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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民國40年到57年,大專以上畢業男生不需經過考試,服役時就是「預備軍官」。隨著大專院校逐漸增加(民國58年已有約70所大專院校),每年畢業的男生從不足1000人,逐漸增加到10000多人,超過國軍需求人數,並且未經篩選素質參差,所以從58年(57學年度)起,預官改為考選,稱為「新制大專預備軍官」(預官第19期)。但是民國58、59年只有專科畢業男生要考,大學(含獨立學院)畢業男生仍為免試,60年開始大、專畢業男生都要考,碩士班畢業生則仍為免試。

 

    先是專科生要考,隔兩年大學生才要考,並不是歧視專科生,而是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以不同修業年限學制區別。簡單的說,是從56年入學的學生開始,二專、五專(五專的專四、專五才視為大專學制)的學生,於58年畢業時首先適用新制,59年加入三專,60年加入四年制大學,至於有些大學學系要唸5(獸醫系)、6(牙醫系)、7(醫學系)年的,則依序加入。

 中國陸軍畫刊5603預官改考選

民國56年公布預官考選新制,從當年入學的大專新生開始適用。(中國陸軍畫刊,56年3月)

 

    從「當然預官」變為「考選預官」,成功嶺大專男生集訓的性質也隨之改變,原來成功嶺集訓同時具有預官入伍教育及學校軍訓雙重性質,只要集訓成績及格,畢業入伍時就是預備軍官。但是預官要考之後,成功嶺集訓是「大專軍訓課程的集中訓練」,而非預官入伍教育;成功嶺集訓不再是役期的一部分,而是「折抵」役期。

 

勝利之光5901-1新制考選預官訓練

第一期新制預官入伍訓練。(中國陸軍畫刊,5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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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枯燥的題目。

    很久以前就想寫這個題目,起了個頭後才發現要說得清楚,還得先搞懂兵役學與國家動員理論,就停了下來。最近在「後備軍友俱樂部」上有軍友提問要如何區分「常備」與「預備」?於是又興起寫這個題目的念頭,所以就整理在版上與軍友的討論及回應,試試能不能說個大概,還請大家多多指正

 

    當兵時,部隊中許多肩上掛著官階、執行職務的少尉排長、下士班長,怎麼會是「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是在「預備甚麼?

    很多人以為志願役就是「常備」,義務役就是「預備」,其實這是錯的。

   

    兵役學理太複雜,難以說得清,就從清楚易懂的相關法規條文著手。

    大家都知道憲法規定:國民有服兵役義務。這裡說的義務就是「常備兵義務役。即齡役男都須經過兵役行政程序,合格的入伍服常備兵役,符合不同條件的服補充兵役、國民兵役或免役、禁役。 (順便一提,女性國民也有服兵役的義務,但憲法同時規定:有關人民權利、義務事項須以法律定之。而兵役相關法規都沒有徵召女性服義務役的條文,所以女性不須入伍服役。當然,志願從軍的女性例外。)

    義務役男入伍前,管區警員或是兵役課人員送來俗稱兵單的徵集令,表頭上印著某軍種某梯次的「常備兵」徵集令;也有人拿到的是「預備士官」或是「預備軍官」入營通知書(投考軍校的人拿到的是入學通知書)。一個是「令」,一個是「通知書」,差別就在於役男入營服常備兵役,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具有強制性,你不來就移送法辦;而進軍校成為職業軍人,或是經考選受訓成為預官、預士,則是個人選擇,可以依通知書上的時間、地點報到入營,但也可以放棄,放棄的就依法服常備兵役。

徵集令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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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上許多志願役長官的文章中,常提到分發到本島、外島,或是野戰、預備單位的同期同學,幾年後擔任職務高低大不相同的現象,所謂同期不同命,與義務役阿兵哥的同梯不同命相互輝映。


 


        一般說來,在晉任少校之前,除非受到影響晉升的處分(如被記大過或是年度考績太差),同期軍官的晉升與職務階層,應該是相同的。但是事實上往往不是如此,尤其是志願役軍士官實施本、外島輪調後,調到別的單位,發現同期同學成了自己的長官,真是人比人氣死人。(以前還有本、外島大移防的時代,步科的少尉在學校畢業時,所抽中的某個野戰師,大概在升到中校之前,都不會離開這個師。)


 


        各位長官,對不起,造成這種軍中倫理的混亂,我們參一的從業人員,應該要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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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42長官留言,問了我幾個參一業務的問題,所謂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幾個問題都是大題目,一時之間還真不知從何回答。因為軍官人事的權責在師部,我只有營級參一的經驗,軍官人事接觸有限,而且將近30年前的事,還得努力的回想、拼湊。


 


