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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沃營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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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新的記不住,舊的忘不了的中年男人囈語。 猛沃港位於馬祖東莒島,「沃」是馬祖當地對小港灣的稱呼,是「澳」的簡寫,音ㄠˋ。民國69年5月至71年1月在東莒服役,部隊以防區所在命名,稱為「猛沃營」,不是我有多猛,當時忝任營部參一,渡過至今難忘的20個月。 一半回族、一半廣東客家血源的無趣又無聊中年男子。 台灣出生、長大、結婚、生子、付房貸。 馬祖東莒當兵。 學書、學情、學劍,俱不成,遂渾噩度日。 愛不愛台灣?當然愛,不然還能愛哪裡? 如果讓我中樂透,我會更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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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9 週五 200717:21
  • 老兵不死,已經凋零


前言


    很久以前就想寫一篇關於大陸來台老兵(老芋仔)的文章,希望能留下一些記憶。但是始終認為自己不夠資格,雖然先父也是大陸來台的資深軍官,但是原屬部隊在來台後就已解散併編,先父即離開部隊自謀生活。在我成長的過程中,並沒有機會與老兵們接觸;等到民國69年入伍服役時,已到老兵們服役的末期,野戰部隊中的老兵已不多,以個人經驗為例,一個步兵營中,不到20個老士官,而且多半不管事,與義務役阿兵哥也沒有太多的互動。


    因此,以我自己的親身經歷與見聞,實在不足以來寫這樣的文章。


    然而,在最年輕的老兵們都已經70歲,老芋仔都快要從臺灣消失時,還是忍不住寫了。不敢說可以記錄甚麼,只是希望能拋磚引玉,開一個頭,請網友們多多指正、充實。


    (過去幾十年,已有許多描述或提到老兵的新聞報導、小說、散文、雜記或網路文章,個人認為張拓蕪先生的所寫的「代馬輸卒手記」及之後一系列的「餘記」、「補記」等代馬五書,是最能夠完整、真實描述老兵的記錄。)


 


「今之聖人」


     蔣經國當總政戰部主任時曾說,老兵們是「今之聖人」。雖然他們並沒有想成為聖人,許多老兵的道德、行為也不夠格為聖人,但是他們的承受與忍耐,應該不愧為聖人的境界。


 


老兵從哪來的?


    「老芋仔」一詞,不知從何時開始,泛指為大陸來台、長期服役的軍人(近年部隊中已不見大陸來台軍人,所以老芋仔轉而成為志願役士官的俗稱,不在本文討論之內)。一般印象中,老芋仔就是指老士官,其實所有大陸來台的官士兵,繼續在台灣服役的,都應該屬於廣義的老芋仔。本文主要談的對象是老士官。


    大家一般不會深究老兵的出身或當兵的緣由,「老芋仔」也成為一種集體性的刻板印象。但據我所知,老兵不但來自天南地北,他們會成為老芋仔的原因也是百百種。以下簡單分類,不是很精確:


1.     原來在大陸時就是軍人,隨軍撤退來台。


2.     原在大陸是平民身分,為避共軍而逃難,自願或非自願、以真名或頂替他人姓名而從軍後,隨部隊來台(如藝人徐乃麟的父親)。年齡、身分相當多元,有和尚(星雲法師就是如此)、學生、青少年(孫立人將軍曾將12歲以下隨軍來台的兒童集中編為「幼年兵總隊」)等等。


3.     以平民身分隨軍撤退,來台後來編入部隊。其中一個有名的例子,是山東淪陷後,山東有1、2千名堅決反共的初、高中學生,在校長、老師帶領下輾轉南撤,歷經千辛萬苦,最後被安置在澎湖。後來澎湖的司令官強令17歲以上的男生編入部隊,引起學生反抗,帶頭的學生被污指為匪諜槍斃,是白色恐怖時期的大案。(女生及17歲以下男生則安排到員林的國立員林實驗中學就讀,也就現在的員林崇實高中。這批學生出了不少人才,如台大前校長、前國防部長孫震。)


