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國57(1968)年展開的「嘉禾計畫」,是政府遷台後規模最大的建軍計畫,內容涵蓋國防體制與思想革新、三軍部隊整編、國防工業發展等等。陸軍經過「嘉禾案」整編,戰術思想及部隊組織大幅調整、武器裝備換裝,堪稱攻勢戰力最強時期。(依據國防部歷年發布的「國防報告書」整理,38年後國軍戰略分為攻勢戰略時期(民38-57)、攻守一體時期(民57-81)及防衛作戰時期(民81-迄今)三個階段。)
嘉禾計畫也是蔣中正總統的最後一搏,在美國多次堅決表達不會支持國軍反攻,也不會提供美援武器裝備用於國軍對大陸的主動攻擊之後,想要重登大陸只有「自力反攻」。56年5月老蔣總統交下親筆手書的 「建軍綱領」,國防部依此最高指示規劃出「嘉禾計畫」,成為往後十年國防建設的藍圖,其影響也延續至今。
在民國40年5月美軍援華顧問團成立之前,美方即已明確表示軍援中華民國的條件,就是只能用於防衛台灣,而且軍援物資即使已交給我方,但美方仍保有最終處置權(美軍在華工作紀實-顧問團之部,國防部史編局,民70年)。要點如下:
一、提供中華民國軍事物資用以防衛台灣,抵抗可能之攻擊。
二、中國政府須將援助物資用於保持其內部安全或正當防衛。
三、中國接受美國政府人員在華履行美政府之責任。
四、軍援物資未經美國政府之同意,不得轉讓或出售。
建軍綱領
民國56年,政府遷台將屆20年,國軍在經歷大敗撤台、美援恢復、重整軍備後,完成初步現代化重建,但反攻大陸的「國光計畫」,因為美國強力干預與反對,已無實現可能。(50年4月1日成立「國光作業室」,進行反攻計畫研擬,56年12月1日國光作業室縮編,61年7月20日裁撤併入國防部。國光計畫之外,另有大陸內部發生動亂時,國軍策應登陸支援的「王師計畫」則持續維持。)
國光計畫作業編組圖(國史館)
老蔣總統打了半輩子仗,不會不知道憑台灣一島之力想要反攻是遠遠不可及的,既然美援無法依靠,只有自力更生建立足夠戰力。此時蔣中正總統已高齡81歲,在時不我與的急迫感下,56年5月24日以「絕對機密」的最高保密層級,將親筆手訂「建軍綱領」交國防部研處。
國防部上呈給部長蔣經國的 「建軍綱領」打字謄本,原件是蔣中正總統的親筆手扎。(國史館)
「建軍綱領」不是完整的論述,而是手扎筆記的彙集,格式參差且詳簡不一,甚至相當雜亂。內容涵蓋兵學原理、建軍目的與程序、三軍整編、國防科技發展、軍工建設及武器自製、人事與預算制度改革等。陸軍相關項目比較詳細具體,甚至還有基層連隊的伙食改革,海空軍與其他範疇則多為條列式綱目。
平心而論,這份像是隨手筆記備忘的「建軍綱領」,實在不足以稱為綱領性文件,反而顯露出一個遲暮老人內心的焦急;而其中有些內容,如今看來更是不切實際。但檢視40多年來的各項國防建設,有許多的確源自於此。(國史館)
「建軍綱領」緒言從何謂「軍」、何謂「兵」說起;所謂軍者,即為人(軍官、士兵)、事(制度、組織、紀律、教育訓練等)及物(裝備、武器等)三者組合而成,所以建軍計畫為此三項之綜合規劃。內容概要為:
「建軍目的與政策」
一、 鞏固台澎金馬,光復大陸,實現三民主義。
二、 三軍齊頭並進,現階段以財政所限,陸軍優先,海空軍輔之。
「建軍程序」分三期執行,前十年完成一、二期,第三期視執行情形再作規劃。
第一期(民國57年至61年)
一、 陸軍
1. 以營為作戰補給單位,以團改為戰鬥群,…務以適合敵情與戰況作彈性之編配。…前瞻師的師數可酌量減少。
2. 3個甲種師,每師3個戰車或摩托化旅,前3年以現有2個裝甲師與步兵41師改編為「半摩托化」裝甲師,後2年再充實改編為裝甲師(戰車2個旅、裝步1個旅)。
3. 9個乙種師,以前瞻步兵師改編。如預算不足,每師人數可減為8000至9000人。
4. 9個丙種師(山地作戰之輕裝師,約27個營)。
5. 1個傘兵師以及30個營的特種作戰部隊。
6. 乙、丙種師及傘兵、特戰部隊以營為作戰補給單位,每營以3個步兵連及1個營部連為基本單位,步兵連以100人為準,重武器集中營部連為原則。營以上之指揮單位則彈性編配,以配屬2至5個營為準。
