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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18步槍(圖片取自www.gunmart.net)

 

民國50年代中期,陸軍在美援協助下完成初步戰力提升與現代化,整編後的15個前瞻步兵師、6個輕裝步兵師、2個裝甲師,以及軍、軍團的砲兵、工兵等單位,大致達到二戰至韓戰時美軍相對單位的戰力水準。然而這些美援二手裝備畢竟已落後20年,對岸共軍也全面換裝俄系裝備,如何進一步提升戰力,成為下一階段的目標。

當時陸軍單兵輕兵器有M1步槍、M1903步槍、卡賓槍、M1918A2自動步槍、湯姆生衝鋒槍、M3衝鋒槍等同時存在於部隊,落後「突擊步槍」及「步兵武器系統」的世界潮流甚多;性能也不如共軍已普遍配發的「56衝」(仿俄造AK47)及「56半」(仿俄造SKS)。

民國54年初,參照明德專案德國顧問團團長孟澤爾 將軍(Oskar Munzel)的建議,陸軍函請參謀本部同意向外採購20枝「斯特密 」式步槍,以供評估。「斯特密 (Cetem)」步槍源自於二戰末期德國的StG45,戰後西班牙斯特密 (Cetem)公司繼續研發,經重建的西德國防軍選用為制式步槍,並在西德H&K公司製造,定名為G3突擊步槍。

不清楚評估「斯特密 」步槍案後續發展如何,但證明陸軍已經開始思考下一代的制式步槍。

民國56年3月27日,國防部長蔣經國巡視聯勤總部,當時聯勤已在進行「建新十二號」案,引進美國設備自製M14(57式步槍)及M60(57式機槍)。蔣部長指示:「以M14步槍及M60機槍設備,先準備籌造M16步槍之計畫,俟政府有經費時,同時也能製造M16。5月,聯勤60兵工廠提出「美造五.五六公厘系武器檢討」報告,比較M16、AR-18及「史通納63」(Stoner 63) 3種步槍的製造技術與性能諸元。當時聯勤沒有Stoner 63樣槍,所以是以書面資料評比。

蔣部長只說:「準備籌造M16步槍之計畫。」聯勤不失專業幕僚本色,同時評比AR-18及Stoner 63,就是因為越南美軍全面換裝M16後,在戰場上暴露出許多問題,而在M16之後研發的AR-18及Stoner 63是美造步槍最新產品,也可改正M16的缺點。

M16、AR-18及Stoner 63都是美國槍械設計奇才尤金史通納(Eugene Stoner)的著名作品,AR-18將M16最受詬病的直吹式複進機構改為短行程活塞式、改善M16脆弱的槍托與護木材質、取消M16的提把以減少射手頭部暴露,尤其是AR-18緩衝器在機匣上方而非槍托,徹底解決M16槍托無法摺疊的先天缺陷;AR-18較M16重約180公克。 (Stoner 63也是傑作,請參考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zh-tw/Stoner_63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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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托摺疊狀態的AR-18,槍托向左摺疊時仍可上膛扣扳機射擊。(圖片取自www.gunmart.net)

 

報告結論是AR-18性能較M16優,製造技術也比較簡易(AR-18機匣等零件多為沖壓件,M16則為鑄造與切削件);因為製造相對容易,美國原廠阿姆來特( ArmaLite)公司所提出的AR-18生產計畫,每日單班工時(8小時),每個月即可生產10000枝,可快速完成部隊換裝。(沒看到阿姆來特建議書原文,不知是如何規劃,因為10000枝的「月」產量對台灣是很驚人的數字,只要半年就完成陸軍當時對小口徑步槍的需求。國造57式步槍量產後,單班制的「年」產量也只有10000枝。)

但聯勤報告的結論也說,專業人力正集中於M14、M60的建廠與籌製,無力同時進行小口徑步槍的研製。56年6月,國防部同意聯勤總部意見,以籌建M14、M60生產為優先,暫緩小口徑步槍發展。

民國57年陸軍的「五年裝備更新計畫」陳報國防部,針對其中步槍部分,國防部於7月函令陸軍總部、聯勤總部、中山科學研究院(籌備處)、中正理工學院,限期提報「M14、M16、AR-18步槍戰術及技術性綜合報告」,並副知海、空軍

聯勤總部依據該部技術研究院5月所作的「M14、M16及AR-18步槍性能比較試驗報告 」提報。這是一份完整測試報告,項目有槍口初速、彈著精度、彈頭侵徹力、水浸、塵土、泥濘、墜地、製造技術與成本等,AR-18在彈著精度與侵徹力墊底,但綜合結論AR-18仍為最優。然而8月16日聯勤總司令劉廣凱向參謀總長高魁元口頭報告時,並未把話說死,3種步槍結論分別為:M14「為步兵師正規作戰之良好兵器」;M16「適合游擊戰、叢林戰、山地戰之特種部隊」;AR-18「適合特種部隊及輕裝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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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勤所作的各式步槍測試結果,AR18在射擊精度與侵徹力不佳,但綜合結論AR-18仍為最優。同場還加入德造G3步槍與當時國軍現役的美造M1步槍一起測試。(取自國史館檔案:數位典藏號005-010202-00033-013)

 

