍教育及學校軍訓雙重性質,只要集訓成績及格,畢業入伍時就是預備軍官。但是預官要考之後,成功嶺集訓是「大專軍訓課程的集中訓練」,而非預官入伍教育;成功嶺集訓不再是役期的一部分,而是「折抵」役期。

 

勝利之光5901-1新制考選預官訓練

第一期新制預官入伍訓練。(中國陸軍畫刊,5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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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枯燥的題目。

    很久以前就想寫這個題目,起了個頭後才發現要說得清楚,還得先搞懂兵役學與國家動員理論,就停了下來。最近在「後備軍友俱樂部」上有軍友提問要如何區分「常備」與「預備」?於是又興起寫這個題目的念頭,所以就整理在版上與軍友的討論及回應,試試能不能說個大概,還請大家多多指正

 

    當兵時,部隊中許多肩上掛著官階、執行職務的少尉排長、下士班長,怎麼會是「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是在「預備甚麼?

    很多人以為志願役就是「常備」,義務役就是「預備」,其實這是錯的。

   

    兵役學理太複雜,難以說得清,就從清楚易懂的相關法規條文著手。

    大家都知道憲法規定:國民有服兵役義務。這裡說的義務就是「常備兵義務役。即齡役男都須經過兵役行政程序,合格的入伍服常備兵役,符合不同條件的服補充兵役、國民兵役或免役、禁役。 (順便一提,女性國民也有服兵役的義務,但憲法同時規定:有關人民權利、義務事項須以法律定之。而兵役相關法規都沒有徵召女性服義務役的條文,所以女性不須入伍服役。當然,志願從軍的女性例外。)

    義務役男入伍前,管區警員或是兵役課人員送來俗稱兵單的徵集令,表頭上印著某軍種某梯次的「常備兵」徵集令;也有人拿到的是「預備士官」或是「預備軍官」入營通知書(投考軍校的人拿到的是入學通知書)。一個是「令」,一個是「通知書」,差別就在於役男入營服常備兵役,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具有強制性,你不來就移送法辦;而進軍校成為職業軍人,或是經考選受訓成為預官、預士,則是個人選擇,可以依通知書上的時間、地點報到入營,但也可以放棄,放棄的就依法服常備兵役。

徵集令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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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寫的「金門駐軍知多少」(http://andro0918.pixnet.net/blog/post/163015160-%E9%87%91%E9%96%80%E9%A7%90%E8%BB%8D%E7%9F%A5%E5%A4%9A%E5%B0%91)承軍友網友的捧場,以及60砲長(http://a2928796.pixnet.net/blog)抬愛引介,點閱人數已接近2000人次,是我部落格搬到痞客邦後,點閱人數最多的一篇,那就再來一篇當年「金門駐軍單位知多少?」

就所查到的資料,以民國57年金門駐軍為例,總兵力約67000人(司令官為尹俊將軍),比起10年前823砲戰駐軍最高峰時的85000人,已經減少近20000人。金防部是軍團層級,但比起當時台灣南北各一的軍團,台灣是中將司令,金門是上將司令官還兼管民政;而且作戰指揮金防部也直接受命於國防部參謀本部,而非陸軍總部。

 

民57年陳大慶巡視金門

 民國57年陸軍總司令陳大慶巡視金門。(陳上將大慶先生紀念集) 

 

依照「金門防衛司令部民國57年度公文發行分類區分表」所載,當時駐防金門的單位如下,真是包山包海、家大業大,族繁不及備載:

一、 金防部部內各參幕僚及任務編組單位(共34個):

  1.  政戰一組
  2.  政戰二組
  3.  政戰三組
  4.  政戰四組
  5.  政戰五組
  6.  政戰六組
  7.  參辦室
  8.  第一處
  9.  第二處
  10. 第三處
  11. 後指部
  12. 工兵組
  13. 通信組
  14. 軍醫組
  15. 兵工組
  16. 經理組
  17. 運輸組
  18. 化學兵組
  19. 營務組
  20. 主計處
  21. 軍法組
  22. 憲兵組
  23. 聯絡組
  24. 醫療組
  25. 裝甲兵組
  26. 砲指部
  27. 研委會
  28. 幹訓班
  29. 作戰協調中心
  30. 休假中心
  31. 新兵接運站
  32. 聯檢處
  33. 太武守備區
  34. 第三訓練部隊考指部

 

二、陸軍一級單位(共1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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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年引進M16生產線計畫實現,時間正逢中華民國建國一甲子,可能命名為國造60式步槍。

 

前篇提到,民國56年3月27日,國防部長蔣經國巡視聯勤總部,當時聯勤已在進行「建新十二號」案,準備引進美國設備自製M14(57式步槍)及M60(57式機槍)。蔣部長指示:「以M14步槍及M60機槍設備,先準備籌造M16步槍之計畫,俟政府有經費時,同時也能製造M16。」5月,國防部正式函令聯勤提報「M16步槍之預備製造程序及計畫。」