7. 9個預備師;12至24個憲兵營;地方守備隊。
8. 57年開始自製155公厘口徑以下之各類彈藥,以及輪式車輛與其引擎;59年開始自製戰車及履帶裝甲車。
9. 「伙食改革」,平時早午兩餐進食麵包牛油與罐頭或乾糧,晚餐進食肉類蔬菜(米飯熱食)。平時養成習慣,戰時則三餐皆為麵包罐頭,每週由營部供應1或2餐米飯熱食。目地在減少作戰之負擔,且「又多一戰勝敵人之因素」。
二、 海軍
1. 驅逐艦6艘。
2. 護航驅逐艦6艘。
3. APD10艘。
4. 登陸運輸艦(LST)30艘。
5. 反潛機9架。
6. 掃雷艦、巡邏艦、魚雷快艇、登陸艇(LVT)等。
7. 海軍陸戰隊2個師。
8. 60年開始自製魚雷、水雷;同時開始籌備自建潛艇、驅逐艦、巡洋艦、航空母艦。
三、 空軍
1. 僅列出戰鬥機、戰轟機、偵察機、運輸機、通訊機、直昇機等標題,無具體內容。
2. 57年開始籌備飛機(含引擎)製造廠,預定2年完成,並強調此為自製武器之最優先。研製機型則依序為直昇機、噴射與偵察機、運輸機(C-130)、轟炸機(B-52)及作戰直昇機。
第二期(民國62年至66年)
一、 飛彈部隊建設:58年開始研究,62年建立飛彈製造廠,研製空對空、空對地、地對空、地對地、洲際飛彈。
二、 經濟部與聯勤總部合作建立高性能煉鋼廠,於62年起籌製105公厘以上口徑各型火砲。
第三期(民國67年起)
建立戰略核子部隊,製造各種核子武器,以及轟炸機、洲際飛彈與核子潛艇等載具。
建軍綱領中的陸軍部分寫得頗為詳細,海空軍的內容則相當簡略,許多項目只有標題而已。上圖中計畫要在第一期(57-61年)就要完成飛機製造廠,開始生產戰鬥機、C130運輸機、B52轟炸機與戰鬥直升機,老總統顯然對現代科技的認識有限。(國史館)
總統親自手書的「建軍綱領」並非一個完整的文件,從兵之哲學說起,到國防建設、武器裝備製造、三軍部隊整編,乃至野戰部隊要練習吃冷餐冷食等等, 其他還有軍事預算財務、軍事科學與軍需工業、軍隊制度與組織、軍事教育、兵役及動員制度、補給制度、政戰、人事、情報、軍法、通訊等,但更為簡略,只有條列標題,看似無所不包,卻又沒有完整內容。
總統雖老矣,但還不至於糊塗,所以「建軍綱領」的結論強調,此一綱領是就當時環境及可能發展為構想所擬訂,但不能「為一成不變之打算」,必須每年以科技發展與國內外形勢之演進,審慎研究適時修正。
時空背景
其實在「建軍綱領」之前,基於內外環境改變,國軍必須及早因應規劃,55年國防部已擬訂「十年建軍計畫」(代號「莒光計畫」),將於56年7月起分年執行。
因為當時三軍雖然在美援協助下,完成初步現代化整編,但這些二手武器裝備有待進一步更新。然而美方認為台灣已具備足夠自衛能力,無償性美援將逐年減少至完全停止,美軍顧問團的顧問人數也快速減少(民國40年代中後期美軍顧問團顧問人數最多曾達2400多人,到63年僅剩280人,68年1月斷交前只剩4人)。58會計年度美援降至5000萬美元以下,59年度甚至一度傳出將停止軍援;且無償援助比例降低,由我方付款的軍售貸款大幅增加,軍購(或軍貸)取代軍援,成為美製武器裝備的主要來源。
然而美援減少也代表美軍顧問團對國軍的約束與影響逐漸降低,國軍得以實現自主建軍。(美國軍援分為部隊維持費與部隊改進費(武器裝備)兩部分。民國40年代(1951至1961年)美國軍援合計19億6228萬美元,平均每年約2億美元;50年代(1961至1971年)前期每年超過1億美元,之後逐年減少 ; 累計歷年(40-67年)無償贈予美援共26億3400萬美元。(以上均為當時幣值))
美國提供的武器裝備等各項物資以及教育訓練,都折算金額成預算數字。在民國40年至53年都是無償贈予,54年之後逐漸減少,改為軍事/商業售予,所需金額由我方自備,或向美方貸款採購再分年償還。63年之後,每年只有約50萬美元的訓練費用為贈予,其餘全部為軍售。累計歷年(40-67年)無償贈予美援共26億3400萬美元。(美軍在華工作紀實-顧問團之部,國防部史編局,民70年)
民國50年代台灣經濟發展初具規模,國內民生產業可以自給自足,對外出口逐年成長,台灣逐漸由農業社會轉為工業社會,電器、紡織、塑膠等輕工業快速成長,55年累計外匯存底已有3億3700萬美元,自立自主建軍條件逐漸成熟。
