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到底曾有多少阿兵哥?

據金門縣誌記載,金門全縣總面積為150.456平方公里,大金門約130平方公里,小金門(烈嶼)15平方公里,其餘曾有駐軍的,還有周圍十幾個小島或礁岩。

從以前到現在,駐軍數字都是機密,就算是在金門當兵,能夠知道明確數字的,大概只有金防部的少數人。大家都是聽謠指部說:以前有十萬大軍,後來有六萬大軍;甚至維基百科「金門縣」條目下,還引用新聞報導說,金門駐軍最多時有十二萬人。

也有人說,與以前比起來,現在金門駐軍不足五千,連以前的零頭都不到。

近年相關檔案陸續解密,網路上也可以找到許多資料,所以試試估算歷年駐軍比較精確的數字。

民國381025日古寧頭之役,國軍當時在金門的單位,從番號上看,有兩個兵團4個軍,外加許多大大小小的單位,然而那時的部隊都是殘缺不全,能有編制的三分之一人數就算不錯了。兵荒馬亂中,可能連部隊長都不知道自己屬下有多少人?官方統計數字也不一定正確。有資料說當時國軍總數有40000多人,不過我個人存疑。

古寧頭戰後一個月,38121日金防部成立,下轄3個軍、3個獨立師及1個砲兵團。之後金門的部隊有些調回台灣,有些就地整編。到了民國41年金門有兩個軍:金西的19軍,軍部駐地舊金城,轄45師、18師(駐馬祖)、196師;以及金東的5軍,軍部駐地山外,轄14師、75師、200師。依據國史館收藏的檔案,418月,19軍有19784人,5軍有18664人,合計38448人,平均每個師約6000人。這個數字不含當時在金門的其他單位(如第6、第9軍官戰鬥團),所以還要再加個幾千人,全金門估計有4200045000人之間。(更正,新發現資料顯示當時金門地區駐軍應有51000人左右,請見下面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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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8年4月14日補充:

同樣在國史館解密公開的檔案中,發現民國41年金門國軍的總數,請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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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革命當家

做部隊主人

進步緩慢 就是落伍

只有第一 沒有第二

萬事莫如訓練急 訓練就是作戰

問題考驗我們 我們解決問題

樂觀奮鬥
多做不錯

先公後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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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部份引自內政部役政司的資料。

 民國39年3月1日老蔣總統復職,為反攻作戰準備,整編大陸來台的部隊,汰弱留強,不准退伍不准結婚,但兵員總會減少,真要反攻大陸兵力也不夠,於是開始徵兵。

 台灣省政府於 民國41年8月1日籌備兵役處,縣市政府於43年設兵役科〔股〕鄉、鎮、市公所設兵役課,辦理役政、役男、體檢、抽籤、徵召之業務。

在民國45年1月開始實施我們熟悉的"依梯次入伍當兵"之前,42年至44年曾經實施過徵集部分役男實施「補充兵」訓練,為期三個月(也有四個月),期滿歸鄉。

除了短期的補充兵訓練,民國40年8月徵集第一期常備兵,44年2月徵集第二期常備兵、同年5月徵集第三期常備兵。常備兵就是依兵役法規定的年限(2或3年)服役。這3期非規律性的徵兵,目的在補充部隊缺員,這就是「充員兵」一詞的由來。

日據時代的徵兵,台灣青年大多被送至東南亞作戰一去不返;光復後,國民政府在台灣募兵,先以不離開台灣作保證,但是不久之後就被調至大陸參加國共戰爭,能平安返鄉的也是少數。而且當時海峽隨時可能開戰,社會上對徵兵有很強的反感。

經過幾期的「常備兵」、「補充兵」訓練,被徵召的役男,都能在結訓或退伍後準時返鄉,兵役的公信力已逐漸建立。45年1月起,開始普遍徵兵,以梯次徵召及齡役男入伍,陸軍每週一梯次,服役兩年,海、空軍及海軍陸戰隊每月一梯次,役期三年。役期是明文載於兵役法之中的。

其實在民國45年開始普遍徵兵時,美軍顧問團就曾建議陸軍義務役2年時間太短,不足以培養熟練士官兵,應該仿效當時的南韓改為3年。

直到56年,由於大陸來台的資深士官兵進入退役高峰期,陸軍基層幹部(尤其技術兵科)出現嚴重缺員,且因義務役役期太短,造成經驗無法累積與傳承,於是將陸軍砲兵(飛彈)、工兵、裝甲、通信、兵工共五種兵科的義務兵,列為陸軍第一特種兵,改為三年役期(第三年為臨時召集),第二特種兵及一般兵(含大專兵)仍為二年;並從民國35年次役男開始實施。

