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寫於民國85年,原發表於交大資科bbs。早年的作品,相當不成熟,錯誤與不足之處也多。雖然發表之後,得到許多網友指正,但是因為bbs的文章更改不易,許多疏誤的地方,都沒有修正。此次重貼,修正了一些錯誤,但是還是請大家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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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十三年(1994)有一個機會到美國一年,所見所聞的一些有關槍的事情,在此野人獻曝,請各位先進大哥指正。因為只是興趣,沒有理工和軍事背景,加上時間不長,見聞不廣,其中錯誤請多包涵指教。

 

而有些細節因為記憶有些模糊,可能有誤,也請見諒。

 

 

 

**** 槍枝管制 *****

 

 

美國私人可以擁有槍枝,這是大家都知道的,近幾十年犯罪率不斷昇高,也有人歸咎於槍枝氾濫,因此加強管制,甚至禁絕私人擁槍之呼聲頗大。

 

 

事實上,美國並不是沒有管制槍枝,聯邦和各州都有相關法令,若干個別的地方( city, county, town )也有自訂的法規,有些還頗嚴苛,但是基本前提是「承認個人擁有武器的權利」。此種思想源自於西方古代,配帶武器是男人身分地位的象徵,希臘羅馬時期即是如此,武士是一種尊貴的身分,當軍官是貴族的專利,相較於中國人的「好男不當兵」實在差很多,中國百多年來積弱不振,其來有自?

 

 

而美洲大陸從探險墾荒的殖民時期,到獨立建國開疆闢土,個人擁有武器自衛更是維持生命之必須。如果沒有個人武器,對英國的獨立戰爭恐怕也打不起來,因此
「反對政府暴政」也一直是擁槍人士的理由。

1791年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進一步明文保障人民有備有及佩帶武器之權利,而近半世紀以來美國擁有槍枝的家庭約佔四成

 

 

個人擁有武器的權利對很多美國人來說,是他們文化與傳統的一部分,與其殺傷力或犯罪無關,而是一種自衛的權利、一種嗜好、一種運動。很多美國小男孩(尤其是住在非大都市地區的),十二歲的生日禮物是一枝小口徑的獵槍,爸爸送的。因為爸爸的爸爸,以及他的爸爸,都是在十二歲生日時擁有生命中的第一枝槍,作爸爸的會告訴兒子,從此以後你是一個 man 了,要保護你的家人,要善用你手上的武器。然後教兒子用槍注意事項、 射擊要領及保養常識。到了那年的打獵季節,小男孩跟爸爸一起去山中,嘗試成人過程中的第一步。

 

 

我在報紙上看過一項統計,在美國民間製造、販賣、流通的槍枝,歷年來累計超過二億枝,而美國1990年代人口約二億七、八千萬。即使扣除已經損壞、不知下落或收繳的槍,散布於美國民間的槍枝,數量實在驚人。

 

 

1994年,美國總統柯林頓宣佈實施一項槍枝管制法令,禁止十四 (?)種攻擊性武器及其衍生品或倣製品製造、輸入或販售。我們所 熟知的 Uzi, M10, AK47 等都在其中。理由是這些武器殺傷力太大,且有多次嚴重的犯罪紀錄。激起「美國步槍協會」(NRA) 極大反彈,「美國步槍協會」號稱是美國最大民間社團,號稱有四百多萬會員,對國會影響力非常之大,近年在其運作下,已使國會否決 多項槍枝管制法案。此次是因為美國連續發生多次嚴重持槍掃射殺人事件,每次死傷多達十數人到數十人,輿論一面倒,所以將最具攻擊性與紀錄最壞的槍種管制( bond )。其實這個管制法令對絕大多數的擁槍者影響很小,因為大多數的人擁有的是獵槍、運動用槍及自衛手槍。但是槍枝愛好者認為,這是一個開始,以後 bond 的法令會越來越多,終將扼殺他們的「天賦人權」,所以反應極為激烈。

 

 

1994年柯林頓也下令禁止中國大陸槍枝彈藥進口,則是另一項 bond 的徵兆,大陸槍枝彈藥一向以價廉物不差著稱,此項禁令也造成市場上槍枝彈藥價錢普遍上揚。

 

