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的階級臂章繡在左臂上,臂章的大小與顏色,幾十年來改過許多次,但以一ㄍ一ㄠ代表一階的形式,沒有改變過。

 

 

本文所述的內容,已是25年前的事。

 

 

 

新兵入伍的第一天,當地方政府兵役課人員與新訓中心完成交接之後,應徵召人員的平民身分,即變為二等兵。很久以前新兵還有所謂「三等兵」或「學兵」的階級或稱呼,早已取消,中華民國階級最低的軍人,就是二等兵。 新兵在新訓中心入伍訓練時,雖然尚未掛階,但是已經具有完全的軍人身分。

 

軍中官、士、兵的晉升,都有所謂「停年」的規定,就是在晉升上一階級前,必須間隔的時間。二兵入伍滿6個月,可以晉升一兵,一兵任滿1年,可以晉升上兵。「停年」是晉升的消極條件,時間屆滿並不表示一定可以晉升,還要看幾個條件:第一是有無空的上階「缺」,第二是是否符合晉升上一階的學、經歷管制,第三是權責主官是否核准該員晉升;此外還要看有無受到影響晉升的懲處。

 

 

以士兵來說,二兵升一兵,有無空的上階「缺」不是問題,因為編裝表中士兵的缺,都是一兵或上兵,二兵原來就佔了高階缺。一兵升上兵也不是問題,因為當時規定,兵可以重複佔缺,所以一個上兵的缺,可以不止一個人佔。 士兵晉升的權責主官是連長或同級主官,晉升的人令也是由連發佈,所以連長有權決定是否晉升該員。換句話說,如果某士兵表現不佳,連長是可以不讓他晉升,或是延後晉升;同樣的,連長也可以將某位士兵降階。

 

 

規定如上,然而各部隊在實務操作上,有一些變通的作法。例如,以前士兵晉升是每季(14710月)辦理一次,同一營中,為了避免連同梯的士兵晉升時間不同,造成不公與申訴,會由營部參一律定晉升的梯次,甚至由師部參一科統一規定各營照辦。 例如,1258梯次於69年3月26入伍,同年9月25日滿半年,所以10月1晉升一兵,這是最圓滿的狀況。但是在當年陸軍每週一梯次新兵入伍的情形下,如果堅持要「滿」六個月才能晉升,而每三個月才辦理一次新兵晉升,就會出現二兵掛了將近九個月才升一兵的狀況。於法,是延誤與影響士兵權益;於情,左臂上是ㄑ還是ㄑㄑ,對一個阿兵在連上的地位與日子,有絕大的影響。所以會視實際狀況,有所調整,將快滿六個月的二兵提前晉升。以前面的例子來說,該次晉升可能會升到10月23才滿六個月的1262梯(提早近一個月)。

 

 

士兵晉升既然是連長就可以決定與發佈的,自然會出現許多例外狀況。例如接辦業務的士兵,為了在連上推動業務與外出洽公的方便,通常會提前晉升;而表現不佳的士兵,連長也可能讓他延後晉升。

 

 

陸軍在民國67年實施人事作業電腦化之前,各級官士兵的晉升,都是由權責主官發布人令即可,所以會出現士兵跳級晉升的情形,就是直接由二兵晉升上兵。電腦化以後,程式會檢查晉升代號,如果跳級晉升會被剔除。但是最初的幾年,仍是電腦與人工平行作業階段,並以人工作業為準,行政依據人令發餉。人令與電腦主檔紀錄不一樣,並不會影響該員的階級與薪餉,所以仍然有例外狀況。平行作業階段結束後,餉冊由電腦主檔印出,如有異動,下一個月再做退補,例外狀況就少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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