當年所稱的「特種兵」,不是現在的特種作戰部隊。依當時的區分,「一般兵」為步兵(步槍兵、輕重兵器(機槍、迫砲)兵),其他的兵科都算「特種兵」。因此除了上面所列砲兵(飛彈)、工兵、裝甲、通信、兵工等一特兵五大兵科外,其他如衛生、經理、行政、運輸等等也都算特種兵科。所以役男抽籤時,陸軍會有「第一特種兵」與「第二特種兵及一般兵」兩種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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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貼出後,承蒙許多先進指教,除已陸續修改內容外,對於個案的狀況,或是有待繼續追蹤查證的,請容我慢慢修改。

     國軍幾十來的軍官來源與養成途徑,可謂多如牛毛,本文僅記其犖犖大者,掛一漏萬實屬必然,尚請見諒與指教。

民國38年底,戡亂作戰大勢已定,國軍撤退來台。據台大鄭為元教授的考證,來台陸軍單位的番號,多達18個軍、58個師,但是絕大多數人員不足,武器裝備殘缺,一個師往往只有一個團的兵力。接下來的幾年,經過幾次大的整編後,陸軍大約有20個實兵師的規模,外加預備師、獨立的砲、化、裝兵等,以及各級補保、後勤單位,兵科學校等等,規模仍十分龐大。當年號稱60萬大軍,扣掉中央單位與海、空軍員額,陸軍大概有40多萬人左右的編制。

要維持60萬大軍的編制,並儲備反攻作戰動員幹部所需,如何獲得足夠數量與經驗的基層軍、士官幹部,一直是國防部幾十年來的頭痛問題。

軍官基本條件較高,且難以速成;同樣是軍官,基層連隊幹部與長期建軍骨幹的培養,也有不同層次的作法。在需求量大、來源又有限的情形下,陸軍基層軍官長期存在缺員的問題。(缺員有兩種,一種是「計畫缺員」,平時部隊只維持有限人力,如85%,動員時補足,目的在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另一種是因獲得不足,而造成的真正缺員。此處指後者。)

以下依年代概略分述不同時期的基層軍官來源,不是很精確,也缺少完整考據,大家參考參考,有錯的地方請指正,不要客氣:

 民國40年代:

此一時期,由於撤退來台的軍人中,軍官占相當大比例,部隊經過整編,出現大量編餘軍官。這些軍官多半是行伍出身,雖未受正規軍官養成教育,但具有相當作戰經驗,然而部隊併編後,又無足夠編制容納,如果直接遣散也十分可惜。於是編成幾個「軍官戰鬥團」、「軍官戰鬥大隊」這樣特殊的單位,從團長(大隊長)到班兵,全部都是軍官。「軍官戰鬥團」曾被派往金門,也曾參與舟山及大陳作戰。

 另外,也有許多軍官被編為「無職軍官」,顧名思義,就是沒有職務卻也沒有退役、仍具軍人身分的軍官。這些「無職軍官」可以在社會上自謀生活,規定要居住在軍營附近,部隊動員或作戰時,就要回部隊報到。「無職軍官」(俗稱「假退役」)也是一個奇特現象,一直到民國49(47?)年,國防部才將「無職軍官」辦理退役,同時運用部份美援經費,分3年(5年?)每年發給幾百元台幣的退伍金。

       然而,即使軍官的總員額足夠,但為保持基層部隊領導幹部的年輕精壯,仍需補充新血。民國40年代新進軍官來源大致可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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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枯燥的題目。

    很久以前就想寫這個題目,起了個頭後才發現要說得清楚,還得先搞懂兵役學與國家動員理論,就停了下來。最近在「後備軍友俱樂部」上有軍友提問要如何區分「常備」與「預備」?於是又興起寫這個題目的念頭,所以就整理在版上與軍友的討論及回應,試試能不能說個大概,還請大家多多指正

 

    當兵時,部隊中許多肩上掛著官階、執行職務的少尉排長、下士班長,怎麼會是「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是在「預備甚麼?