 

在美國買槍是要登記的,一般是憑駕照,填寫個人資料後,有一個七到十四天的緩衝期(或稱考慮期、後悔期,時間長短各地規定不同),然後才交錢取 槍,有些地方會要求有當地警長(或警局)的許可,然後會給你一張執照(登記證),證明合法。(似乎另有規定一次只能買一枝) 特別的是,大多數地方,手槍要執照,長槍(步槍、獵槍)不要,因為用槍犯案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用手槍,長槍則是運動及打獵用。事實上,真要犯案,拿把長槍在街上晃來晃去,也蠢了些。

 

 

全自動武器的販賣,除非經過特別申請許可,在全美各地都是禁止的。但是可以輕易且合法的買到零件,將你的半自動改為全自動。但是如果被警方查獲擁有未核准的全自動武器,又是違法。真搞不過老美。

 

 

 

 

 

***** 槍枝販售 *****

 

槍枝買賣是要有許可執照的,執照由聯邦政府發出,條件寬鬆,手續費低廉。到一九九四年的統計,全美共發出了二十八萬多張的許可證,而全美的加油站有二十七萬多家,所以賣槍的比加油站還多,以美國公路網之密,加油站之多,這實在是一個驚人的數字。其中有店面(不管何種店鋪或公司)的約五六萬家,其餘二十萬左右是所謂的個人槍販,這就形成了槍枝管制的大漏洞。當然這些個體戶並不是都從事非法交易,大部分是槍枝愛好者或收藏家,申請一張許可證,以便於手上的槍交易或交換,而不受一次一枝和緩衝期等限制,也可以用批發價購買槍枝彈藥。

 

 

槍枝買賣的途徑有下列幾種:

 

 

 一、店面

 

 

包括槍枝專賣店、量販店、軍品店、百貨公司、漁獵用品店、體育用品店、射擊俱樂部等等,只要有許可證都可以賣槍及彈藥,規定槍架要上鎖且有專人管理,同時地方治安機關也會定期檢查保全措施。

 

 

還記得剛到美國時,第一次在大賣場看到一排步槍、獵槍和電話、錄音帶一起賣,真是頗為吃驚,雖然早知道美國槍枝可以自由買賣,但是在你的購物推車籃中,和衛生紙、洗髮精一起結賬的還有一枝卡賓槍,實在讓一個剛從連BB槍都可能被抓的地方來的人難以想像。

 

 

 

二、槍展(Gun Show

 

 

這裡所謂的槍展,其實有點像臺灣的夜市車隊,有一批槍販流動各地,每一週末在一個地方的體育館或展覽館展出並販售,當地的射擊俱樂部、靶場、槍店或個人槍販也會參加。據統計,全美平均每一周末有十八個地方有槍展,可見這是一門好生意,有相當多組的車隊在各地巡迴,我所住的城市,每季約有一次,一年約三至四次。

 

 

進場要買票(美金二元),如隨身攜有槍枝,在入口處要先清槍檢查,槍機或扳機處要扣上塑膠扣,以防意外。場內以各類槍枝為最多,槍枝零件、彈藥、軍品、刀劍、書刊、求生或防盜器材其次。槍枝中各種手槍、步槍、獵槍都有,中古的全新的都有,約各佔一半,如果是軍用制式步槍,則多是中古的,但都依規定,沒有全自動武器。見過一挺M60,但僅供展示,還掛了一個 DO NOT  TOUCH 的牌子。

 

一般說來,這類槍展其實是槍販市集,以常見的、流通容易的槍為主,沒有特別稀有珍貴的槍種,但因攤位多數量大,仍然會讓人眼花撩亂。尤其是像我這樣,退伍後就沒機會摸槍的人,每次出門看槍展,開車上路時常常激動的不能自己。在展場中看著成千上萬支長短槍枝,好多次差點不顧一切的要掏出信用卡出來刷,買了再說,但是一想到不久就要回臺灣,到時脫手不便,帶回臺灣鐵定被關,只好克制自己,買些子彈鑰匙鍊、腳架等無關緊要的東西,聊勝於無的安慰自己。

