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將於民國105年全面實施募兵制,常備部隊官兵全部都是招募的志願役。義務役役男只要經過4個月軍事訓練後,即可提前退伍,轉為後備軍人身分,稱之為「軍事訓練役」。
偶爾翻到老資料,才知道原來太陽底下真的沒有新鮮事,這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不是新發明,60年前就有了。
那時稱作「留學生軍訓」,對象為大專及高中畢業生,取得出國留學資格,但未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沒當過兵),施以4個月軍事訓練(預備軍官入伍教育階段),結訓退伍以預備士官列管後,才可以申請出國留學。
民國39年政府辦理遷台後首次的出國留學考試(公費及自費都要考),除大專畢業生外,也開放國內高中畢業生,如獲得國外大學入學許可及4年全額(學雜費、食宿費)獎學金,也可報名自費出國留學考試。
大專畢業生出國留學很正常,而高中畢業生能出國留學,在當年卻是特例。先將當年高中生自費出國留學考試的人數列出:
第一次高中畢業生自費出國留學考試於39年8月4日舉行,錄取29人(男生13人)。
第二次40年4月30日,錄取30人(男生11人)。
第三次40年7月30日,錄取62人(男生39人)。
第四次41年6月9日,錄取109人(男生71人)。從本年開始,錄取留學考試之未役男生,都須入營接受4個月留學生軍事訓練。
第五次43年7月20日,錄取190人(男生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