    很多人以為志願役就是「常備」,義務役就是「預備」,其實這是錯的。

   

    兵役學理太複雜,難以說得清,就從清楚易懂的相關法規條文著手。

    大家都知道憲法規定:國民有服兵役義務。這裡說的義務就是「常備兵義務役。即齡役男都須經過兵役行政程序,合格的入伍服常備兵役,符合不同條件的服補充兵役、國民兵役或免役、禁役。 (順便一提,女性國民也有服兵役的義務,但憲法同時規定:有關人民權利、義務事項須以法律定之。而兵役相關法規都沒有徵召女性服義務役的條文,所以女性不須入伍服役。當然,志願從軍的女性例外。)

    義務役男入伍前,管區警員或是兵役課人員送來俗稱兵單的徵集令,表頭上印著某軍種某梯次的「常備兵」徵集令;也有人拿到的是「預備士官」或是「預備軍官」入營通知書(投考軍校的人拿到的是入學通知書)。一個是「令」,一個是「通知書」,差別就在於役男入營服常備兵役,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具有強制性,你不來就移送法辦;而進軍校成為職業軍人,或是經考選受訓成為預官、預士,則是個人選擇,可以依通知書上的時間、地點報到入營,但也可以放棄,放棄的就依法服常備兵役。

徵集令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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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一篇舊作,初次貼於交大資科BBSWeapon版時,承蒙  24個比利,Dr.X mdx zaku RHC 想飛的史萊姆,黃色北極熊,薪水小偷,BBKing 濁水溪畔的橘, Lucifer等先進指正,


部分意見已納入本文,謹此致謝。2007/1


 


   各網路軍事版中,常常有版友抱怨陸軍基層營連編制的不合理,當過基層單位業務士()的,更是有切膚之痛。 [驗證精實案]作者楊兄在書中對此情形,有極為深刻的描述,相信當過參一的人,都深有同感。在精實案部隊改編後,此一情形似乎並未改變,所以作者說:精實案前如此,精實案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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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的階級臂章繡在左臂上,臂章的大小與顏色,幾十年來改過許多次,但以一ㄍ一ㄠ代表一階的形式,沒有改變過。

 

 

本文所述的內容,已是25年前的事。

 

 

 

新兵入伍的第一天,當地方政府兵役課人員與新訓中心完成交接之後,應徵召人員的平民身分,即變為二等兵。很久以前新兵還有所謂「三等兵」或「學兵」的階級或稱呼,早已取消,中華民國階級最低的軍人,就是二等兵。 新兵在新訓中心入伍訓練時,雖然尚未掛階,但是已經具有完全的軍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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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內政部役政署資料所載,台灣普遍徵兵始於民國45年。不過有兩點要說明:

一、補充兵    

  民國45年之前(42至44年間)曾經徵集過八期的一般「補充兵」(不是普遍徵兵,只有部分人),以及二期的「特種補充兵」「補充兵」受訓三(四?)個月,期滿歸鄉,遇有臨時召集再動員入營。據說這些補充兵在結訓返鄉的數年中,曾經不止一次再被召集入營,每次時間不定,有幾天也有幾個月,甚至每次階級也不同,有上次已經是上兵,下次召集又變二兵。

經國先生與國軍7711-5第一期補充兵結訓.jpg

 

二、民國45年之前的常備兵

           民國40年8月,徵集第一期常備兵,44年2月徵集第二期常備兵、同年5月徵集第三期常備兵。常備兵就是依兵役法規定的年限(2或3年)服役。這3期非規律性的徵兵,目的在補充部隊缺員,這就是「充員兵」一詞的由來。

 

          45年1月起,開始普遍徵兵,以梯次徵召及齡役男入伍服常備兵役,陸軍每週一梯次,服役兩年,海(含陸戰隊)、空軍每月一梯次,役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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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擬陸軍接手前,警備總隊兵員已經因老士官屆齡退伍快速減少,為免台灣海防開天窗,義務役常備兵出現「警備兵」。與之前已有的「聯勤兵」相同,警備兵並不是役男抽籤時增加新的籤種,而是從陸軍「一般及第二特種兵」入伍的2年役期新兵中,視需求數量,排訂某一梯次新兵的為警備兵。警備兵梯次有優先權,以當年應入伍陸軍的役男中,具高中職畢業學歷者,依原抽籤號順序列冊,該梯次警備兵額滿後,才接著徵集陸軍梯次。

警備兵入伍訓練也在陸軍新訓中心,但梯次另外排序;海上警備隊的新兵則由海軍陸戰隊代訓。

(不過在民國67年有正式的「警備兵梯次」之前,已經有年輕役男撥入警備總隊,由各總隊實施新兵訓練與警備任務訓練。)

 

