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將於民國105年全面實施募兵制,常備部隊官兵全部都是招募的志願役。義務役役男只要經過4個月軍事訓練後,即可提前退伍,轉為後備軍人身分,稱之為「軍事訓練役」。

 偶爾翻到老資料,才知道原來太陽底下真的沒有新鮮事,這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不是新發明,60年前就有了。

 那時稱作「留學生軍訓,對象為大專及高中畢業生,取得出國留學資格,但未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沒當過兵),施以4個月軍事訓練(預備軍官入伍教育階段),結訓退伍以預備士官列管後,才可以申請出國留學。

 民國39年政府辦理遷台後首次的出國留學考試(公費及自費都要考),除大專畢業生外,也開放國內高中畢業生,如獲得國外大學入學許可及4年全額(學雜費、食宿費)獎學金,也可報名自費出國留學考試。

 大專畢業生出國留學很正常,而高中畢業生能出國留學,在當年卻是特例。先將當年高中生自費出國留學考試的人數列出:

第一次高中畢業生自費出國留學考試於39年8月4日舉行,錄取29人(男生13人)。

第二次40年4月30日,錄取30人(男生11人)。

第三次40年7月30日,錄取62人(男生39人)。

第四次41年6月9日,錄取109人(男生71人)。從本年開始,錄取留學考試之未役男生,都須入營接受4個月留學生軍事訓練。

第五次43年7月20日,錄取190人(男生91人)。

第六次44年6月18日,錄取235人(男生158人)。

 民國41年起,未役的男性留學生出國前,都須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是因為從40年開始,所有大專畢業男生,除體檢或操行成績不合格者,都須入營接受預備軍官訓練(免試);一般役男也要接受補充兵徵集或預備士官選訓。(但此時尚非普遍徵兵,只徵召部分人入營;所有合格役男都須依梯次入伍當兵,是從45年1月才開始。)因此,為求兵役之公平,41年總統批示,出國留學生未服兵役者,應先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7月,行政院訂頒「高中畢業錄取留學生軍訓實施辦法

 勝利之光4404-14補充兵結訓返鄉

民國45年之前,被抽中的一般役男接受4個月補充兵訓練後即可返鄉,不過之後經常有後備軍人召集,時間從幾天到幾個月不等。(圖片來源:勝利之光月刊,民44年4月號)

 43年7月教育部修訂「國外留學規程,放寬高中畢業生只要獲得國外大學入學許可及1年(原來規定要4年)全額獎學金,並通過教育部自費留學考試者,即申請出國留學,因此第五次、第六次高中生留學考試的報考及錄取人數都大為增加。    

該規程第9條也明文增訂,未服兵役的男性留學生「應施以適當之軍事訓練,於訓練期滿,納入在鄉軍人組織後,始准出國。」將「軍事訓練役」納入法規命令中。

 當時的台灣還處在戰爭狀態,一江山失守、大陳島撤退、突擊東山島、金門馬祖不時砲擊交火。放寬高中生出國留學資格,引起許多輿論批評,認為這是替權貴子弟及豪富人家大開離開台灣的方便之門,社會觀感不佳,特權謠言四起。所以在新規定實施2年後,民國45年起,就不再辦理高中生自費出國留學考試,到51年教育部再次修訂「國外留學規程」,正式取消高中畢業生出國留學的規定,一直到30多年後才再開放。

 也不能怪謠指部亂說,下面是民國43年第五次考試錄取名單

 高中生留學-2陳履安

(資料來源:第三次中國教育年鑑,教育部編印,民47年)

當時副總統陳誠的兒子陳履安,從省立師範學院附屬實驗中學高中部(師大附中前身)畢業,通過此次考試,並經過4個月軍事訓練及教育部留學訓練班結訓後,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電機工程學系就讀,之後又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民國59年返國,歷任明志工專校長、國科會主委、國防部長、監察院長等職。

 

而44年第六次考試錄取名單中,赫然出現了這位。(資料來源同上)

 高中生留學-3蔣孝文

這位是誰?需要介紹嗎?

 蔣總統畫傳4510-6蔣孝文讀軍校

蔣孝文高中畢業後,曾經就讀陸軍官校,但不久「因傷」退學,如果沒記錯,是先轉學台大政治系,後來考取高中生留學考試,去了德國。蔣孝文已經通過陸官的入伍訓,所以應該不需要再來一次4個月軍事訓練。

 

 

至於留學生軍訓實際實施情形,目前查到的資料如下(資料來源:陸軍年鑑):

43年,留學生軍訓隊(全名為「預備軍官預備教育訓練隊」)第3期,在陸軍官校受訓4個月。

44年,留學生軍訓隊第4期開訓典禮,與陸官26期畢業、28期開學典禮,在鳳山陸軍官校合併舉行,蔣中正總統親臨主持。

46年10月9日留學生軍訓第5期63人,在陸軍新兵第一訓練中心(關東橋)開訓,47年1月25日結訓。

47年9月16日留學生軍訓第6期83人,在陸軍官校基本訓練中心開訓,48年1月15日結訓。

48年10月15日留學生軍訓第7期43人,在陸軍新兵第五訓練中心(車籠埔)開訓, 49年2月15日結訓。

 

民國60年後,大專畢業男生都須服完完整的役期才能出國,不再特別辦理留學生軍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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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3年11月18日更正:

據國防部鍊銪字第880002777號(民國88年03月06日)"有關於服義務役軍職年資及軍校教育年資之內涵及範圍界定"附件所載:

民國41年至60年,共辦理20期"出國留學預備士官"軍事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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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5年12月25日補充:

依據台灣省政府兵役處於民國54年出版的"台灣省兵役行政紀要"所載,各期留學生軍訓的日期與上述"陸軍年鑑"有差,分別如下:

第一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43年9月20日

第二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44年8月26日

第三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45年5月5日

第四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46年10月9日

第五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47年9月16日

第六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48年9月26日

第七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49年11月16日

第八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50年9月12日

第九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51年7月8日

第十期留學生軍訓入伍日期:  5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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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2年7月23日補充:

 據陸軍官校資料統計,該校民國41至54年共召訓650名留學生軍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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