4.     國共戰爭後期,許多部隊打散後,在大陸各地徵兵(多半是抓兵)或是納編地方保安團隊重建,之後撤退來台。如胡璉將軍的十二兵團在徐蚌會戰打散後,奉命在江西重建,胡璉規定各地依保甲攤派一定徵兵名額,所謂「每甲十二戶,共推一丁入伍。 一甲 一兵,一縣一團,三縣成師,九縣為軍。」但是既無裝備,也無給養。十二兵團在38年10月增援金門古寧頭戰役時,許多士兵都還沒有軍服可穿。


5.     民國39年年中,韓戰爆發。年底,中共以志願軍名義出兵。3年多的韓戰中,有2萬多名共軍被俘,民國42年韓戰停火,交戰各方協議,戰俘可自選歸處,有13000多人(其中有許多是原國軍官兵,因被俘或隨長官投降,而被編入共軍),選擇來臺灣,就是當年所稱的「一萬四千名(反共)證人」。這批人到台灣後,經思想教育後大部分打散編入部隊。


6.     民國38年的古寧頭、登步島及39年的大二膽戰役,國軍均俘獲數量不等的共軍,除有中共黨員與軍官身份者之外,經思想教育後編入部隊(稱為「新生戰士」)。


7.     國軍在40年代經常突擊大陸沿海,例如41年突擊南日島、42年突擊東山島,都帶回數百至上千名俘虜或壯丁,回台後經思想教育後編入部隊(亦稱為「新生戰士」)。


5、6、7三類人員都是軍中列冊長期控管對象。


8.     民國39年之後的幾年,閩、浙、粵沿海還有許多小島在國軍手中,當地以漁民為主的居民,許多被編為海上游擊隊(就是後來的「反共救國軍」)。之後國軍陸續撤守,許多人隨軍來台。


9.     國軍在大陸沿海諸島撤退時,為避免人員及物資被共軍所用,常常強制帶走當地的壯丁與糧食。最徹底的一次,是民國44年大陳島撤退,不論男女老幼、家禽家畜全部隨軍來台,所有能帶的都帶走,不能帶的炸毀。這其中許多壯丁,來台後也被編入部隊。


10.  撤退到滇緬邊區的「異域孤軍」,除原來的國軍部隊外,也吸收了不少雲南及緬甸當地的原住民。之後兩次大撤退來台以及零星來台,有許多人改編納入國軍(尤其是早期的特戰總隊)。


11.  還有一種老兵,與一般認知不同,就是台灣籍的老兵。台灣光復後與政府遷台初期,曾在台灣徵募或招考本地青年,有些被送去大陸作戰一去不返,也有不少人在台灣各地的海、空軍及聯勤單位擔任技工。這些人許多後來被納入軍職,成為長期服役的老芋仔。


 


     老士官在部隊的正式稱呼應是「資深士官」,同樣的也有「資深軍官」;相對於在台灣長大就讀官校或士校畢業的軍士官,則稱為「新制軍官」或「新制士官」。


 


   老芋仔當然不是一開始就是士官,他們也是從士兵晉升上來的;他們也不是志願待在軍隊一輩子,而是當時的規定,除非因病、因傷、因案,否則要到最大服役年齡才能退伍,例如上士50歲、士官長58歲等。或許他們才是真正的「不願役」。


    來台灣後,除了許多原來就已任官的資深軍、士官。老芋仔(那時候還不老)如果具有初中學歷或經「隨營補習教育」取得初中學歷,通常會經考選後送到「候補軍官班」(民國55年後改名專修班。專修班也有招收一般高中畢業生,但與老芋仔分開受訓)受訓一年,結訓後以少尉任官。其它的老芋仔則陸續經過士官學校或其他班隊的訓練後,晉升士官。(陸軍士校民國46年成立時,招生來源的都是現役士兵,民國54年以後才招收初(國)中畢業生及社會青年。)


所以在民國50年代以後,基本上國軍已經沒有士兵階級的老芋仔了。


 


老芋仔在部隊


    老芋仔成為軍人的原因既然有百百種,自然三教九流、龍蛇雜處,什麼人都有,多半又不是志願從軍,退伍卻遙遙無期;而孤家寡人在台灣,家鄉音訊全無,不知何時才能回家再見到親人,當年部隊生活又十分艱苦,那種身體與心理的苦,不是我們所能體會的。


   


    老兵的來源複雜、素質參差、身心苦悶,自然產生很多問題。831與明德管訓班,當年設立的目的,主要都是為了老兵。


 