勝利之光6602-1警備老士官兩種小帽

民國66年初總政治作戰部主任王昇視察警總哨所,圖中都是上了年紀的老士官,反映出當時警備總隊的成員結構。這張照片很有意思,排頭的老士官仍戴著陸軍軟式小帽,身上也還是草綠服,可能是剛從陸軍調過來,還沒有領到深藍軍服,其他人則是警總硬式小帽;第二、第三位衣領上沒有士官領章,右胸的兵籍名牌也歪歪的。不知道是不是王上將突然蒞臨,大家匆匆著裝集合。(圖片來源 : 勝利之光月刊,民66年2月。)

 

第一梯次警備兵於民國67年6月12日入伍(約相當陸軍1165梯),從此每月一個梯次,到了該年底已有約2500名義務役常備兵分發到各總隊及獨立大隊。隨著老士官越退越多,三、四年後基層士官兵已多是義務役。除警備總隊的海防橋隧單位之外,義務役警備兵也有分發到警總的其他單位,如警總本部或直屬各單位、職訓總隊的岩灣、東成、泰源、坪林、綠指部等地,還有縣市師、團管區與各海空港口檢查站。

 

除了從其他軍種轉調,早期警備總隊基層軍官主要來自警總幹訓班(入伍教育由陸軍官校代訓,之後回到警總幹訓班(青溪山莊)受訓,也有由步兵、憲兵、通信等兵科學校代訓)。民國64年入伍的預官25期已有醫科預官分發至警備總隊,而65年的預官26期,則可能是步科、政戰科預官首次分發警備總隊(目前已知在民國55年入伍的預官16期,已有預官分發到警總所屬其他單位,如機場安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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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住在彰化溪州鄉,就在西螺大橋的北端,大概小學四年級時曾經夥同幾個小朋友,瞞著父母偷偷走了一個多小時路,去西螺大橋橋下玩水。橋頭哨所有一個穿著深藍色制服的老兵執勤,手上拿著一種沒見過的衝鋒槍,老兵說拿這槍要小心,掉到地上很容易走火。長大後才知道老兵是警備部隊的老士官,那枝槍是司登式衝鋒槍。

DSC05715

 

仿英國Sten的國造司登式衝鋒槍,構造簡單造價便宜,基本上就是鐵管與鐵片沖壓銲接而成,也因為機械結構簡單,所以上膛後很容易走火。

 

警備總司令部在戒嚴時期負責台灣內部安全,職掌龐雜任務包山包海,其中的政治偵防與流氓管訓最為人熟知,也讓警總留下惡名;此外負責後備軍人動員業務的各縣市師、團管區,以及出入境管制;還有后里馬場、軍犬中心等等,也都屬於警備總部。然而警總所轄各單位中,組織最大、分佈最廣、人員最多的警備總隊,卻較少有人知道。

勝利之光6102-1警總海防部隊

警備總隊海防班哨,哨兵身旁的軍犬也是由當時在台北景美的警總軍犬中心(今捷運萬隆站)育成。(圖片來源:勝利之光月刊,民6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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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752日補記:感謝軍友小謝借閱由王景標先生所寫的自傳「鐵道王:一段鐵道兵團的精彩故事」(106年,撰者印行),得以補充本文許多細節,特此致謝。王景標先生民國35年投入鐵道兵第二團第三營第九連(運務連)為學兵,直到72年以陸軍運輸兵學校上校總教官兼副教育長退伍,30多年的軍中生涯,從入伍學兵,歷任鐵道兵營士兵、軍士、排長、連長、營長、運輸兵學校教官,大部分時間都與鐵道兵息息相關,其回憶錄是國軍鐵道兵極為珍貴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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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7年5月1日勞動節,台灣鐵路局火車駕駛組成的火車司機聯誼會,以「集體休假」名義進行罷駛,爭取自身權益,這是政府遷台後第一件大規模的工運罷工事件,造成鐵路交通中斷,之後台灣勞工運動的許多罷工,常沿襲此種以「休假」進行實質罷工模式。

