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朝太平天國亂起,中國開始引進近代西式火器,各地督撫各行其是,或建立兵工廠造鎗造炮,或直接購入各國武器,不但沒有全國「制式」,同一單位不同時期製造或採購的武器,零件、口徑、彈藥也常不能相通。民國以後,軍閥割據,武力就是權力,各省競相輸入或製造各式兵器,情況更是混亂,德、日、俄、英、美、法、捷克、比利時、加拿大、丹麥等各輕兵器製造國,幾乎全員到齊。北伐後全國取得形式上的統一,兵工署於民國二十四年訂頒制式步槍、輕機槍及重機槍標準,通令全國兵工廠遵行,但是因為產能不足,配合部隊整編全面換裝要到十年以後,二十六年抗戰爆發,中央軍及地方部隊(所謂的「嫡系」與「雜牌」)使用的步機槍種類之多,造成補給上極大困擾。不過在抗戰期間,經兵工署的努力,全國陸軍大致達到以7.92公厘口徑步槍(中正式或漢陽造)、二六式輕機槍(仿捷克ZB26輕機槍)及二四式重機槍(仿德國MG08馬克沁重機槍)為標準的步兵裝備。
抗戰中期,中國加入同盟國陣營後,開始得到少量英式裝備,後來的駐印軍與在雲南編練的「阿爾發部隊」則是全部美式裝備。抗戰勝利,國軍接收大量日軍裝備,為方便補給,於是將陸軍整編區分為「國械」、「美械」及「日械」部隊。
共軍以游擊戰起家,除少數自製外,武器裝備來源主要靠兼併其他部隊與戰利品,形式更是複雜。抗戰勝利,林彪率十三萬軍政幹部搶先國軍進入東北,得到俄軍移交的八十萬日本關東軍裝備,再加上連年征戰得自國軍的戰利品,民國三十八年初,林彪的第四野戰軍南下入關參加平津戰役時,已達百萬之眾,武器裝備為共軍各野戰軍中最優者。關內共軍武器則多以戰利品為主要來源。
共軍作戰有一特色,即是常由不同建制單位各派一部組成攻擊部隊,此種作法對當時共軍有許多好處,既可以戰練兵,平衡與提升各部隊戰術水準,又可激發各部隊相互競爭的榮譽心,更重要的是讓各部隊均能分享戰利品。
至於國共戰爭期間,蘇聯是否提供共軍俄製武器,大陸方面絕口不提,我方似亦無具體事證資料。應是當時蘇聯與中共均將國共戰爭定位於國內人民起義的階級鬥爭,為免落人外國勢力介入口實,蘇聯即使真有援助中共武器,數量也是相當有限。曾經看過一個說法,蘇聯將二次大戰期間美國援助蘇聯的十個步兵師武器交給中共,但是沒有其他的文獻資料佐證。
共軍戰史中常常誇稱「打敗八百萬美式裝備的國民黨軍隊」。事實上,國軍總數從未在同一時間達到此數,八百萬應是歷年累積的數量,而且當年國軍部隊「吃空缺」情形非常普遍,實際員額如有編制數的七成已是相當難得。戰爭初期國軍在帳面上還有三比一的優勢,民國三十八年後,國軍許多單位潰敗後重建,一個師往往只有一個團的兵力。例如古寧頭之役,國軍參戰部隊如以番號計,幾乎可組成三個軍,實際員額卻只有二萬多,指揮系統混亂,武器裝備不全,有些新兵連軍服都沒得穿。共軍登陸部隊則是三個師各派一個滿員加強步兵團,合計達萬人,國軍此役打得相當艱苦。
至於「美式裝備」,更是一大誤解。當時美式裝備的單位,以步槍為例,M1 Garand 半自動步槍應該還沒有,而是M1903或1917 三○步槍(手動槍機,五發裝彈),與共軍使用的七九步槍、三八步槍屬同一等級。而機槍、火炮、車輛等多人操作武器裝備更是遠遠少於二次大戰美國陸軍的編裝,所以「美式裝備」與「美軍裝備」之間是無法等同而論的。而且「美械」部隊只佔當時國軍的少數,大部分還是「國械」或「日械」單位,因此,國共戰爭期間,雙方使用的輕兵器戰力大致相同,「美械」部隊除有較多的衝鋒槍和卡賓槍外,並未特別突出。國共戰爭後期,共軍俘獲大量國軍裝備,所謂「美式裝備」部隊,共軍可能還多於國軍。
國外槍械書籍描寫民國三十八年前的中國步兵武器時,最常用的一句話就是:「槍械收藏家的天堂,彈藥補給官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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