    幾十年的部隊生活,老士官早已練就一身生存法則,部隊對他們也很禮遇。    到我當兵時(民69-71年),部隊中的老士官絕大多數已是士官長階級了,只有少數仍是上士,而沒升士官長的原因,大多是不想再留在軍中,等到50歲就可以退伍。


    國防部曾有規定,年滿45歲的士官兵,可以不隨部隊操課,也免服勤務,早晚點名及三餐到即可,當然莒光日還是要上的。實際上,許多老士官雖然佔連上副排長或行政士官長的缺,卻分散在營區的庫房、伙房、福利社,或是靶場等,有自己的小房間,自己開小伙或是單獨到廚房打菜飯,很少出現在連上,甚至有義務役阿兵哥到退伍時,都不知道自己連上有老士官。留在連上的,也幾乎都有自己的小房間,反而排長要睡通鋪。


    除了名字還掛在連上,老士官日常生活大都是「自主化管理」,出入營區也沒聽說過要假單。但是老士官畢竟當兵幾十年,自有分寸。養豬、養雞與種菜,是老士官最常見的日常活動,除了寄託感情、打發時間,賺點外快也不無小補。


 


    更多的老士官集中在各級指揮部的本部連、或是學校、醫院、廠庫以及總部、國防部的勤務連。如今已不存在的警備總部所屬之警備部隊(制服為深藍色),也有大量的老士官,負責台灣各地重要廠庫及交通設施的衛哨,也有部分的海防由警備部隊擔任。這些老士官因為通常不會再調動,許多都結婚成家。


 


    民國70年前後,留在野戰部隊中的老士官,一個連大多不過幾個人,全營也只有10幾20人。大半的老士官都不管事了,但是如果仍在負責實際工作的,那種功力讓人嘆為觀止,沒有業務搞不定,沒有料件弄不到;裝檢、演習、測驗或移防,老士官一出手,義務役只有靠邊站,真的是當兵當成精了。


 


    各級部隊長對老士官也相當禮遇,逢年過節由師長、旅長請吃飯;有意見,直接反應到師長,一般連、營長還不在眼裡;年度考績年年甲等;部隊移防、調動都先安排老士官的落腳處。然而,想想也是可憐,老士官的一身家當,常常也就只有兩三個漆成軍綠色的木頭內務箱。


 


     台灣戶政制度完善,老士官有軍籍當然也有戶籍,有補給證也有身分證。但是部隊駐地不定,也多半沒有門牌號碼,又要保密防諜,因此無法設籍。所以單身老士官的戶籍,都以師、軍團或區域為單位,集中於「國防事業共同戶」。


 


老士官與部隊倫理


    老士官在部隊中,還有一個很大的作用,就是維繫部隊倫理。


    老兵大半輩子在軍中,部隊就是他的一切,階級是他建立自我尊嚴的唯一支柱。對階級,尤其是士官階級的挑戰,就是對他的挑戰。因此,即使老士官不管事,但是如果有士兵對連上士官(不分老、菜或志願役、義務役)不敬,就會被老士官視為對整個士官階級的侮辱,那事情就大條了。


    而快退伍的義務役阿兵哥自稱老鳥,當年也是說說而已,沒有形成所謂的「制度」。有老士官在,誰敢自認是老鳥而擺爛。當三年一特兵很老嗎?士官長當了三十年。


    我一直認為,陸軍基層部隊在民國80年的前後幾年,之所以是「學長制」濫用最嚴重的時期。主因之一就是最後一些的老士官,在民國70年代後期陸續退光,基層連隊的穩定力量消失、倫理逐漸瓦解,所以出現各種亂象,甚至有上兵可以要菜下士洗餐盤、「晚點名」的離譜現象。其實大家都當兩年兵,上兵能算老兵嗎?大家都是兵,稱呼「學長」是客氣,不是官銜。


 


消失的老芋仔


   每一個老兵,都有一個很長的故事,充滿了無奈與不堪回首。50年前號稱的60萬大軍,如今在世的恐怕不到十分之一。當年他們也只是10幾歲到30幾歲的青壯年,不管今天的人怎麼看他們,至少在那個時候,無論志願役還是不願役,他們守著台灣,讓老共沒有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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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參一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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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6 週五 200708:38
  • 參一雜憶之七--停役兵