罷工醞釀時,交通部研擬應變方案,曾經想找國軍鐵道兵支援,希望能維持最低運量,避免鐵路運輸全部癱瘓,沒想到陸軍已經在近10年前就將最後的鐵道兵單位裁撤了。

話說從頭,國軍鐵道兵由來已久,大陸地區幅員廣大,鐵道運輸是部隊長程移動的最佳選擇,而各地鐵路狀況不一,軍方必須自行具備鐵道運輸與維護的能量。民國16年,國民革命軍北伐的第二年,就因部隊運輸需要而成立鐵道兵單位,北伐成功後的民國18年,全軍整編,第一集團軍將所屬各師交通隊合編為「交通兵團」(此時交通兵的範圍涵蓋通信、運輸、鐵道、裝甲兵等兵科),次年再將交通兵團分為交通兵第一團(通信兵)及第二團(運輸、鐵道、裝甲兵等),交二團下轄有2個鐵道兵大隊、鐵道幹部教導隊,以及汽車大隊、水雷大隊等。25年6月交二團又改稱「交通兵團」,並在同年11月將鐵道兵分出,成立「鐵道兵團」。抗戰後全軍共有3個鐵道兵團分駐各地,下轄若干鐵道兵營,每營轄若干工務連及運務連,任務為「搶修、破壞、建築、管理」,工務連負責前三項,運務連負責「管理」,包括司機、站務、行車、號誌等工作。

民國38年12月5日,經過40天海上漂泊,鐵道兵第二團團部及第三營在高雄港一號碼頭上岸,是3個鐵道兵團中唯一比較完整撤退來台的單位。第三營暫時落腳台南善化鎮,所轄各連則編成多個「鐵道技術實習組」,分派從北起苗栗,南到高雄的台鐵沿線大站,隨著台鐵員工服勤學習,團部台北市南機場(今青年公園靠近新店溪堤防附近)。43年全軍部隊整編,鐵道兵團縮編為一個獨立鐵道運輸營,營部仍在南機場,此時鐵道兵歸屬聯勤運輸司令部,45年6月回歸陸軍。

46至47年間,鐵道兵營所轄4個連分駐台鐵西部幹線沿線,第一連駐台中、第二連駐高雄、第三連駐新竹、第四連駐嘉義斗南,分別在各地區段內實習工務(第一、二連)及運務(第三、四連)。47年823砲戰期間,鐵道兵派兵支援台中(清泉崗基地空運)、高雄(海運)及金門運補裝卸任務。

鐵道兵營也曾派員赴馬祖北竿高登島興建輕便台車道。

勝利之光56馬祖高登台車大維港烏坵.jpg

民國47-48年間的鐵道兵營協助興建的馬祖高登島輕便台車鐵道。鐵道兵也曾赴金門、澎湖舖設輕便軌道,以便大型火砲轉向與機動。(勝利之光畫刊,4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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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嶺與新訓中心打歸零時,始終不太瞭解歸零的目的與方法,班長不知是沒時間慢慢教,還是也沒有搞懂,打完歸零之後,菜鳥還是打不準,也不知道怎麼調才對。下部隊後有了固定的用槍,打多了才慢慢體會出歸零的重要與調整的方法。


 


        覘孔、準星與目標三者之間,上下、左右及距離,是三度空間的立體關係,再加上子彈拋物線的彈道特性,彼此之間如何搭配才能擊中目標,當年可是讓我想了很久才想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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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兵扣抵成功嶺及學校軍訓時間的役期,幾十年來眾說紛紜,以下就我所知報告,請大家指正。

還是先從歷史源流談起,這是我的老毛病,請見諒。

大專男生暑期集訓始於民國40年(第一期預官)。當時是屬於大專預官的入伍教育,為期三個月(與當時一般兵入伍訓練時間4個月),數年後改在畢業的前一年暑假進行。時間長,也和部隊操課一樣,十分辛苦。地點也在數年後固定於台中烏日附近的陸軍營地,即今日之「成功嶺」。由於初期成功嶺條件與設備不足,也有分在其他基地受訓的(如車籠埔),但成功嶺自此威名遠播。三個月入伍合格,除犯有重大過失或違法犯紀,一年後從學校畢業即為當然預官,因已完成入伍教育,直接進入軍官養成教育與分科教育共六個月。分科教育完成後,下部隊見習六個月,總共當兵時間一年三個月(含成功嶺三個月),退伍時領一張預備軍官適任證書,動員召集時即可當軍官。當時大專院校少,大專程度役男也少,所以通通可以當預官。

大概在民國五十六、七年左右,因大專男生越來越多,未經考選的「當然預官」素質參差不齊,為了兵役公平與提高素質,於是預官改為「考選預官」,但研究所畢業仍為當然預官,役期也改為二年(含成功嶺)。成功嶺集訓變為八週,仍只有一梯次,也不全在成功嶺。此時成功嶺集訓的性質,已經轉變為學校軍訓的集中訓練,而非入伍訓。是國防部應教育部之委託,辦理的集中軍訓,是屬於大專軍訓課程的一部份。

