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原來是民國103年向尖端科技雜誌投稿的「國造五七式步機槍的故事」,承蒙該刊分三期刊出,如今轉眼已超過十年。這期間有許多軍友先進的指教,自己也陸續蒐集一些新的資料,重新整理並修正錯誤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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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製美造M14步槍與M60機槍的國造五七式步、機槍,是政府遷台後首次大規模自製量產,並配發部隊的制式兵器,也是民國40至60年次大多數阿兵哥的共同記憶,行軍站哨射擊刺槍,又長又重讓人咬牙切齒,退伍後卻懷念五七式的沉穩精準。從定型、製造到配發部隊,五七式步機槍是許多國軍前輩心血汗淚的結晶。雖然材質不佳故障不少,阿兵哥抱怨也不曾停過,但國造輕兵器得以從中累積經驗與技術,今天國軍才能夠握著刻有「中華民國國造」的各型槍枝保衛台灣。
五七式步槍在國軍服役二十多年,是民國40至60年次大多數阿兵哥的共同記憶。(中國陸軍畫刊167期,65年12月)
一、 M1步槍之後的選擇
民國50年代中期,陸軍在美援協助下完成初步現代化改編,整編後的15個前瞻步兵師、6個輕裝步兵師、2個裝甲師,以及5個軍、2個軍團的砲兵、通信、工兵等單位,大致達到二戰與韓戰時美軍相對單位的戰力水準。然而這些美援二手裝備畢竟已落後20年,對岸共軍也全面換裝俄系裝備,如何進一步提升戰力,成為下一階段目標。
當時陸軍步兵制式步槍為美造半自動M1 Garand步槍,另外還有手動槍栓的M1903步槍、M1/M2卡賓槍、M1918A2自動步槍、湯姆生衝鋒槍、M3衝鋒槍等,三軍合計總數超過380000枝;機槍則為美造白朗寧M1919系列(A1、A4、A6)等各式30口徑機槍。種類繁多補保不易,且落後「突擊步槍」及「步兵武器系統」的世界潮流甚多;性能也不如對岸共軍已普遍配發的56式槍系(仿俄造AK47的「56衝」、仿俄造SKS的「56半」與仿俄造RPD的56式機槍)。
換裝五七式步機槍前,國軍各式輕兵器種類繁多,圖為民國61年「龍平演習」,當時還有一半的重裝步兵師尚未換裝五七式步機槍,前方士兵所持為加裝槍榴彈發射器的M1步槍,右方臥倒軍官持M1卡賓槍,後方士兵則為張開兩腳架的M1918A2 BAR自動步槍。(圖片來源:中國陸軍畫刊,民61年8月。)
戰技測驗中的M1919A4機槍,A4或A6機槍是換發五七式機槍前步兵連火力班編制裝備。(圖片來源:中國陸軍畫刊,民65年2月。)
民國五十年代前瞻步兵師技勤單位的編制武器幾乎全為卡賓槍,因此一萬多人的步兵師中,只有五千多名步槍兵編配M1步槍。(圖片來源:中華民國國軍(民60年版))
民國54年初,參照明德專案德國顧問團團長孟澤爾將軍(Oskar Munzel)的建議,參謀本部同意採購20枝「斯特密」式步槍以供陸軍評估。「斯特密 (Cetem)」步槍源自於二戰末期德國的StG45,戰後西班牙斯特密 (Cetem)公司繼續研發,經重建的西德國防軍選用為制式步槍,並在西德H&K公司製造,定名為G3突擊步槍。
老蔣總統對德國顧問的建議十分重視,民國57年又再次提起德造G-3步槍。於是國防部提報M-14與G-3步槍諸元與優缺點檢討報告,由於國造步槍已選定為仿造M14步槍,因此國防部的評比結果明顯偏向M14。(國史館檔案)