古今中外都有人因為不同原因免服兵役,也有不少人想盡各種方法逃避兵役。台灣自民國45年開始普遍徵兵以來,政府為維持兵役的平性,下了很大力氣去矯正以往逃避兵役、冒名頂替、攤派壯丁等種種惡習。當年「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所訂的刑責可是相當重。以前常聽到一句話:「台灣只有兩件事是公平的,一是聯考,一是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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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參一雜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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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4 週三 200709:16
  • 參一雜憶之六--天兵闖通關



       69年8、9月,當年的大專兵陸續下部隊,也是撥兵的高潮,每一航次一般兵加上大專兵,分到營裡都有十幾人。但是東莒位於撥兵的末端,分到本師的新兵,在南竿下船時,被支援南竿的步二營先挑走。換船到了西莒碼頭,西莒步兵、炮兵營的文書,再跟師部參一科哈啦一番,又挑走一批。等到我們在東莒猛沃港灘頭接兵時,看到下船的新兵,還真是讓人嘆氣。也無怪本營每次送士官隊受訓人員的素質,總讓幹訓班抱怨,而步二營送訓的總是當期士官隊的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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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參一雜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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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25 週四 200710:17
  • 參一雜憶之五--退伍25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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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參一雜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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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20 週六 200713:57
  • 旅美見聞--槍之二三事

**本篇寫於民國85年,原發表於交大資科bbs。早年的作品,相當不成熟,錯誤與不足之處也多。雖然發表之後,得到許多網友指正,但是因為bbs的文章更改不易,許多疏誤的地方,都沒有修正。此次重貼,修正了一些錯誤,但是還是請大家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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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武器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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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17 週三 200715:51
  • 陸軍基層編制問題

   

這也是一篇舊作,初次貼於交大資科BBS的Weapon版時,承蒙  24個比利,Dr.X, mdx, zaku, RHC, 想飛的史萊姆,黃色北極熊,薪水小偷,BBKing, 濁水溪畔的橘, Lucifer等先進指正,


部分意見已納入本文,謹此致謝。2007/1


 


   各網路軍事版中,常常有版友抱怨陸軍基層營連編制的不合理,當過基層單位業務士(兵)的,更是有切膚之痛。 [驗證精實案]作者楊兄在書中對此情形,有極為深刻的描述,相信當過參一的人,都深有同感。在精實案部隊改編後,此一情形似乎並未改變,所以作者說:精實案前如此,精實案後也是如此。


 


    我服役時擔任步兵營營部參一(上兵文書),雖然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但是這幾年在網路上看大家的討論,陸軍基層單位的編制問題,似乎並沒有多少改變,尤其看了[驗證精實案]一書後,更是十分感慨。因此,想就我的一些思考心得,就教於各位網友。有不週到或錯誤的地方,還請大家多多指正,先謝謝大家。


 


    由於自身經歷和所知有限,本文的討論侷限於陸軍基層營連,尤其為步兵單位。不過我想一些基本原理與各兵種是相通的。


 


一。軍隊為何如此編裝


 


   每個單位都有一份[編裝表],規定該單位的組織方式,人員數量與所配賦武器裝備種類,就是[驗證精實案]書中所提到的[不可毀壞的神諭],因為這是該單位之所以存在的依據。每一單位因其擔任的任務,與在整個軍隊中角色或功能的不同,依據達成此一目標所需人員數量,職務分配及所需不同武器裝備的形式與數量,訂出來該單位編裝表,就是所謂的[編制]。 有了編裝表,所以才說某甲佔第二排第五班上兵步槍的[缺],配備65K2步槍,某乙佔第一排火力班上兵機槍的[缺],配備T74排用機槍。


 


    本文討論集中於[人員與組織]部份。


 


   要訂出一個步兵連乃至整個陸軍的編裝,首先要確立軍隊存在的目的,與希望達到的功能,歸結就是一句老話:[軍以戰為主,戰以勝為先],或是老共解放軍近幾年最愛說的:[一切為打贏]。 一切的編裝都是為了達成此一目標而存在,而制訂。


 