 

 

軍品攤位也有不少東西,從西部拓荒時期到兩次大戰、韓越戰都有不少,有興趣的人應該可以挖到不少寶貝。一件八成新的美軍迷彩大夾克才35美元,竟然沒買,至今仍懊悔不已。

 

 

因為沒買過槍,所以不知道執照和緩衝期的問題如何處理。

 

 

 

 三、郵購

 

 

在美國幾乎可以用郵購和電話刷卡買到任何東西,當然也買得到彈藥和軍品,不過自從甘迺迪被刺的凶槍是郵購買來的之後,只能郵購使用黑火藥的槍枝。消息來源可向廠商要求定期寄送型錄或從相關雜誌(如鼎鼎有名的Soldiers of Fortune, SOF傭兵雜誌)的廣告中看到,賣的東西更是五花八門,槍枝彈藥之外,各種刀械武器,詭雷裝置,電子偵測儀器,夜視鏡,全球定位儀,軍服,個人裝備等,應有盡有。還見過定向人員殺傷雷(史蒂芬席格在「絕地戰將」On Deadly Ground 中用來遲滯追兵的那種)的廣告。所以我們在電影中看到阿諾、史特龍或史蒂芬席格等硬漢,常常在家理的儲藏室中,擺了一屋子武器彈藥的情形,只要有錢有心去蒐集,是絕對可能的。

 

 

因為沒買過,所以還是不知道執照和緩衝期的問題如何處理。

 

 

 

 

 

***** 槍的價錢及改裝等其他 *****

 

 

在美國,槍枝如同一般商品般販賣,只是櫥櫃要上鎖,要有專人管理。但一般說來,越大的城市當地所訂的管理法令越嚴,因此大城市黑槍特別多。曾見過一篇報導,一個合法的個人槍販,在東南部的州中,每次合法的在槍展中買十幾二十枝槍,然後一路北上,往東北部的大城市,如費城、華盛頓、紐約,沿路兜售給不想或不能有槍枝執照的人,買方用假名填寫購買文件,即變成所謂的「黑槍」,利潤驚人。

 

 

手槍中,轉輪式因構造比較簡單故較便宜,我見過的最低價是.22 左輪一枝68美元,.38短管左輪約二百到五六百,這裏價錢都是 一般的槍種,名廠名槍或精工特製與古董級除外;自動手槍中.22 口徑的從二三百起,9mm(就是我國警方所謂的九O手槍)B92F GLOCK 單枝七八百,原廠成套(含備用彈匣、擦槍工具、精美 收藏箱等)約一千一左右。M1911A1 .45 Colt(就是國軍軍官配了幾十年的四五手槍)因為可算列入古董級,中古的視槍況略高於一般行情;至於精工做的紀念槍(鍍銀、握把雕花、刻字等)則貴得嚇人。

 

 

步槍的價錢方面,英國一、二次大戰中的制式.303步槍(中古貨)69美元,沒打錯字,就是69美元,這是在大型連鎖量販店中SALE時的價錢。中華民國陸軍的老朋友,全新的格蘭特 M1 步槍250元,真的全新,是美國政府庫存品,原廠原包裝,槍上金屬部分的烤藍完整無瑕。AR15(M16民用半自動)單枝1500-1600美元,成套2000美元左右。順帶一提, M16系列有很多仿製品和衍生品與改裝組件,價格約為原廠的三分之二。國軍另一個老朋友--卡賓槍,視槍況由二三百到七八百甚至更高。西部片中牛仔拿的那種溫徹斯特步槍(管式彈倉、圓頭子彈、以扳機護弓開合操作槍機),最便宜的只要二百多。

 

 

