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2912月,不幸我腿傷復發,只得忍痛請假離部,入院療養。302月傷癒出院,任第九戰區司令長官司令部政治部第一政治大隊隊員。這是我投入軍中政治工作的開始。」(先父自傳)







民國299月,第二次長沙會戰開始,爸爸為一四O418團第三營營部中尉副官,隨該團在湖南北部長樂街月亮山佈防,與南下攻擊的日軍第三師團交戰。10月,一四O師調往衡山休整,之後又再回到原來的駐地金井。




此時爸爸腿部舊傷日益嚴重,造成行動不便,只好離開部隊,再次住院治傷,這時爸爸24歲。



據爸爸晚年回憶,這次受到比較好的醫療照顧。醫官先割去傷口發炎潰爛肌肉,再從臀部割下一塊皮肉,移植於小腿傷口之上,休養近兩個月後,植皮與傷口逐漸癒合,但傷疤仍明顯可見。以當年戰地醫院的醫療環境與設備,這位醫官真是藝高人膽大。



 


小腿槍傷第二次住院植皮後,維持了40多年,直到爸爸70歲時,因為罹患攝護腺癌與帕金森症,身體虛弱免疫力降低才又復發。




 


出院後爸爸沒有回原來單位,而是調去第九戰區司令長官部的政治部,擔任第一政治大隊少尉隊員。自傳中沒有說明調單位的原因,猜想是因為腳傷的關係,傷口雖然癒合,但仍然無法行動自如,所以轉換兵科,從步兵調至政工。


 


抗戰八年的大部分時間,爸爸都在湖南鄉間,衛生條件不佳、痢疫橫行。爸爸也曾感染瘧疾(打擺子),在沒有足夠醫療照顧的狀況下,拖了很久的時間才痊癒。依稀記得小時候曾經聽爸爸說過,當年打擺子是喝"沙士"治好的,不知有無記錯。(沙士中含有黃樟素,有消瘴解熱的療效,但近年因有致癌風險已禁用。)




 


雖然調到上級單位,卻從中尉降成少尉。這在當年尚未上軌道的國軍人事制度中不算特殊,常有人因調職或部隊整編,新單位沒有適當的職缺,只好降階任用,因此爸爸又回頭當了兩年的少尉。


 




                    
                  




不僅如此,因為隨部隊轉戰各地多年,在調到第九戰區之前的各種經歷證件都已散失。以致到了台灣後,爸爸想要以軍官資歷累計公務年資時,銓敘部函復「經國防部查處,()()項不計」,也就是不承認民國25年至30年,爸爸在稅警總團、O師及一四O師等3個單位的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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