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4年初陸精四號案改編完成後,69年開始的陸精案計畫均已執行,原本應就此告一段落,但因內外環境變化,陸軍仍需繼續精簡。接下來幾年的精簡案,雖然不在原始規劃範圍,但仍以「陸精」為代號。

 75年2月13日參謀總長郝柏村在第四次作戰會報指示:「應本在精不在多的原則,積極汰除無效裝備,持續精簡部隊。陸軍部隊概自今年7月開始,持續精簡18個營(10000至15000人),海、空軍亦應檢討汰除無效裝備與兵力。」依照總長指示,陸軍開始研擬下一波的精簡計畫,代號「陸精五號」。

 75年4月陸軍總部計畫署曾研究裁減第五作戰區(台灣中部)第10軍團 1個預備步兵師的方案,因為當時9個預備師新訓能量一年有124780人次,由於部隊員額下降等因素,74年度實際訓量為113657人次(包括代訓空軍、警總、聯勤、警察役新兵,不包括大專集訓學生),所以有裁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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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4年初成功嶺104師大專學生寒訓持槍基本教練(中國陸軍月刊,民74年4月)。陸精四號之後預備師任務除了新兵訓練、動員召集,大部分的預備師都有部分單位編實負責海防及兵科學校教勤;「固安」作戰狀況三生效後則由後備軍人動員編實,負責台灣全島海岸防衛。

 

第10軍團轄有9個預備師中的4個:104師與151師(成功嶺)、146師(官田)、257師(大林),所以被列為優先裁減。綜合部隊歷史、近三年戰力評比、現行任務等因素,計劃署建議裁編257師。不過此議並未成案,也沒有納入陸精五號規畫,257師反而編實2個步兵營,接替海防任務。

 裁減預備師(除了裁減257師,當時一度還有將108師恢復番號、104師改為陸戰動員師的擬案)沒有列入陸精五號,原因在於守勢戰略下國軍員額持續減少,國防經費所佔國家總預算比例也不斷降低,陸精四號後陸軍實際減員27497員,同一時間其他軍種也在精簡,以致役男人數超過國軍需求。而國防部預估76會計年度(75/7/1-76/6/30)將累積歷年超額未徵役男40000多人,形成社會問題,要求陸軍擴大新兵入伍訓練能量,因此預備師無法裁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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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關東橋206師616旅役男入營(勝利之光月刊,民79年12月)。各軍種每年分配有一定的預算員額,不得超過。增加新兵入伍員額,必須減少現役在營人數,於是陸軍將原訂75年7月1日至75年12月31日之間退伍的2年義務役士官兵,役期一律減少2個月提前退伍。同一時期也將原服役3年的陸軍一特兵(第三年為臨時召集役期),從1481梯次之後,逐梯遞減15天臨召役期,形成後入伍卻先退伍的怪異現象,也造成基層部隊管教問題叢生(75年11月15日國防部宣布一特兵取消第三年臨召役期)。

 

66年11月19日「中壢事件」後,政治反對運動風起雲湧,大規模街頭抗爭越演越烈,負責社會治安的警察,人員、裝備與訓練都無法應付。在當時戒嚴體制下,兼具軍法警察與司法警察雙重身分的憲兵大量擴編,68年7月到69年3月的「靖安」一、二、三號案 ,已將陸軍空特部所屬4個特戰總隊約8000人,改編為20個憲兵營,72年又撥出3500名員額給憲兵擴編。(警察也同時擴編,部分役男改服「警察役」。)

 然而不斷發生的街頭事件,使得已經大幅擴編的憲兵與警察疲於奔命,於是政策決定再擴編憲兵,延續之前專案編號,訂為「靖安四號」。在國軍總員額不增加的限制下,要再擴編憲兵只能從其他軍種移撥。

 75年4月14日參謀總長郝柏村主持「國軍增編憲兵部隊支援警力案」簡報時指示,裁減陸軍增編憲兵;4月25日國防部令頒「國軍增編憲兵部隊支援警力案運用計畫綱要」,「精簡員額充實憲兵」成為陸精五號第一階段核心內容。

陸精五號計劃過程的轉折,顯示國軍戰略不但已從攻勢作戰轉為守勢作戰,更是「安內重於壤外」,以台灣內部社會安定為首要任務。有資料認為靖安四號大幅擴編憲兵是因應解除戒嚴令後的社會治安,不過靖安四號是在75年初就已研擬,7月生效。而同年10月7日蔣經國總統在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專訪時,才宣布將在制定國家安全法後終止戒嚴;次年7月15日正式宣布解嚴。

 

陸精五號規劃要點:

 一 、配合「靖安四號」精簡12個步兵營為基幹營;206師指定1個步兵旅於苗栗斗煥坪附近建立憲兵訓練基地,專責憲兵新訓任務,受憲兵司令部督導管制。預計精簡5185員,其中4629員移撥憲兵。
 二、移撥憲兵員額當中的939員用於擴編陸軍3個軍團的憲兵營(由1個營轄2個連擴編為4個連,共增編6個憲兵連),另外的3690名員額轉用於憲兵司令部所轄30個機動憲兵營各增編1個連,共30個憲兵連。
 三、機械化第109、249師,各指定1個裝步營支援憲兵機動鎮暴任務。(原訂機械化109師、249師各撥出1個裝步營,交由憲兵司令部改編為裝甲憲兵營,但陸軍總司令蔣仲苓反對。)
 四、調整山、海防任務步兵師之步兵營番號。
 五、研究成功嶺2個師合併為1個師,由師長兼大專集訓班班主任之可行性。
 六、本島步兵師幹訓班編制可裁撤,由基幹營採任務編組繼續幹訓任務。
 七、參謀總長郝柏村指示,工兵部隊基於任務需要,不予裁減。(當時為加強防衛作戰持續戰力,有多項重要國防工程積極施工中,如「建安」、「佳山」等計畫。)
 八、守勢作戰野戰通信線路架設需求降低,精簡通信兵架設單位,軍團及軍維持1個架設連即可。(軍團裁撤通信架設營原在陸精四號精簡規劃中,後未實施。)
 九、籌編1個電子作戰群。
 十、軍團運輸兵群所轄各營裁1個連。
十一、實兵步兵師化學兵排擴編為連(先編成2個排)。
 十二、裁編軍團衛生群,救護車連降編為排。
 十三、檢討軍墓組;裁撤浸染連;併編工材廠、醫學生物實驗所及配鏡廠。
十四、陸軍總部、後勤司令部裁減幕僚30%,並減少雇員人數。


為了配合憲兵擴編期程,陸精五號分兩年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以精簡步兵師為主,以支援憲兵擴編,如不足再以精簡通信架設部隊補充;第二階段以精簡運輸、衛生等技勤部隊及總部、後勤司令部為主,精簡員額部分支援成立新興任務部隊。

 陸精五號第一階段

75年6月2日陸軍總部呈報「陸軍陸精五號案第一階段(配合「靖安四號」)實施計畫」,國防部7月15日核覆小幅修正後,回溯7月1日生效。

實施要點:
 一、本島步兵師第226、234、269、292師各2個步兵營改編為基幹營;第333師3個步兵營改編為基幹營。共精簡11個步兵營(陸軍原訂本島外島12個步兵師都裁減1個步兵營為基幹營,但國防部不同意裁減外島步兵師),每營編制員額從平時編制的611員降為基幹營的173員,戰時編制則為816員。連同之前鵬程案改編,6個本島步兵師共有16個基幹營,其動員演習納入年度實兵演訓計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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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69師原本因「鵬程案」已各有1個基幹營,因此陸精五號第一階段後,6個本島步兵師中,第117、234、269、333師各有3個基幹步兵營,226、292師各有2個基幹步兵營,以分配每一步兵旅一個基幹營為原則。基幹營平時編制只有173員(官38、士82、兵53),戰時動員編實後為816員(官41、士146、兵629)。

二、精簡後之步兵營人員,依憲兵遴選標準挑選939員,編入各軍團擴編之憲兵營(3個軍團共6個連);其他精簡員額移撥憲兵司令部。
 三、機械化第109、249師,各指定1個裝步營支援憲兵機動鎮暴任務。(原計畫109、249師各撥出1個裝步營編成憲兵裝甲營,因陸軍反對未成。但一年後76年7月國防部又令陸軍機械化249師撥出46輛V150S裝甲車,交由憲兵司令部編成裝甲憲兵第239營。)
 四、憲兵擴編後,憲訓中心新兵訓練容量不足,由步兵第206師(預備)618旅於苗栗斗煥坪專責憲兵新兵代訓任務。(後來由憲兵訓練中心增編2個營,每營轄6個新訓連,206師中止代訓憲兵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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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公西憲兵新訓中心(中國憲兵月刊,民80年10月)。配合憲兵不斷擴編,憲兵新訓中心72年8月從台北縣泰山堅實營區遷到林口,76年再擴編兩個營,將陸軍斗煥坪206師618旅代訓的新兵收回納編。憲兵新訓為16週,公西新訓中心全盛時期一年可接訓18個梯次的新兵約12000人。

 五、步兵第203師(預備)以2個步兵營與257師(預備)2個基幹營互換番號。
 六、步兵第117師(本島)以4個步兵營及1個步兵連,與第146師(預備)3個基幹營及1個步兵營、1個步兵連(步兵學校教勤部隊)互換番號,146師同時編實1個步兵旅旅部及旅部連;146師接替高屏溪以東山、海防任務,並編配空降特戰司令部為特戰種能部隊。