另外值得一提是中共製「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仿俄製SKS)。中共製的武器彈藥近年大量輸入美國,曾達到一年三十萬枝,以其低廉的價格和不錯的品質,佔有相當大的市場,不過一九九四年被下令禁止。五六式半自動步槍是頗受歡迎的槍種,精度頗高,可作競賽用槍,最低標價125美元,後來因禁運漲到140-170 元左右(1994年底,現在應該更高),堪稱物美價廉。不過因為造型稍遜,通常都會改裝,如將原木質槍托換成膠質帶握把或是摺疊槍托、上護木改為膠質且有散熱孔、原固定式十發裝彈倉改為三十發弧形彈夾,如此改裝的價錢往往超過原槍價,改裝後,不仔細看,或是對槍認識不多,會以為是一枝AK47(五六式衝鋒槍)1994年在華盛頓隔街向白宮開槍掃射的人,用的就是改裝三十發彈夾且全自動的五六式步槍。

 

 

獵槍部分因為興趣不大,瞭解更少,所以沒什麼可寫的。

 

 

半自動改全自動也有現成的套件可買,我所知道的有二種方式:一種是換裝射擊選擇鈕(或保險)的零件,以M16為例,其保險、半自動、全自動的切換是靠一組同軸齒輪,不同齒輪有位置不一的缺口,用來在不同角度隨保險紐的轉動卡住或放開扳機,形成不同的射擊狀態,只要將此組齒輪換成具全自動功能者即可,有適當的工具和有細部分解槍枝經驗者即可輕易辦到;另一種方法更簡單,完全不動到槍枝內部,而是外加一個扳機,固定在握把處,此一扳機有一個強力彈簧連接到原扳機,扣下外加扳機時彈簧連動原扳機擊發,原扳機在射擊一發後彈回定位,此時將外加扳機扣住不放,彈簧又將原扳機向後拉而再次擊發,如此循環形成全自動,如只要半自動則扣原扳機即可,當然這樣的全自動射速是不如真正的全自動,不過射速低也有助於射擊的穩定與準確,同時也可隨時拆下,不損原槍。

 

 

其他的改裝更是五花八門。不論長短槍,原本就是可拆解的機械,既可拆解就可替換,從外形到內部,無一不可改,廠商也提供許多改裝零組件,玩家級的愛槍人則自備各式工作機,自行車製零件與填裝彈藥。

 

 

在臺灣時看過一個名詞:High Power Rifle 一直搞不清楚是那種步槍,如何的 High Power,有時見人翻成高威力步槍,又有人翻成強力步槍,問過人說是狙擊槍,因為打的又遠又準。到了美國東看西看,才知道 High Power Rifle 是泛指軍規步槍,因其威力遠較獵槍與運動步槍為強,至於是否還有客觀標準(如槍口初速、有效射程、穿透力、彈道等)則不得而知,請網友指點。

 

 

另一個名詞:Carbine ,一直以為是專指我們熟悉的卡賓槍,後來才知道也是一種槍種的泛稱,是指騎兵(及後來的傘兵與特種部隊)用的較短的步槍,以便於騎兵攜行與騎馬行進時射擊,應翻譯成騎槍或馬槍,有很多步槍都有 Carbine  型式,如抗戰中我方用的七九步槍和日軍用的三八步槍,M14M16等也有。

 

 

還有一個名詞:Center Fire Bullet Center Fire Rifle中央底火子彈(或步槍),原來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子彈不都是以撞針在彈殼底部中央撞擊底火而擊發嗎? 為何要強調中央底火?後來去靶場打靶,見到別人用.22運動手槍打靶,才知道還有所謂的「邊緣底火」的槍枝與子彈。.22運動手槍子彈極小,彈頭與彈殼直徑都只有0.5公分左右,高約二公分,十分可愛,射擊時聲音像玩具槍,其撞針即是撞擊彈殼底部邊緣而非中央。至於「中央底火」與「邊緣底火」有何優劣,其發展過程又如何,則要請網友幫忙解惑。

 

 

 

 

 

 **** 槍枝與犯罪 *****

 