曾擔任聯勤總司令(52年7月至56年7月)的賴名湯將軍回憶,當時國防部與陸軍總部對下一代制式步機槍並未提出具體意見。賴名湯則綜合相關考量,提出製造M14步槍及M60機槍的建議,理由是:
1. 國軍反攻作戰戰場的大陸各省地形均甚開闊,需要長射程步槍。
2 .美軍開始換裝M16步槍雖較輕便,但彈藥消耗量大,不適合資源較貧乏國家。
3 .M14與M60使用相同彈藥,後勤補給經濟方便。
民國62年參謀總長賴名湯巡視聯勤步機槍生產。賴名湯在聯勤總司令任內建議仿製M14/M60為國軍制式武器。(圖片來源:中國聯勤月刊,247期,民62年9月。)
54年11月19日,陸軍總部回覆聯勤的建議,表示「目前籌造步槍,應就M14與M16兩者之間加以選擇。」陸總作戰發展司令部意見認為,如兩者之間選擇,「當以M14較佳」。
國軍決定仿製M14為下一代制式步槍,前後經過高層將領多次討論研商,多數偏向M14。美軍顧問團意見也認為M14較適合陸軍,當時美軍顧問團團長戚烈拉少將,曾對國防部表明M14/M60為國軍未來10年最佳之輕兵器選擇;而由於M16初期在越南戰場表現不佳,駐台美軍顧問團陸軍組的顧問也對M16評價甚低。
55年3、4月,聯勤兩次向國防部長蔣經國簡報自製步槍研析方案,部長指示「以M14為宜」;會後參謀總長黎玉璽同意聯勤總司令賴名湯的建議,製造M14步槍及M60機槍。5月9日,國防部正式核定籌製M14步槍。
但是一個月後,陸軍作戰發展司令部又發函兵工署,建議將自製步槍改為M16。9月,國防部令聯勤總部就美造M1、M14、M16及日造64式等各型步槍進行比較研究。聯勤從戰術、補給、製造三方面分析,結論是M14較優:
1 .M16重量輕火力強,為「近距離」有效武器,適合特種部隊使用,但須搭配另一口徑之機槍;M14較重,適合開闊地區,且可搭配同口徑同彈藥的M60機槍。
2. M16射速高,彈藥消耗量大,且與機槍不同口徑,增加後勤負擔;M14則與M60機槍使用相同彈藥,可以簡化彈藥生產補給。
3 .M16為美國Colt公司產品,我國製造M16須採商購方式,耗費大量外匯購買機器設備、技術資料,生產每枝槍還要付給該公司權利金;且國內尚無M16使用的鋁合金及塑膠材料製造技術。M14則為雙方政府之間協議,而非商業行為,製造技術聯勤也較有把握。
55年10月,國防部長蔣經國在部務會報中裁示,聯勤正式簽報生產M14;同月國防部也上「大簽」給蔣中正總統,總統批示同意製造M14步槍及M60機槍,全案就此確定。
不過蔣經國部長56年3月27日巡視聯勤總部時又指示:「以M14步槍及M60機槍設備,先準備籌造M16步槍之計畫,俟政府有經費時,同時也能製造M16。」5月,國防部正式函令聯勤提報「M16步槍之預備製造程序及計畫。」6月聯勤提出評估報告,表示正集中人力籌建M14/M60生產,無法另行規劃產製M16生產,國防部同意暫緩。
58年6月國防部部務會談再次研商輕武器換裝政策,依陸軍總部所提報告討論決定,自製M14(國造57式步槍)依之前的規劃,配發換裝重裝步兵師與陸戰師;而小口徑步槍則選定M16A1,換裝輕裝師、特種及空降部隊。
二、簽約建廠
