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許多志願役長官的文章中,常提到分發到本島、外島,或是野戰、預備單位的同期同學,幾年後擔任職務高低大不相同的現象,所謂同期不同命,與義務役阿兵哥的同梯不同命相互輝映。


 


        一般說來,在晉任少校之前,除非受到影響晉升的處分(如被記大過或是年度考績太差),同期軍官的晉升與職務階層,應該是相同的。但是事實上往往不是如此,尤其是志願役軍士官實施本、外島輪調後,調到別的單位,發現同期同學成了自己的長官,真是人比人氣死人。(以前還有本、外島大移防的時代,步科的少尉在學校畢業時,所抽中的某個野戰師,大概在升到中校之前,都不會離開這個師。)


 


        各位長官,對不起,造成這種軍中倫理的混亂,我們參一的從業人員,應該要負起責任。


 


        參一業務中,有一項稱為「經歷管制」,簡稱「經管」。就是指軍、士官在晉升上階或調動職務前,除了應達到足夠年資的「停年」與「進修學歷」外,也應完成或具備一定的職務歷練。例如排長晉升副連長前,應幹滿一年半至兩年;副連長要升連長或營級幕僚,要有一年以上的歷練等。但是實務上,停年與進修學歷的限制通常都能符合,因為這是總部(甚至國防部)在管制,經管卻因為軍官職務調動是師長就能下人令,所以會出現同期不同命的現象。


 


         為什麼?有另一個政策叫做「計畫缺員」,白話文就是所謂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假設當年三軍全部編制員額是60萬人,因為不是臨戰狀態,不需要全員補滿,預算員額只有85%(假設),而實際的員額,通常又少於預算員額,所以會更少。這些計畫缺員,官、士、兵各有不同比例;本、外島或是野戰、後備單位也有不同比例。


 


        在員額不足的狀況下,為了戰備需要,所以優先補充外島及野戰實兵單位。本島的,且又是預備單位,當然員額更加不足,而部隊為了任務需要,或是維持部隊運作,只好違反經管規定,將歷練不足的幹部提前調昇。


 


         外島實兵部隊員額標準雖然較高,但也不是滿編,同樣也會出現上述狀況,只是要比本島少,連長以下的職務,大致還能符合經管的規定。


 


        當然也有例外,以苦命的萬千連長為例,因為太優秀,下部隊抽到金門南雄師後,改調南雄精誠連。精誠連是重點中的重點,優秀幹部優先撥補,也少調動。許多專業訓也儘量不給優秀的幹部去,以免影響部隊績效,反而常送訓一些擺在部隊礙眼的人(人稱「受訓公差」),好讓長官眼不見為淨。人家升不了副連長,是因為太爛,萬千長官幹了3年多排長,卻是「優秀+外島+精誠連+機運不佳+人老實不會爭取權益」。而該師的參一科軍官業務人事官(俗稱大人官),沒有做好「經管」,也該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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