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寫「關餉」的事,但是也一直找不到「軍人身分補給證」的圖片,沒圖沒真相,不能看圖說故事,就不好玩了。還好找到網友七期長官的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w!pkXTgNKTREHDz0EZSWj6/archive?l=f&id=6)有補給證的相片,特別感謝同意借用。


       


 


       


      


      補給證有兩個用途,一是軍人身分證,另一就是內頁中的每月領餉的憑據--「餉條」。民國63年後,還有每月購買限額福利品的登記頁。


 


 


 


       

     「關餉」這個詞,非常多的人認為是「官餉」,因為當兵領的是政府的錢,所以當然是「官餉」,更進一步稱發薪餉為「發官餉」,其實「關」就是動詞。以下是雅虎奇摩知識查到的解釋:「就是領取的意思,本指軍人的俸給。關餉也叫關錢糧


 


        國軍在大陸時期,各部隊「吃空缺」的情形非常嚴重,一個單位實際的人數往往只有冊列數的六、七成,中間「糧」與「餉」差額都被吃掉了。退守台灣後,核實發餉是軍隊革新的重要大事。首先將財務獨立出來,由聯勤收支組統收統支;再來不論官士兵,一人一本「補給證」,每月收支組財勤官依照餉冊到各單位逐一點名,每人手持補給證驗明正身後,財勤官剪下補給證上的當月「餉條」,貼在餉冊上,薪餉由當事人當面點收簽章。作法雖然矯枉過正,但是雷厲風行之下,的確有效杜絕過去的弊端。這種費時費事的作法,後來簡化成由連隊行政統一作業,貼好餉條蓋好章,從收支組領回後轉發個人。


 


        義務役既然是義務,薪餉當然不多。我大哥民國61年入伍時,二等兵的薪餉每月新台幣240元,那是第一次石油危機前的事;民國66年我上成功嶺,比照二兵領餉,每月800元(還是600);69年當二兵時每月1000多一點。之後到71年退伍前,因為遇到第二次石油危機,物價飛漲,調薪後,上兵一個月1800元;義務役的下士3000出頭,少尉預官5000-6000左右。至於志願役,只記得中校營長是18000/月;義務役沒有外島加給,志願役只有象徵性的100元(應該是50年代留下的數字


 


        當時還沒有薪資轉帳這種先進的作法,行政領回的都是現金,一個營官兵每個月薪餉加伙食費,也有一兩百萬,還都是100元以下的紙鈔與硬幣。我們的營行政每月過海到西莒領餉,都帶著滿滿一個黃埔大背包回來,走在上上下下的戰備道十分辛苦,下坡時常常丟下背包用踢的。


 


        那年頭,東莒滿滿都是阿兵哥,陸軍步兵、砲兵、空軍防砲,加上配屬單位,大概有2000人。這裡面90%是沒有或是一年只有一次返台假的義務役阿兵哥,所以大家的薪餉都花在這小小的島上,阿兵哥錢不多,但是人多,累積起來的消費能力也很可觀。而當地的常住居民不到300人,開個小店,隨便賣什麼,都有做不完的生意。


 


        當兵的人大多心情苦悶、情緒低落,又不需存錢等放假回台灣,所以大多是吃吃喝喝花掉。東莒佔地利之便,又小又遠,大官少規矩少憲兵少,除了週一莒光夜,平常日的晚上村中都是阿兵,例假日更不用說。馬祖的物價要比台灣貴上一、二成,所以錢不夠用是很普遍的情形。錢不夠用,阿兵哥寫信回家哭窮,要家裡匯錢來,據說東莒軍郵局一個月的匯款總數超過200萬。曾有家長寫信向師長抱怨,為什麼當兵該由國家管吃、管住,每個月還要家裡寄錢?於是師部下令,所有掛號信先由連輔導長檢查,內裝2000元以上匯票或鈔票者一律退回,並查問原因,加強輔導。


 


        師部還下過一個命令,所有阿兵都要在軍郵局開戶,按階級高低強迫存款(只記得士兵每月存500元),由行政關餉時直接扣下存入。但是這個規定,在有人申訴後,沒幾個月就取消了,原因是沒有哪一個長官敢背負「扣剋軍餉」之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猛沃營參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