   既然部隊是為了作戰而存在,不是為了救災,不是為了助民割稻。所以編裝必然是為了作戰需要而訂,一切都是為了利於作戰。這中間就產生一個矛盾,因為世界上絕大部份軍隊,非作戰狀態時間是遠遠多於作戰狀態時間的。即使是在大半個世界都打成一團的第二次世界大戰,部隊處於訓練,駐防及整補的時間,也是多於在火線上開槍開炮的日子。但是部隊在駐地與在戰場運動作戰時的狀態,是有很大的不同,在火線上彈藥即將用盡,連長不可能找連彈藥士填憑單,再找連參一蓋關防,再批洽公單讓彈藥士去營部。連長會叫傳令來,直接用拐拐或軍線向營部要求立即補給,營彈藥士也不會等到連上送來憑單,請營長批示後再簽提領單,派車單。但部隊也不可能同時有兩套編裝,一套開火時用,一套下火線時用,所以當然選擇有利於作戰的編裝,否則要軍隊幹麼。這種矛盾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會存在。


 


   以國軍陸軍步兵來說,[連]是基本的作戰單位,負責遂行戰鬥任務,[營]是基本的戰術單位,負責指揮,支援與協調所屬各連達成任務。在精實案前[旅](非獨立旅)只是指揮機關,不負責下層單位的勤務支援, [師]則具有完整的指揮,支援與後勤功能,精實案後,師級機關被聯兵旅級機關取代。這個定義並不嚴謹也不官方,是我對陸軍各級單位功能的了解與多年來所看到的相關資料綜合。


 


  先從編裝的理論上來看,


 


    既然[連]是單純的作戰單位,因此編裝上儘可能提高戰鬥員的數量,也儘可能的減少非作戰兵科人員的比例,所以我們在步兵連及兵器連的編制中,能夠找到所謂[業務兵(士)],以前大概只有一個政戰士,一個上兵文書,一個行政士官長(連士官長或士官長督導長),三個[缺]而已。


 


    精實案後如何不清楚,但想必不會多。這也是為何有些大官夸夸其言說:連級不辦公文,不辦業務。從編裝理論和編裝表上看,的確,連級沒有辦業務的能力與編制。不但無法辦業務,連燒飯也不能,因為步兵連沒有食勤兵的編制。


 


    當然,連不可能沒有業務,基本的人事、後勤補保表單,各項工作、操課、衛勤的紀錄簿冊是免不了的,那又該誰辦? 答案是:政戰業務由輔導長及政戰士辦,其他由副連長(也就是連長的幕僚長)負責承辦或督導行政士官長及文書辦理。沒想到副連長除了走來走去閒晃等著升連長,還有如此責任吧。另外,三個排長也有兼辦業務的職責。


 


    那基層業務主要該誰辦,[營部及營部連]辦。舉例來說,營部連有全營五個連中唯一的食勤班(組)的編制,換句話說,全營的伙食應該是由營部連負責供應,因此各連也應該沒有採買、糧粖、膳勤等業務。


 


    依此類推,從參一到參四,政一到政四,連級所要負擔的業務的確很少。但是翻開營部連的編裝表,營部組辦業務的士官兵[缺]也是少的很,遠遠不及實際業務需要。


 


  那該誰辦,依照編制,應該是營部的各幕僚軍官辦,營部連編裝表中少數的業務兵(士),只是協助營部各參軍官的人,打打字,送送文,印印報表文件,而不涉及業務實際內容。


 


    神秘吧,幾十年來,多少萬個阿兵哥業務兵(士),原來做的都是以連代營,以兵代官,以士代官,沒有名份的黑市勾當。也形成營部業務兵可以下公文下電話紀錄去指揮五個連的怪異現象。


 


   所以,從編裝的理論上看,[業務]是[軍官及中高階士官]的職責,不信請翻貴單位編裝表,有業務職稱的,如[人事官][後勤官][作戰訓練士],其編制階級有無低於中士的。


 


至於[文書兵],很抱歉,只是跟著官打雜跑腿,而不是去簽公文,擬計畫的。營連如此,旅、師、軍團、總部更是如此。有名有分的[上兵文書]都僅是如此,更何況那些佔了一些其他缺,而實際上卻是負擔沉重業務的兵。這些[業務兵]根本不該存在,他們應該依照編制,去當步槍兵、擔架兵、通信兵等等。當年服役時,常常有長官發飆,罵我們業務兵:再如何如何,就要你[歸建]。[歸建]者,[歸回建制]也。 就是不做業務,回到你佔缺的班排,去做你原本該做的步槍兵、擔架兵或是通信兵。其實除非你爛到不行,長官才不敢要你歸建,要不然業務誰做,長官可不會做那些他們該會也該做的業務。