民國六十年代,大專畢業男生大增,於是暑訓改為二梯次,後又增加寒訓一梯次,均改為六週。同時成功嶺也配合擴充設備,所有集訓學生都集中於成功嶺,成功嶺成為全國最大的訓練基地和最大的預備師(104師,四個步兵旅再配屬二個步兵旅),後來又改稱學一師、學二師。

之後因為受訓人數不斷增加,每年梯次增加,集訓時間也遞減為五週、四週,最後取消大專集訓。

因為成功嶺集訓時間可以扣除役期,自然是每一個大專兵所關心的,數十年來流傳在大專兵之間的謠言始終不斷。在我當兵的年代(成功嶺六週的時期),總會聽到新到部的大專兵說,從他們那年開始,大專兵扣兩個月(或八週)役期,多兩週的原因,是將學校軍訓時間也算入折抵;還有人進一步解釋說,因為他們在學校上軍訓課時,有在室外出操,所以可以折抵。更有人言之鑿鑿說,他在國防部(或總部、司令部)當兵的同學(或同學的同學、朋友、親戚等),已經看到公文,很快就會轉發下來。

當然,這個謠指部發出的公文,幾十年來一直都沒收到。軍訓課時間可以折抵役期的規定,直到最近34年才成真。

那謠言從哪來的?我也不知道,但是自己推測可能原因如下:

第一,過去大家通稱「大專兵當兵一年十個月」,這是成功嶺受訓八週時期的說法。成功嶺受訓六週時期,應該是一年十個半月,大家取其整數,仍是依原有的講法,說是一年十個月。如此造成某些人的誤會,並且以訛傳訛,又為使之合理化,所以自動將大專軍訓課程的時數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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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0(1961)年前後,陸軍在美援協助下完成15個步兵師、5個軍及2個軍團改編的「前瞻計畫」,所需的各式武器裝備也陸續補充到齊,唯獨車輛編現比只有一半左右。原因是美援目地是提供台灣自保能力,而美軍顧問團認為台灣地域狹小,部隊機動範圍有限;且車輛建置成本及油料、保養費用都高,國軍也無足夠操作人力(駕駛與技工),所以不需提供足額車輛。

車輛缺裝比率太高,是長期存在的問題;美援車輛不僅數量不足,也是二戰、韓戰時期的二手舊車,妥善率不佳,亟待更新。當時美軍顧問團的政策,是將陸軍美援的通用車輛上限訂為18473輛,特種車輛上限則為3951輛,此一數字大約只能編滿15個步兵師與2個裝甲師。也就是說,如果前瞻步兵師與裝甲師車輛的編現比要達100%,那陸軍其他單位都無車可用。同時顧問團也訂出1963-1967年度為支援現有二次大戰車型的翻修時期,1968-1972年度才會軍援新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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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工業是國防工業,能自力造車,可以帶動鋼鐵、機械相關產業的整體成長,是自主國防的重要基礎。撤台初期聯勤就曾少量仿造過吉普車。(圖片來源: 聯勤的故事)

 

當時國軍使用的各式美援輪型車輛,主要為GMC 2½噸載重車(俗稱「兩噸半」)WC51系列 ¾噸軍械車及GPW¼噸指揮車(威利Willys MB吉普車)等;另外還有不少來源不一款式紛雜的各式車輛( 民國50年全陸軍約有23000輛各式戰術、行政車輛),如日本豐田的DW15L兩噸半、豐田2FQ15L¾噸、道奇1½噸軍械車(大道奇)等等

 

聯勤創制65週年專輯-2GMC兩噸半2.jpg

早期美援的中古GMC兩噸半,也有老一輩軍人稱為10輪卡」,以區別抗戰後期美援的道奇6輪大卡車。GMC在國產兩噸半出廠後陸續淘汰,直到民國70年代最後僅存的幾輛才報廢除役。(圖片來源: 聯勤創制65週年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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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70年間,二級廠兵工補給兵到師部講習後,領回一輛「伍氏搬運車」,如下圖:    

 

                                          圖片來源 :  雅虎奇摩拍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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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氏搬運車持續生產20多年,這張是在民國106年台大校園中照的。

 

          這輛車不知道是勞軍品還是軍購,一營分配到一輛。速度不快,但扭力超大,加上極深的鋸齒狀輪胎紋路,十分適合馬祖各島的陡峭地形與崎嶇路面運輸之用。

 以下的介紹文字引自 馮丁樹 教授所撰「台灣農業機械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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