美國的暴力犯罪情形十分嚴重(尤其在大都市),其中大多數是持槍犯案,因此近年來槍枝管制的法令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嚴,這對槍枝愛好者是一大打擊。他們認為個人擁有武器,是自衛的必須,也是人權與美國傳統精神,並認為犯罪與槍枝並沒有絕對的關聯,尤其是超過百分之八十的作案槍枝是無登記或偷來的「黑槍」,對社會為危害最大的有組織或預謀性犯罪則幾乎百分之百是黑槍,所以訂定管制法令只會使社會的大多數人無法保護自己,而任惡人宰割。他們有兩句名言:「槍不會殺人,只有人會殺人」、「當持有槍枝成為違法時,則只有違法的人才持有槍枝」。對於頒佈多項管制法令的柯林頓更是痛恨,稱之為「娘娘腔的(越戰)逃兵」。

 

 

曾經在電視的專題報導中看過一個真實案例,請網友參考:

 

 

美國某一大城市(洛杉磯?)有一個名貴鐘錶專賣店老闆,有感於附近搶案越來越多,為了自衛,買了一枝手槍,並開始到靶場練槍,平常槍放在店中工作檯。過了幾個月,果然在店中遇搶,歹徒拿槍指著他,老闆二話不說,轉身拿槍迎面就射,歹徒面部中彈,竟然命大沒死,重傷送醫。又過了幾個月,再度遇搶,發生槍戰,此次歹徒一死一傷,老闆也受傷。從此老闆練槍日益勤快,又添購幾枝槍,分置店內各處順手可取處。第三次遇搶,大概此店在黑道中已有名氣,一共來了四個持槍歹徒,二人在門外掩護,兩人入內搶劫,爆發激烈槍戰,結果二名店內歹徒當場中彈身亡,店外的兩人則逃逸,老闆身中三槍重傷送醫。到該節目播出時,該店在四年內被搶過五次,共九名歹徒,四死三傷二逃逸,老闆負傷兩次,並成為附近商業區中的英雄。老闆接受訪問時聲言絕不後悔,一定要 FIGHT BACK ,以後再有人來搶一樣開槍。

 

平心而論,私人擁槍確是會造成很多問題,單是因走火或意外致死的,全美國一年有好幾百;一時衝動失去理性,拿槍亂射造成傷亡的一年有好幾千。而擁有槍枝的家庭發生自殺案件的,是無槍家庭的五倍,謀殺案件則為三倍。

 

 

在美國開車被警察攔下,停車後絕不可以亂動,雙手放在方向盤上端,等警察走到車旁,要你開窗就開窗,下車就下車,講一動作一動。如果像在台灣,開置物箱或掏皮夾拿駕、行照,自己先下車等動作,在美國警察就掏槍,因為他不知道你是否要拿槍攻擊他。這種情形如果警察開槍造成死傷,法院也會認定是正當防衛沒有責任,因為人人都可能有槍,已經有太多的警察在執勤中被打死。所以警察下車盤查時,第一個動作是解開槍套扣,手握槍把,如果有兩個警察,另一個則站在嫌犯視線死角警戒掩護。

 

 

以美國民間所擁有的槍枝數量和普遍性,相對於槍枝犯罪或意外的件數,其實比例是極低的,但是因為槍是致命性武器,一旦出事非死即傷,所以極受囑目。近年犯罪率上昇,死傷於槍下的人數不斷創新高,某些高中甚至在學校入口設置金屬偵測門,每一學生上學時都要經過檢測,因為中學生帶槍上學早已屢見不鮮,無怪管制槍枝呼聲高漲。

 

 

1994年美國民間出現一個社會運動,稱之為「槍換現金」或「槍換玩具」的活動,由社會團體發起,贊助廠商出錢,一枝槍(不分型式)換五十或一百美金或一個玩具,反應頗為熱烈,有些地方可以換到一兩千枝槍。

 

 

 

***** 打靶 *****

 

 

到了美國當然一定要打靶,租了房子買了車子,安頓下來後,便到處打聽那裡有靶場。因為住的地方屬東南部的農工區,不算繁榮,所以附近只有一家對外營業的靶場,其他都是會員制的射擊俱樂部。如果是在大城市,就不止於此,另外如是著名的國際旅遊地區,如邁阿密、奧蘭多(迪士尼世界)、關島、洛杉磯等,則不但靶場數量多,所提供的各式長短槍枝也多,以吸引外國觀光客(據說日本、台灣的特別多),當然價錢也比較貴。