 


   這樣的編制可笑嗎?為什麼幾十年來陸軍編裝改了多少次,卻始終存在這樣的問題?我的答案是:這樣的編裝是為了作戰需要而訂。軍以戰為主,如果部隊在前線交戰,或在戰區中運動,這樣的編制讓步兵營連發揮最大的戰鬥效能,所以編裝如此。


 


   這樣的編制又是哪來的?從民國43年中美協防條約簽訂以來,美軍顧問團的各級顧問一度深入到營級,將陸軍從戰術思想,武器裝備,部隊組織,人員訓練全部[美化],說得精確一點是[二次大戰的美國陸軍化],適應廣正面戰場的大兵團作戰,這和當時準備反攻大陸作戰的需求相符,自然很快被國軍接受,雖然經歷過幾次大規模的改編,中美斷交也已超過20年,但是此種影響已是根深蒂固。相形之下,精實案中聯兵旅的成立,算是幾十年來,最有創意的,也較符合防衛台灣需求的一次改編(雖然其中也抄了不少美軍編裝)。


 


    這樣的編制切合實際嗎?每一種編制都有其理論基礎與時空背景,所以我們很難說哪一種好不好,對不對。只能說合不合需要。前面說過,陸軍因襲美國陸軍二次大戰的編裝,符合當時反攻大陸作戰的需要。 


   廣正面大兵團作戰,常常以師為單位調度,以團為單位進行戰術行動。營與連是第一線的戰鬥單位,其任務就是火線作戰,因此後勤補給,人事作業等種種業務越少越好,集中最多兵員用於戰鬥,各種書面作業集中於營以上的層級。民國57年的[嘉禾案]以後,陸軍廢團改旅(但海軍陸戰隊仍為團),旅只是作戰指揮機構,視任務配屬二至五個營遂行作戰,各種業務向上移給師,向下移給營。(這是當時編裝的構想,在精實案前幹過旅部業務的人,一定不同意旅級沒有什麼業務,因為我們只抄到美軍編裝,沒學到編裝的精神,另外也有現實環境限制,如下述)但是,台灣的環境畢竟和美國不同,美國地方大,又沒有需要立即作戰或是國境防衛的當面敵情,可以以師為單位,集中於一個大基地中(我去過美國82空降師及24裝步師基地,都是佔地上百平方公里),同一個營或旅住在相鄰的營房中,師部,營部自然便於總攬業務,提供行政或後勤支援。台灣本島能夠師集中的基地屈指可數(幾乎都是新訓師),一般以旅,營為單位集中。本島以旅為單位的營區不少,因此經實案前原只是作戰指揮機關的旅部,成為營區最高指揮與負責層級,自然各項業務都一項項加上去,違背編裝精神,成為實質業務單位。


  外島部隊駐地更是零散,金門馬祖一線步兵連往往分成十個左右的班級海岸據點。預備隊與機動打擊部隊也多只是連集中。駐地如此分散,由營負責各連後勤補保與行政業務的編制構想,便無法落實,於是各連只好佔用步槍兵或其他戰鬥兵的[缺],去當伙房,去接連參四,連參三。


 


  


  二。造成陸軍基層營連編制與現實脫節的原因


我的看法是,


  


   1。作戰構想與編裝觀念不同


   2。基層軍士官人數不足,訓練不夠,觀念偏差


   3。編裝僵化,追求一體適用,不能因地制宜


   4。從上到下不了解編裝精神,讓基層承受太多不該有的業務與工作


   


1.   作戰構想與編裝觀念不同


 


    前面說過,陸軍編裝長久以來依循的是大範圍野戰機動的觀念,但是台灣的作戰構想與實際可能的狀況,卻是分區防衛固守與小範圍(一百公里左右)機動打擊。這其中落差自然產生編裝與實際的脫節。


 