6月聯勤提出評估報告,表示正集中人力籌建「建新十二號」案,無法另行規劃產製M16生產,國防部同意暫緩。

 

羅友倫先生訪問錄-試射M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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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18步槍(圖片取自www.gunmart.net)

 

民國50年代中期,陸軍在美援協助下完成初步戰力提升與現代化,整編後的15個前瞻步兵師、6個輕裝步兵師、2個裝甲師,以及軍、軍團的砲兵、工兵等單位,大致達到二戰至韓戰時美軍相對單位的戰力水準。然而這些美援二手裝備畢竟已落後20年,對岸共軍也全面換裝俄系裝備,如何進一步提升戰力,成為下一階段的目標。

當時陸軍單兵輕兵器有M1步槍、M1903步槍、卡賓槍、M1918A2自動步槍、湯姆生衝鋒槍、M3衝鋒槍等同時存在於部隊,落後「突擊步槍」及「步兵武器系統」的世界潮流甚多;性能也不如共軍已普遍配發的「56衝」(仿俄造AK47)及「56半」(仿俄造SKS)。

民國54年初,參照明德專案德國顧問團團長孟澤爾 將軍(Oskar Munzel)的建議,陸軍函請參謀本部同意向外採購20枝「斯特密 」式步槍,以供評估。「斯特密 (Cetem)」步槍源自於二戰末期德國的StG45,戰後西班牙斯特密 (Cetem)公司繼續研發,經重建的西德國防軍選用為制式步槍,並在西德H&K公司製造,定名為G3突擊步槍。

不清楚評估「斯特密 」步槍案後續發展如何,但證明陸軍已經開始思考下一代的制式步槍。

民國56年3月27日,國防部長蔣經國巡視聯勤總部,當時聯勤已在進行「建新十二號」案,引進美國設備自製M14(57式步槍)及M60(57式機槍)。蔣部長指示:「以M14步槍及M60機槍設備,先準備籌造M16步槍之計畫,俟政府有經費時,同時也能製造M16。 5月,聯勤60兵工廠提出「美造五.五六公厘系武器檢討」報告,比較M16、AR-18及「史通納63」(Stoner 63) 3種步槍的製造技術與性能諸元。當時聯勤沒有Stoner 63樣槍,所以是以書面資料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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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軍撤退來台,逐漸重整軍備,最初幾年部隊都是大陸來台的官兵,台灣籍的役男只有部分接到補充兵或常備兵的徵集令,常備兵服役2年,補充兵則是入營4個月新兵訓練後即返鄉,之後不定期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時,再入營短期服役(時間長短不一),因此稱為補充兵員,簡稱「充員。請參閱http://andro0918.pixnet.net/blog/post/163015628-%E5%85%A5%E4%BC%8D%E6%A2%AF%E6%AC%A1%E8%88%87%E6%96%B0%E5%85%B5%E8%A8%93%E7%B7%B4

目前查到的資料,民國45年之前,不定期徵集的常備兵有3期,補充兵則有4期。

此外,民國40年開始,大專畢業的男生要入營接受預備軍官訓練。 

 

民國45年1月起,台灣開始普遍徵兵,及齡役男依抽籤兵種,分梯次入伍接受新兵訓練後,分發各部隊服役2或3年。

 

普遍徵兵的基礎在建全的戶政與役政制度,過去在大陸沒有完整的戶籍登記,所謂徵兵,其實是招兵與抓兵;也有規定名額由各地攤派,或是所謂「抽壯丁」,1家有2個以上成年男子,須有1人當兵,也有每3家、5家自行協調出1名壯丁當兵。台灣在日據時期即已建立完整嚴密的戶籍登記制度,政府遷台後繼續維持,也因此才有推動普遍徵兵的基礎。

 

大陸時期的壯丁入伍後,有些會集中訓練,有些直接分發基層班排,跟著老兵邊做邊學,沒有一定做法。民國44年7月,陸軍在台灣各地成立9個「新兵訓練團」,準備負擔45年1月開始普遍徵兵的新訓任務;46年1月改稱「新兵訓練中心」(另設有砲、工、裝新訓中心),在美軍顧問的協助下,引進美式新兵訓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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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5年8月改番號為206師之前,埔頂新兵訓練中心的番號是「陸軍步兵預備第6師17旅」(65年1月至8月曾短暫使用59師的番號)。當時的預6師共有5個營區:師部、裝騎連在埔頂威武營區、16旅及砲指部在關東橋篤行營區,17旅及支指部在埔頂日新營區,18旅在苗栗斗煥坪,工兵營在新竹市湳雅營區。北部三大新訓中心,關東橋、埔頂、斗煥坪的正式番號,都是預6師所屬的一個步兵旅。

                                               

七十憶往-206師-5-1木造舊營房

民國61年左右參謀總長賴名湯到預6師視察,但無法確認是那個營區。

 