同時國軍成員結構改變,長期服役的大陸來台官兵年齡增長,每年有超過10000人退伍(僅57及58年兩年即共有大陸來台資深官兵約35000人退出現役(精誠案?)),預計到60年時在役的大陸來台資深官兵剩約120000人,基層軍官及士官嚴重不足;而且預判未來六年陸軍還將有30000名資深軍官與60000名資深士官退伍。
相對於基層員額減少,中高階幹部的流動卻相當緩慢,使得新制軍校畢業生升遷無望,在服滿法訂役期(新制常備軍官10年)後,正值青壯成熟之年,卻紛紛退伍離營。
因應基層士官不足,且原來未經一定標準選訓,由營級主官即可發布人令從士兵晉升的士官素質參差不齊,59年11月陸軍總司令于豪章,經呈報國防部發布「陸軍預備士官甄選標準」,統一規定士兵晉升士官選訓程序及標準,各師級以上單位成立「幹訓班士官隊」召訓義務役士兵,以補充基層士官需求。
此時台灣徵募入伍的年輕役男,已佔部隊成員7成以上,但每年入伍不到20萬人,且絕大多數為服役2或3年的義務役,兵源供給無法維持部隊原有「60萬大軍」規模,預計到60年國軍實際員額將下降為562800人,裁編重整勢在必行。
不論從兵員來源或人事制度,國軍都面臨非變不可的局面。
為因應變局的「莒光計畫」尚未實施,總統又另頒下「建軍綱領」。
56年6月,國防部上呈總統「研讀建軍綱領初步意見」,認為3個甲種師符合建立「前鋒打擊部隊(刀刃部隊)」構想,可優先考慮;師以下改為「旅」制,則可交由陸軍作戰發展司令部研究試驗;同時要戒除國軍過去16年因美援所養成的倚賴心,恢復自力更生信念。尤其重要的是優秀幹部的培養拔擢,因此人事制度與教育制度為首要。
關於國防工業建設,國防部建議因大型艦艇、戰機、飛彈與核子武器,都不是短短幾年就可研發,所以應分為短程、中程、遠程的「階梯式」發展計畫,分別以5、10、15年為規劃目標,而非總統所提出3期各5年的「區塊式」計畫。為達成此一目標,仍是以人才最為優先,所以中正理工學院及中山科學院要繼續及擴大培養與羅致國防科技幹部,並特別注重能夠領導研發製造的領袖人才。此外,軍中中高階優秀幹部退役後,應安排至政府各部門工作,以期能密切配合建軍工作推動。
無錢萬事不能,建軍備戰是花大錢的工作,對於最關鍵的財源問題,國防部建議,除少數由政府預算編列外,可動用每年貿易出超來支應,或是發行公債與商借外債。
總統於6月29日批示:「本意見作為建軍計畫之準則,應照此計畫擬訂具體之方案實施可也。」8月,國防部成立「建軍計畫指導處」著手相關作業。
嘉禾計畫
依照總統「建軍綱領」精神要旨與對「研讀建軍綱領初步意見」的批示,經過7個月研議,57年2月國防部陳報「國軍建軍計畫」,包括精神建設、制度革新(人事、情報、作訓、後勤、主計、軍法等)、部隊建設、國防科學與兵工生產等四大建設。奉總統核定後,2月21日令頒「建軍計畫構想」,代號「嘉禾計畫」。不過其中陸軍的部隊整編部分,要到58年5月才全部定案。
「嘉禾計畫」內容除總統指示外,也將原有「莒光計畫」、「建新計畫(兵工生產擴建)」等各項建軍整備計畫納入,成為完整的國防事務體系革新規劃。57年至61年會計年度為第一期計畫,著重精神建設、制度革新、部隊改編,以提高戰力;第二期重點為國防兵工發展,換裝與增編新式武器裝備,促進部隊現代化;第三期建立核子、飛彈部隊,完成三軍現代化。
因時任國防部長的蔣經國指示:國防科技研發及兵工生產,「應估計能力、策訂計畫,力量上辦不到的不要列入。」所以計畫內容以第一期部隊建設最為具體詳細,第二、三期多僅有項目名稱,要視第一期實施成果再檢討修訂。
嘉禾計畫涵蓋國防部本部、各軍種、機關與軍事院校,是全軍綜合建設計畫,57年5月各軍種陸續將各部門實施方案呈報國防部;該年所召開的國軍第十三屆軍事會議以及國軍教育訓練會議(實踐會議),所決議的60多個重要議案,也於58年開始接合(納入)嘉禾計畫推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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