 

 

以下僅就自己的經驗報告,當然不足以代表全美各地。

 

 

 一、先談靶場:

 

 

第一次依地址找到這家靶場,因為新來乍到,只是觀察環境瞭解狀況。這是一個規模不大室內靶場,有十到十二個靶位,配置與電影上看到差不多,各靶位以吸音板隔開,每一靶位最多二人使用,以電動鋼索吊住靶紙,按紐將靶紙移至255075呎不等的距離,通常手槍射擊距離是25(8公尺),頗近的,不過據說大部分的自衛射擊都在這個距離之內,對手槍新手來說,能命中25呎的人形靶中央部分(8分以上,直徑約十五公分)就不錯了。進入射擊區,不論是否射擊都要戴耳罩及護目鏡,可以自備,靶場也會提供,進入射擊區的最低年齡限制是十歲,所以我也見過小朋友在爸爸的帶領下來打靶。射擊區入口以電鎖控制,要經店員按紐才能進入,出來時則不必,槍枝在到達靶位之前,自動手槍必須上滑套固定在後並與彈夾分離,左輪則是將轉輪扳開,其中不得有子彈,手指不得在扳機護弓之內,安全規定執行相當澈底。區外有櫃檯、教室和休息區,櫃檯除有各式出租槍枝外,還有出售的長短槍與相關用品,並有修槍服務(gunsmith,學到一個新單字,意為修槍師傅,-smith 是一個字尾,意為工匠)。

 

 

因為只有在臺灣的步槍射擊經驗,不曾射擊手槍,所以必須上課,課程由靶場提供,我只選了基本課程,以取得入場射擊資格,大約要六七十美元,一個小時一對一教學,含五十發子彈和靶紙等。另外還有進階和高級課程與自衛射擊等。教練看我是東方人,選了一枝SW9mm的自動手槍,握把太短,可能是適合美國女性用的,打完五十發,我要求換槍,換了一枝GLOCK 17,感覺十分順手。曾經在尖端科技上看到文章,說像GLOCK 17B92F這類15+1的容彈量,因為彈夾是雙排給彈,所以握把較粗,不適東方人,可能是我手較大,倒沒有這種感覺。只是握把表面的止滑刻紋太硬,打了五十發一百發後,手指與虎口隱隱作痛,如果是自己的槍,則可以換貼軟質橡膠。

 

 

上完課以後,就不需要教練在旁。先在櫃檯登記並核對證件(駕照),簽一張類似切結書的文件,和一張靶場注意事項,表示已瞭解相關規定與責任,選槍(一枝十元,每加一枝加五元)只有手槍,有各種廠牌與口徑的左輪與自動手槍十多枝,算是蠻少的,牆上掛著一枝Uzi和一枝湯姆生衝鋒槍(勇士們中桑德斯班長用的那種,三十歲以上的網友應該還記得)但只供觀賞,靶紙任選人形靶或環形靶,第一張免費,每加一張0.25 元,靶位每半小時十元,彈藥五十發8.5元(重裝彈),自備槍枝彈藥者,要先給職員檢查。因為是近距離室內靶場,所以不准使用 High Power Rifle ,只看過有人自帶小口徑獵槍。以上的價錢當然到處不同,不過大約是租槍打一次(五十發)三四十美元。

 

 

靶場為了減低成本,多是提供重裝彈,就是將擊發過的彈殼重裝火藥和底火、彈頭,大部分自備槍枝的人都不喜歡用,寧可貴二三元(五十發)買新的子彈,怕重裝彈問題多有損槍枝。我自己的經驗是五六百發中,遇見三次問題(不發彈或彈殼變形卡子)。

 

 

見過一次有人自帶.357麥格農(大榔頭?),射擊時聲音火光驚人雖然戴了耳罩,還是覺得像顆大龍炮在身邊爆炸,全場停射觀賞,事後撿了一顆彈殼,彈頭口徑雖然相當9mm,但彈殼卻很大,裝藥量似乎比卡賓槍子彈還多。