  不止基層如此,高司單位也一樣,各位想想,以前在台灣南北不到400公里 ,東西最寬100公里 的西部平原中,陸軍從 連 營 旅師 軍 軍團 陸總部,竟有七級指揮機構,再加上另成系統的補給與保修等後勤單位,顯然不是適應防衛台灣,而是作為反攻大陸的屯兵所在。後來去掉 軍級,精實案再去掉 師級,是比較合乎需要的作法。而長期固定駐防與隨時跨海機動作戰的編裝需求,應該是有所不同,再加上營區大小的限制,編裝與實況的矛盾更加明顯。


     


2.   基層軍士官人數不足,訓練不夠,觀念偏差


 


     當過參一的人都知道,編現比(編制人數與現有人數比例),只有在極少時候才能達到95%以上,通常能在85%以上就不錯了,原因很多,在此不深究。士兵缺員影響稍小,幹部缺員或訓練不足、素質不佳,就會造成許多問題(其中之一是學長制的濫用)。基層幹部不足,所以優先補充領導職軍士官,這是正確作法,也因此幕僚職軍士官職缺,往往長期處於缺員狀態,而業務是一天都不能停的,於是就找資質較優的兵來代理。慢慢的以兵代士或以兵代官的情形,竟然成為常態,幹部也認定業務就是該兵做。即使有了幕僚職的軍士官,這些多半只有戰鬥兵科領導職經歷的軍士官,沒有受過相關業務的訓練,不久後也要再調任領導職,幕僚職只是晉升歷練的過場,甚至是出包被抓的,調幕僚職閉門思過。因此無心也無力學業務,業務還是兵在做。


 


    重指揮職輕幕僚職,重戰鬥官科輕技術官科,造成營級幕僚軍士官時有時無,似有若無,經驗與專業無法累積傳承。


 


兵接業務,不外乎師父口耳相傳,照著葫蘆畫瓢,運氣不好的,啣接沒幾天師父退伍了,甚至沒有啣接。運氣好的,有師父教,或能到學校或幹訓班受幾個星期的業務士官班訓。等實際接下業務,再一點點摸索,較為熟悉業務,也到了找徒弟等退伍的時候。真正能知所辦業務其然,且所以然者,恐百不得一。


 


    役期一再縮短,大家快樂退伍,使得基層連營業務主力的義務役業務兵(士),從與師父啣接到自己教徒弟,中間往往只有一年左右,而部隊業務許多是以年度為單位循環。也就是說,師父自己只做過一次,還沒真正搞清楚的業務,就要教徒弟怎麼做。如此一代傳一代,業務不爛才怪。


 


   相形之下,受過分科教育的業務官科預官反而是最知道如何做,也知道為何如此做的人。但是下了部隊,業務官科預官常常學非所用,被調去任領導職,能任幕僚軍官的,又被基層部隊數十代師父徒弟交接不清,以致面目全非、千奇百怪、各顯神通的作法所困住,有心卻無力改變。


 


    諷刺的是,軍隊不是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各參都有一大堆的法規,教範,準則,規定,作業流程,制式表單,印成一本本藍皮書,黃皮書,紅皮書,綠皮書發到基層。然而業務兵大多是師父怎麼教,我就怎麼做,師父沒教,只好問人,沒人好問,才去翻書,只看所需,不管其他,能應付交差即可。


 


    所以業務是用[做]出來的,[賬]與[料],[人]與[數]都是一筆爛帳,所以虛偽造假,所以一督就倒。


 


3.   編裝僵化,追求一體適用,不能因地制宜


 


     軍隊是講求一致性的團體,同時也是非常龐大且複雜的團體。不同任務單位,就該有不同編裝,這是道理。但是實際上,多樣化的編裝,不論在後勤補給,人員訓練與調派,甚至戰術運用上,都會造成很大困擾,因此又要力求其共通性。這其中如何拿捏是很困難的,所以前面說,我們很難說哪一種編裝好不好,對不對,只能說合不合需要。


 


    精實案聯兵旅編成,代表陸軍在作戰構想與戰術運用上,已經逐漸脫離過去的觀念。以不同編裝區分守備任務與機動打擊任務部隊,這是好的發展。然而對基層連營來說,切身攸關日常業務問題,還是存在。我的看法是,既然各部隊任務明確,防區與駐地基本不變,實在可以因地制宜,駐地集中的,將連級業務向上集中於營或旅,連或營就是單純作戰單位。駐地分散者,連要有完整的業務士官兵編制,讓接業務的士官兵有名有份,有權有責,至少也該有食勤兵編制,不然誰煮飯?或是可以仿照現有[戰時編制]與[平時編制]的方式,採取彈性編制,規定在某些條件下,例如部隊駐地集中或分散,駐地訓練或基地訓練等不同狀況,有少部分[缺]是可以增減或移撥的。