 七、第146師與第203師互換番號;第151師與第302師互換番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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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防衛司令部隊史館展示資料,75年6月1日「陸精五號」案將澎防部與168師(馬公師)併編,司令官兼師長。

 

陸精五號第一階段陸軍共精簡4818員,增減情形為增編3個軍團憲兵營各2個連計939員,146師編實1個步兵旅旅部及旅部連71員;支援憲兵司令部3690名員額編成30個機動憲兵連,餘額118員由國防部收回。

 

   陸精五號第二階段
陸精五號第二階段重點為「汰除無效兵力,精簡之員額增編新興任務部隊」,初步擬案在75年9月完成,經陸軍內部研討,76年1月10日陸軍總部將「陸精五號第二階段實施計畫」呈報國防部,預訂76年6月30日前完成改編。不過國防部3月24日核覆中,對陸軍總部所提計畫有不少修正,主要是對增編新興任務部隊有意見,幾經討論才定案,也延至9月1日生效,9月30日完成。

實施要點:
 一、精簡對象主要為陸軍後勤司令部與各軍團所屬技勤部隊及「無效兵力」為主,精簡之員額轉撥成立「新興任務」部隊,以加速陸軍現代化。
二、守勢作戰防區固定,平日即進行戰場經營,野戰通信線路架設需求降低,所以裁減有線電架設單位。陸軍3個軍團通信群原各有1個通信架設營,裁撤架設營營部及2個架設連(共6個連),只保留1個架設連改編併入通信作業營,並擴充編制從84員增編為124員,以維持作業能量;5個軍與馬防部通信營各裁1個架設連(原為2個連,共裁撤6個連),全軍共裁撤3個架設營部及12個架設連。
 三、3個軍團運輸群所屬2個汽車運輸營各裁減1個汽車連,共6個連。
四、陸勤部裁撤化學兵浸染連;裁撤金防部、馬防部、第6及第8軍團各1個甲種軍墓組,第6軍團另裁撤1個乙種軍墓組 (改編後陸軍已無甲種軍墓組,乙種軍墓組則分別為陸勤部、第6、8、10軍團,以及金、馬、澎防部各1個)。
 五、陸軍原計畫調整801火箭營編制,並增編802、803火箭營;國防部核覆803營暫緩編成。
 六、增編「111榴砲營」營部、營部連及第四連。「111」專案為陸軍岸基雄風飛彈連代號,並已有3個實驗連,因國防部政策決定將「111榴砲營」移撥海軍,所以僅編成第四連。

陸軍雄風飛彈連111榴砲營111專案.jpg

少為人知的陸軍雄風一型反艦飛彈連,成立之初為保密以「陸軍111榴砲實驗隊」為名編在21砲指部之下,72年5月改番號「陸軍飛彈101連」,下轄保修、射控、發射等3個排,發射排有2個發射組,每組4人操作3枚雄蜂(73年6月後改名雄風)飛彈,之後陸續增編為3個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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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雄風一型反艦飛彈連(中華民國陸軍78年版)。76年陸精五號第二階段時列為「新興任務部隊」,計畫擴編為「111榴砲營」,但因國防部決定將岸基反艦飛彈部隊移撥海軍而未實現。77年海軍接收後成立海鋒大隊(101飛彈營),又在80年12月奉命移撥給新成立的海軍陸戰隊飛彈指揮部,並準備換裝雄風二型飛彈。但是隔行如隔山,海軍與陸戰隊組織文化也格格不入,81年3月16日陸戰隊接收人員奉命歸建原單位,海鋒大隊仍留海軍。


 七、6個本島師、5個外島師及2個機械化師之化學兵排擴編為化學兵連,各連統一編裝,平時編制均為80員。(澎湖第168師化學兵排之前配合澎防部組織調整,已擴編為化學兵連,此次裁減41員,以與其他各師統一編制。)
 八、增編第5彈藥庫、飛彈光電保修人員及裝甲兵訓練中心員額。
 九、陸軍原計畫精簡1582員,增編1604員;國防部核定精簡2163員,增編1846員,結餘317員額由國防部收回。

畫刊206建安計畫.jpg

民國75年初陸軍總司令蔣仲苓視察台東部隊,聽取第8工指部(第8軍團55工兵群)建安三號案(737計畫)簡報,事屬機密所以照片只露出工程模型的一小角落(中國陸軍畫刊206期,民75年1月)。陸精五號第二階段原要裁減工兵部隊,但因當時工兵部隊正在進行台灣東部的國防重大工程「建安三號」((737與828計畫)與「佳山計畫」,所以參謀總長郝柏村指示不將工兵單位列入精簡。參與建安案施工有4個工程工兵營(512、520、514、511營,其中511營為6軍團支援),另有5101、5703兩個重裝備連以及一個工保連配屬。

 

陸精五號兩個階段,陸軍合計精簡約5200名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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