據民國61至62年間擔任預6師政戰部上校主任的王子翰將軍回憶,當時埔頂威武營區(預6師代號「威武部隊)的師部,是陸軍第一個兩層樓鋼筋水泥建築。但是民國67年因為交通大學原來在新竹市區的博愛校區不敷使用,也為了配合闢建新竹科學園區,教育部協調國防部將威武營區移撥給交通大學,成為交大光復校區的第一期工程用地,206師師部則遷至關東橋。

 

中國陸軍畫刊160國慶閱兵64年206師617旅預6師17旅新兵正步分列式.jpg

民國64年預6師奉命編組一個步兵營參加當年雙十國慶閱兵分列式,於是從全師7月入伍的1017梯及前後梯次中,挑選出身高、體格及學歷較優的新兵,編成一個閱兵營,集中到埔頂17旅訓練三個月,十月踢完正步再回關東橋16旅從新兵第一週訓練開始,直到12月才結訓抽籤下部隊。

感謝未具名網友提供:64年國慶閱兵(大漢演習)預6師是全師參加,16旅及18旅是閱兵及聽訓部隊,17旅是分列式部隊(踢正步),另外17旅還編成一個車載兵器營參加車輛分列式。兵源來自北中三個預備師(預2預6預7)的新兵,入伍時間從1天至3個月不等,集訓時間40餘天,結果這樣一個倉促成軍的新兵部隊,在17旅旅長張偉上校的嚴格精訓下,國慶日當天竟然擊敗了三軍四官校及海軍陸戰隊等單位,奪得參演部隊評比全國第一名的殊榮,張偉旅長並因而當選民國65年的國軍戰鬥英雄(後升任陸軍總部人事署三組組長)。參與大漢演習的預6師師長李俊舜、參謀長田景厚、16旅長魯在林、17旅長張偉、18旅長鄭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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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文章中,不只一次提到東莒的戰車排,一直以為那是福正營所屬的地區裝備,也一直記得是有4輛M18驅逐砲車。沒想到一錯就是30年,到最近才被網友指正,原來戰車排是西莒搜索連派駐的,而且有5輛。

(106年6月17日補充,最近又看到一位與我同時在東莒服役軍友的回憶,他就是當時戰車排的車長,在東莒時編制在步三營營部連搜索排。也就是210師69年初移防到莒光時,是將步三營(福正營)營部連的搜索排改編為戰車排,71年3月移防回花蓮後,全排又移撥回師部搜索連。

那個年代花蓮台東地區沒有編制的裝甲單位,而是由輪駐的輕裝步兵師所屬搜索連暫時改編為戰搜連,讓花東地區保有最基本的裝甲戰力。)

 

最近軍友柯董來留言,柯董就是那第5輛戰車的車長

以前東莒戰車排是屬西莒搜索連,民國76年3月我報到時,已經改隸屬193師戰搜連(師部在北竿,連部在南竿牛角嶺),所以我們是配屬在東莒,由莒指部節制,米糧油料等補給,向步三營申請,像個小媳婦一樣,爹不疼娘不愛地跟雷達站、5補點等幾個小單位,輪流擔任丙組各項評比最後一名的任務。

排上5部M-18,在77年由猛沃港開進開口笑的肚子裡,後送返台除役。

M-18砲塔不但能轉向,還有電動砲塔呢,轉起來超快,而且火砲神準喔。

 

看來老鳥道聽途說而來的記憶真的靠不住,下次去東莒,要好好數數路邊的戰車掩體到底有幾個。(106年10月24日補充: 這次回東莒,認真的數數戰車掩體,果然是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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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將於民國105年全面實施募兵制,常備部隊官兵全部都是招募的志願役。義務役役男只要經過4個月軍事訓練後,即可提前退伍,轉為後備軍人身分,稱之為「軍事訓練役」。

 偶爾翻到老資料,才知道原來太陽底下真的沒有新鮮事,這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不是新發明,60年前就有了。

 那時稱作「留學生軍訓,對象為大專及高中畢業生,取得出國留學資格,但未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沒當過兵),施以4個月軍事訓練(預備軍官入伍教育階段),結訓退伍以預備士官列管後,才可以申請出國留學。

 民國39年政府辦理遷台後首次的出國留學考試(公費及自費都要考),除大專畢業生外,也開放國內高中畢業生,如獲得國外大學入學許可及4年全額(學雜費、食宿費)獎學金,也可報名自費出國留學考試。

 大專畢業生出國留學很正常,而高中畢業生能出國留學,在當年卻是特例。先將當年高中生自費出國留學考試的人數列出:

第一次高中畢業生自費出國留學考試於39年8月4日舉行,錄取29人(男生13人)。

第二次40年4月30日,錄取30人(男生11人)。

第三次40年7月30日,錄取62人(男生39人)。

第四次41年6月9日,錄取109人(男生71人)。從本年開始,錄取留學考試之未役男生,都須入營接受4個月留學生軍事訓練。

第五次43年7月20日,錄取190人(男生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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