民國56年1月23日,我方由聯勤賴名湯總司令與美國國防部代表法蘭克費地(Frank J. Fede ),代表雙方政府簽訂「關於M14步槍及M60機槍製造許可證協議備忘錄」,約定兩年內在台灣建立單班制(每日8小時)年產量M14步槍6000枝、M60機槍1200挺之能量。美方提供生產所需之設計專利、工程圖樣、規格、製造與技術諸元,以及技術指導;我方則以400萬美元採購製造機具、零件、文件與技術指導。所製造的產品及零件,應依美國之驗收標準,可與美製產品「達成全部後勤上之互換性。」
本案代號「建新十二號」(含建立7.62X51公厘彈藥每年6000萬發生產能量),簽約後位於高雄的聯勤第60兵工廠(代號光中廠,民國65年改番號為205廠)即開始進行籌備試製,除了派員出國考察學習,也購入美國原廠M14步槍及M60機槍各10枝(挺)作為研究參考;同時為了日後量產,規畫在60兵工廠內空地新建步機槍廠。
民國58年1月,在台美雙方簽約兩年後,歷經派員赴美學習、引進製造設備、試製與評測等階段,聯勤在高雄60兵工廠的空地興建新的步機槍製造廠,而在增建全新廠房之前,五七式步機槍已經開始量產。圖中為聯勤總司令劉廣凱、美軍顧問團團長戚烈拉、戰略顧問何應欽及三軍大學校長劉安祺共同剪綵。(圖片來源:聯勤的故事,聯勤總司令部編印,民92年12月)
數十年來傳言聯勤的五七式步機槍廠,是美國停產M14後,整廠輸出到台灣。類似說法早在建廠之前就已在軍中傳布,甚至循政戰系統上報到國防部,說M14性能差又笨重,美軍已換裝M16,美商為減少虧損,所以透過美軍向我推銷淘汰之機械設備。
為此國防部責成聯勤說明,聯勤除呈報決策過程外,也詳列製造機具購置經過:
1 .本案所需機器設備共851部,美方依其規定須保留75%國防動員生產能量,剩餘的25%才能出售,故我方60兵工廠副廠長余定華上校赴美國石島、春田兵工廠所挑選的220部機器,美政府原僅同意出售135部。後來經過美方簽約代表費地,以及駐台美軍顧問團協助協調爭取,才買到196部,這些機器依軍援價格計算,約為市價的一半。
2 .不足的機械設備,有179部向美國民間廠商採購(可能是美軍M14的民間承製商之一的Harrington & Richardson公司),64部向國內廠商採購;另外聯勤利用原有機具翻修改造362部,自製50部。
因此,聯勤仿製M14/M60固然採購不少美國原廠機具設備,也得到美方石島兵工廠(Rock Island Arsenal)的技術指導,但所謂「整條生產線移植」的說法,應該是言過其實,也抹煞了聯勤官兵員工的努力。據當年在60兵工廠服務的余光亞先生回憶,雖然美方提供全槍零件圖、裝配圖,但並未提供各零件製造程序圖、零件製造用工具、刀具、模具、夾具、樣板及特殊的量具等設計圖。60兵工廠設備與美國兵工廠也不盡相同,所以製造程序須按我兵工廠的機器設備規劃,各種工具、刀具、模具、夾具、樣板等,也必須依我方設備及技術能力來設計,這些工作美方無法協助。此一階段由60廠企劃室負責,分為五七式步槍設計組,及五七式機槍設計組,設計工作完成後,再成立步槍室與機槍室分別制定製造工序及建立生產線,由經驗豐富的老領工、領班與資深技工擔任實際製造工作。
57年5月9日,國防部正式核定「建新十二號」案生產之M14步槍定名為「國造、五七式、七˙六二步槍」;M60機槍定名為「國造、五七式、七˙六二機槍」。
為達完全自製建立自主國防目地,60兵工廠也擴充相關產能設備,將廠內小型煉鋼爐及軋鋼機更新擴充,以製造各種生產工具、樣板、夾頭與小型機器;造槍最關鍵的合金鋼材料,則是國防部分12年出資新台幣3億5000萬元,由省營唐榮鋼鐵公司在高雄小港建立「中興合金鋼鐵廠」,與日本三菱重工業技術合作,生產槍管鋼、砲管鋼、砲彈鋼;同時為建立彈藥生產線,60兵工廠原有煉銅廠擴充產能,每年可產精銅1080公噸、鋅374公噸;若干民間廠商有能力製造的零配件,則委由民間廠商生產。