 


4.   從上到下不了解編裝精神,讓基層承受太多不該有的業務與工作


 


    造成基層業務沉重,百病叢生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不研究編裝表,不瞭解編裝精神。舉例來說,要提報某種資料,旅部第一個反應是,要各營報上來;營部接到命令,第一個反應是,要各連報上來。而這項業務卻常常不是連級的事, 連上也沒有做這件事的編制職缺, 但是連長敢對營長說不報嗎? 諸如此類的例子處處可見,畢竟彙整下級報來的資料,要比自己從頭做來得容易。出了錯,還可以罵下級,推給下級。


 


     因為有太多的業務推到連級,而副連長,排長又不知道他們該兼辦業務,於是各連出現所謂連參二,連參三的地下編制(連參四業務該是連士官長職責),這些人都該是戰鬥兵,卻被找去辦業務,當然會影響到戰備訓練。


 


   結語


 


    制定編裝是非常複雜的事,從理論到實際需要長時間思考,驗證。陸軍在短短幾年間從實驗部隊到全軍改編,實在是一件危險的事,我彷彿又看到長官[一聲令下,限期完成]惡夢重現。更可怕的是,這些編裝表會不會是某個佔步槍兵缺的義務役業務兵,幾天幾夜沒睡,所[做]出來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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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17 週三 200715:23
  • 關於「政戰士」

        前面有些網友提到政戰士,勾起一些回憶。以下就我所知的一些早期的情形,提供大家參考,也請大家指正。由於個人見識有限,民國73年以後的情形,還請大家指教。
       國軍自黃埔建軍起,即仿效蘇聯紅軍,設立政工制度,當時是「黨軍」,因此稱為「黨代表」,連以上各級單位都有設置。北伐前,改稱「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國軍並非「國民黨軍」的簡稱,大家不要被對岸的說法誤導了),連、營的黨代表改稱「政治指導員」或「政工指導員」,簡稱「指導員」。這個職稱一直沿用到民國50年代,才改為現在的「政戰輔導長」;同時,「政治工作」也改稱「政治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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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17 週三 200715:21
  • 關於兩年兵與三年兵

一特兵.jpg
以下資料部份引自內政部役政司的資料。
 民國39年3月1日老蔣總統復職,為反攻作戰準備,整編大陸來台的部隊,汰弱留強,不准退伍不准結婚,但兵員總會減少,真要反攻大陸兵力也不夠,於是開始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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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17 週三 200715:15
  • 國共戰爭時期的輕兵器

自清朝太平天國亂起,中國開始引進近代西式火器,各地督撫各行其是,或建立兵工廠造鎗造炮,或直接購入各國武器,不但沒有全國「制式」,同一單位不同時期製造或採購的武器,零件、口徑、彈藥也常不能相通。民國以後,軍閥割據,武力就是權力,各省競相輸入或製造各式兵器,情況更是混亂,德、日、俄、英、美、法、捷克、比利時、加拿大、丹麥等各輕兵器製造國,幾乎全員到齊。北伐後全國取得形式上的統一,兵工署於民國二十四年訂頒制式步槍、輕機槍及重機槍標準,通令全國兵工廠遵行,但是因為產能不足,配合部隊整編全面換裝要到十年以後,二十六年抗戰爆發,中央軍及地方部隊(所謂的「嫡系」與「雜牌」)使用的步機槍種類之多,造成補給上極大困擾。不過在抗戰期間,經兵工署的努力,全國陸軍大致達到以7.92公厘口徑步槍(中正式或漢陽造)、捷克式輕機槍(仿捷克ZB26輕機槍)及二四式重機槍(仿德國MG08馬克沁重機槍)為標準的步兵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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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17 週三 200715:11
  • 金門國家公園的武器展示

金門國家公園的武器展示
 
此篇完成於民國91年間,文中所述或許已有不同,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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