 

 

 

二、射擊俱樂部

 

 

 

射擊俱樂部是採會員制,通常有自設室外靶場,也有借用當地國民兵靶場,設備與規模都不錯。有些對外營業的靶場也以 Shootingclub 為名,性質與此不同。加入會員的條件不一,大致是沒有刑事前科、有正當職業、有當地地址、二個會員介紹等。每年年費數十美元,可使用各項設備、場地與參加活動,特殊活動則需另交錢。因為我在美時間有限,又沒有槍,所以打聽了幾次,始終沒有加入。

 

 

唯一一次參加射擊俱樂部的活動,是一次對外開放非會員的活動,緣由是美國政府有一大批自二次大戰後庫存全新的 格蘭特 M1半自動步槍要出清,凡是通過各地射擊俱樂部此項課程的人,可憑證明郵購一枝M1步槍,只要250美元,過了期限後該批步槍就要銷毀。M1是一枝相當好的步槍,構造精實、故障率低、精度高,在美國是相當受歡迎的競技槍,美國陸軍從二次大戰用到一九六O年左右,才換裝M14(我們仿造的五七式步槍),在國軍中也用了近三十年,民國六十五年以前當兵的人應該都接觸過,不過對東方人來說,M1是重了些,也太長了。

 

 

活動費用,自備槍枝彈藥的七十五美元,使用俱樂部的一百零五元,可選M1、卡賓或中共製五六式。我選的是卡賓,退伍十多年沒玩過步槍,當天成績甚差,實在丟臉。

 

 

活動反映熱烈,有一百多人參加,分兩個靶場,二十幾個靶位,有小孩、女性、還有現役軍人,自備的槍枝也是五花八門,只要是 CenterFire Rifle 都行,從早上八點打到下午四五點。其中最令我奇怪的是,除了我及一位明顯是美國當地出生長大的年輕華人之外,沒有其他的有色人種,全是白人。因為我所住的那一州,是全美黑人比率最高的十個州之一,超過百分之二十,回想在室內靶場打靶多次,也沒見過黑人,似乎「射擊運動」是美國白人主流社會的專利,黑人只能「射擊」。當然也許是我住的是東南部的州,原本就是種族意識強烈的地區,其他地方是否如此,還望網友指教。不過解放黑奴的南北戰爭雖然已經結束一百三十年,波瀾壯闊影響深遠的黑人民權運動也已經三十年,但是大家心裏都明白,有色人種只是在表面形式上與法律上取得平等,實質心理上卻是另一回事。種族意識在東北部與西部還稍輕一點,原本在南北戰爭中,屬南方的東南部與南部幾個州,實際上仍然是很嚴重。這是題外話。

 

 

活動進行是依照正式射擊比賽的程序進行,每一回合有幾個 STEP,但每一 STEP 前教官會先示範解說。詳細過程頗複雜記不清楚了,大致說來,有立姿、坐姿、臥姿三種;又分單發裝子彈(打三發及十發),十發裝子彈,十五發裝子彈等;又有不限時與限時六十秒或九十秒的快射。距離七十五碼,靶紙像我們當兵歸零射擊時的千吋靶大小。每一STEP 打不同靶紙,同一靶位的四五個人輪完後,再進行下一 STEP,所以極耗時長。上下午各打一回合,共約一百發。

 

 

 

三、其他

 

出國前在尖端科技上看過一篇有關 SOF 傭兵雜誌年會的報導,每年九月中旬在拉斯維加斯舉行,有各種研討會、武器展覽、跳傘、射擊訓練等,其中武器射擊,只要付錢,手槍、步槍、機槍以至火箭彈,要打都有,看了心中豔羨不以。到了美國,從四五月份的 SOF 就有附報名表,實在躍躍欲試,但是一算往來飛機票、食宿、報名費等等,加加起來近千美元,到了現場一定失去理智瘋狂刷卡打靶,更重要的是老婆大人不同意,終於作罷。在此奉勸網友同好,如有類似機會,就算節衣縮食也要去,以免像我至今遺憾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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