聯勤60兵工廠遷台後之後,幾乎都是在修理翻新美造步機槍。在此之前只有在民國41年,曾少量仿造加拿大Bren輕機槍,但口徑改為美規的0.30英吋,使用30-06彈藥,以簡化彈藥種類便利補給,稱為國造四一式輕機槍。由於當時台灣工業基礎不足,國造五七式步機槍零組件雖然可以互換,但公差較大,不如美國原廠細緻緊湊,材料質感、耐用性及防鏽蝕也略遜一籌,但卻是建立自主兵工工業的重要一步。
聯勤60兵工廠。(圖片來源:中國聯勤月刊,256期,民63年8月。)
蔣中正總統十分重視自製步機槍計畫,兩年內兩次至60兵工廠視察進度,57年11月1日首次視察時,聯勤將首批試製的五七式步槍(含刺刀,槍號00030)及機槍(槍號00082)各一枝(挺),連同7.62X51公厘樣彈 (無發射藥) 100發為總統誕辰賀禮呈送。圖為58年10月28日,總統第二次至60兵工廠巡視,蔣夫人右方陪同者為60兵工廠廠長余定華上校(後昇少將),余將軍全程參與「建新十二號」計畫,是聯勤成功自製五七式步機槍的關鍵人物。(圖片來源:國史館檔案;聯勤的故事,聯勤司令部編印,民92年12月)
三、試用評估
民國57年10月,首批試製的五七式步、機槍各100枝(挺),除聯勤各留10枝(挺)繼續實驗改進,其餘交由陸軍試用,陸軍總部指定鳳山陸軍步兵學校與台中后里步兵第33師步兵第97團為試用單位,聯勤兵工署同時派員訪視測試情形。 聯勤生產五七式步機槍的過程中,不斷的提升技術改善品質,但因為合約所限,原廠設計缺失如美方不同意修改,聯勤也無可奈何。
57年12月至58年1月,33師與步校分別進行測試,主要項目有:
1 .槍枝機械性能及材質(撞擊測試)。
2 .戰術上適用價值(包括射擊精度、速度、持久性及惡劣天候下之適用性)。
3 .有效射程及殺傷力、浸徹力。
4 .攜行方便性與負荷(含彈藥)。
5 .與現有M1步槍、M1918A2自動步槍、M1卡賓槍及M1919A4、A6機槍之戰術使用與性能比較。
6 .一、二級保養情形。
7. 步兵排攻擊綜合測試。
之後又有多次測試,陸軍將實驗發現的缺點轉交聯勤改善,分為原廠設計缺失與聯勤製造不良兩大類:
五七式步槍:
1. 原廠設計:扳機壓力大;準星尖太厚;後座力大;塑膠質上護木持續射擊時發熱;發射槍榴彈須加裝發射及瞄準具;瓦斯鎖螺深度不夠易鬆動。
2. 製造不良:準星座、腳架螺絲、射擊選擇鈕易鬆動;刺刀扣簧太鬆;子彈底圈折斷。
五七式機槍:
1 .原廠設計:瞄準線太高易曝露射手;防火帽設計不良射擊時槍前塵土大;使用三腳架時射手姿勢太高且無依托;拉柄過長不便托槍;提把太小不利運動。
2. 製造不良:表尺距離不準;托彈盤易脫落;每射擊700至1000發即出現子彈底圈折斷;高山測試時機匣變形。
陸軍空降部隊也進行人員攜行傘降實驗,測試後建議將五七式步槍槍揹帶環改置槍身左側,並設計軟質護套(槍包),自動步槍型加裝的兩腳架收摺方式也需改良,以便傘兵攜帶;五七式機槍準星太高、提把等突出部分宜堅固,避免空投時觸地受損,所附三腳架過於龐大笨重不適空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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