陸軍則對M1、M14、M16、AR-18等4種步槍(並附匪造56式衝鋒槍諸元對照)提出戰術及技術研究報告,結論是「基於武器性能、戰術運用及技術性諸因素分析,以美造AR-18及M16步槍較佳,謹建議優先生產M16或AR-18。」而各分項評等,AR-18都是最優,唯一缺點是AR-18尚無作戰經驗。

中山科學研究院的報告沒有定論,只說「性能互有長短,其取捨應依作戰需求而定。

空軍的覆函中並未評比3種步槍,僅希望以22401枝M16或AR-18換裝其地面部隊的M1903步槍與M1卡賓槍。

海軍責成陸戰隊提報,陸戰隊從兩棲作戰各項需求觀點評估,結論是選擇M14較為適用。

另外,陸軍特種部隊司令部也於同年10月向陸軍總部建議,以9073枝M16A1步槍及393挺Stoner 63機槍換裝該部的各式步、機槍。

58年6月國防部部務會談中,依陸軍總部所提報告討論決定,自製M14(國造57式步槍)依之前的規劃,配發換裝重裝步兵師與陸戰師。預備換裝小口徑步槍的輕裝師與裝甲、裝步、特種、空降部隊採用M16A1;AR-18確定出局,陸軍原已在5月奉准2180枝AR-18步槍之採購案撤銷。

 

AR-18各項性能都屬一流,但生不逢時,美軍才剛換裝M16,不可能又再換裝同口徑、同彈藥的AR-18。美軍自己都不用,當然影響其他使用美系武器的國家,AR-18始終不曾被任一個國家定為制式步槍,但影響後來許多步槍設計,包括國造65式步槍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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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測試AR-18(圖片取自www.usmilitariaforu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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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18沒有成為軍用制式步槍,但在警用與民用市場仍受肯定,也出現在許多電影、電視中。圖為魔鬼終結者第一集中,阿諾單手持AR-18橫掃洛杉磯警察局劇照。 

 

之前於57年12月9日,國防部長蔣經國指示聯勤:「要研究發展適合我官兵體力與專長,以及生產的條件,設計一種自己的步槍。

聯勤沒有忘記評比最優的AR-18,政府遷台後自行設計的第一枝國造步槍,還是以AR-18為參考藍本。民國59年年中,聯勤將8枝「改裝」的AR-18步槍交由陸軍試用3個月;AR-18原廠專案小組也來台考察合作生產的可行性。

依維基百科所述,在59年至62年間,聯勤205廠曾以AR-18為範本製造兩枝5.56公釐步槍,但是與AR-18不同的是採用固定式槍托設計。之後205廠曾製造試驗型64式步槍,採用AR-18的短行程活塞傳動、護木設計,其餘大部分為M16設計,也加上夜間準星與照門設計,為65式的前身。

國造65式與AR-18的外型相近,短行程活塞傳動系統明顯與AR-18相同;但準星、機匣與其他機械構造則沿自M16。聯勤將AR-18與M16兩種槍的設計集於一身,或許是想兼取所長,也或許是有意規避專利權的問題。只是這兩種槍原始設計理念不同,當年台灣的工業基礎及聯勤製造工藝也不足,第一代65式步槍風評甚差,聯勤從國外請來的槍械專家評測後,還說出「最差勁M16仿冒品(The worst copycat of M16)」的重話。還好聯勤不屈不撓,又經過10年的努力改良,到了第三代65K2步槍才成為成熟的產品,但外型到內部構造越來越像M16A2,除了短行程活塞,已經看不到AR-18的淵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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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AR-18步槍(圖片取自英國維基百科)下圖為國造65式步槍(圖片取自軍火酷論壇之軍火兵長貼圖)二者造型相似。

軍火酷論壇軍火兵長貼圖自改WE系統T65步槍.jpg

 

美國原廠阿姆來特後來將AR-18的製造權轉售給新加坡CIS公司,CIS依AR-18的設計製造SAR80步槍,也是新加坡第一代的自製步槍。民國70年代初期,CIS還將其中的關鍵設計向中華民國中央標準局申請專利,並跨海提告聯勤總部侵犯其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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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依AR-18設計的SAR80步槍(圖片取自world.guns.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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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5月29日補充: 民國92年聯勤出版的「聯勤的故事」中,有一張民國60年5月"國造輕型步槍第二階段樣槍"的照片,幾乎是AR-18的翻版。

聯勤的故事9212民60年仿製AR-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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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8月31日補充 :

有意思的是陸軍竟然有人還記得AR18,68年1月陸軍總司令郝柏村因金防部反映,五七甲式自動步槍後座力太大,導致全自動射擊時命中率太低,指示要步兵訓練指揮部(陸軍步兵學校)測試後提出改進意見。

步訓部於2月提報實驗計畫,3月17日在步校實施五七甲式自動步槍、M16A1步槍及國造六五式步槍(均加裝兩腳架)實彈射擊測試,另加入美造AR18步槍的書面資料一起比較。

陸訓部的實驗報告結論,認為五七甲式步槍「全自動射擊時散飛面大、命中率低,經美軍實驗列為禁止自動射擊武器,故該槍不宜作為國軍制式自動步槍建議以AR18步槍取代 

五七甲式的不適用,問每個步兵連的自動步槍兵都知道,但竟然建議以只有書面資料,而未參與實槍測試比較的AR18取代五七甲式,當年勇敢寫下這句話長官或許曾經在出國深造或訪問時,曾經親手打過AR18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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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瑜亮之爭—AR18與M16 http://andro0918.pixnet.net/blog/post/22032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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