    以下是42砲長官的原文,為了方便說明,阿拉伯數字的分項是我加的。


1.      我們那時候部隊裡幾乎沒有在使用電腦,一般的人令異動等還是人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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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貼出後,承蒙許多先進指教,除已陸續修改內容外,對於個案的狀況,或是有待繼續追蹤查證的,請容我慢慢修改。

     國軍幾十來的軍官來源與養成途徑,可謂多如牛毛,本文僅記其犖犖大者,掛一漏萬實屬必然,尚請見諒與指教。

民國38年底,戡亂作戰大勢已定,國軍撤退來台。據台大鄭為元教授的考證,來台陸軍單位的番號,多達18個軍、58個師,但是絕大多數人員不足,武器裝備殘缺,一個師往往只有一個團的兵力。接下來的幾年,經過幾次大的整編後,陸軍大約有20個實兵師的規模,外加預備師、獨立的砲、化、裝兵等,以及各級補保、後勤單位,兵科學校等等,規模仍十分龐大。當年號稱60萬大軍,扣掉中央單位與海、空軍員額,陸軍大概有40多萬人左右的編制。

要維持60萬大軍的編制,並儲備反攻作戰動員幹部所需,如何獲得足夠數量與經驗的基層軍、士官幹部,一直是國防部幾十年來的頭痛問題。

軍官基本條件較高,且難以速成;同樣是軍官,基層連隊幹部與長期建軍骨幹的培養,也有不同層次的作法。在需求量大、來源又有限的情形下,陸軍基層軍官長期存在缺員的問題。(缺員有兩種,一種是「計畫缺員」,平時部隊只維持有限人力,如85%,動員時補足,目的在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另一種是因獲得不足,而造成的真正缺員。此處指後者。)

以下依年代概略分述不同時期的基層軍官來源,不是很精確,也缺少完整考據,大家參考參考,有錯的地方請指正,不要客氣:

 民國40年代:

此一時期,由於撤退來台的軍人中,軍官占相當大比例,部隊經過整編,出現大量編餘軍官。這些軍官多半是行伍出身,雖未受正規軍官養成教育,但具有相當作戰經驗,然而部隊併編後,又無足夠編制容納,如果直接遣散也十分可惜。於是編成幾個「軍官戰鬥團」、「軍官戰鬥大隊」這樣特殊的單位,從團長(大隊長)到班兵,全部都是軍官。「軍官戰鬥團」曾被派往金門,也曾參與舟山及大陳作戰。

 另外,也有許多軍官被編為「無職軍官」,顧名思義,就是沒有職務卻也沒有退役、仍具軍人身分的軍官。這些「無職軍官」可以在社會上自謀生活,規定要居住在軍營附近,部隊動員或作戰時,就要回部隊報到。「無職軍官」(俗稱「假退役」)也是一個奇特現象,一直到民國49(47?)年,國防部才將「無職軍官」辦理退役,同時運用部份美援經費,分3年(5年?)每年發給幾百元台幣的退伍金。

       然而,即使軍官的總員額足夠,但為保持基層部隊領導幹部的年輕精壯,仍需補充新血。民國40年代新進軍官來源大致可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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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的階級臂章繡在左臂上,臂章的大小與顏色,幾十年來改過許多次,但以一ㄍ一ㄠ代表一階的形式,沒有改變過。

 

 

本文所述的內容,已是25年前的事。

 

 

 

新兵入伍的第一天,當地方政府兵役課人員與新訓中心完成交接之後,應徵召人員的平民身分,即變為二等兵。很久以前新兵還有所謂「三等兵」或「學兵」的階級或稱呼,早已取消,中華民國階級最低的軍人,就是二等兵。 新兵在新訓中心入伍訓練時,雖然尚未掛階,但是已經具有完全的軍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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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接到徵集令(兵單),於指定時間地點集合,由地方政府役政人員帶到新兵訓練中心報到。新訓中心結訓時,新兵經抽籤或選兵的程序,分發到各單位服役。相信這是絕大多數義務役常備兵的阿兵哥共同回憶。

但是曾經有過幾年,因為役男人數太多,新訓中心訓練能量不足應付,而出現過直接由部隊接訓役男,「自訓自用」的特殊情形。例如:6410月,1032梯次的基隆兵,直接向步兵168師虎賁部隊報到,由該師實施新兵訓練,結訓後全體新兵撥入該師各個單位。又如 65324日,1049梯次在關東橋入伍,三天後,直接撥入林口127師班超部隊,由該師自行訓練。(以上取材自兵哥的部落格)民國63、64年間46〈146〉師駐防澎湖時,也曾接訓當地新兵自訓自用;這梯新兵在澎湖入伍後隨該師移防在花蓮退伍。

 「自訓自用」不是新鮮事,早年在大陸時期,各部隊的新兵都是自行訓練。以統一的教材、進度在各地「新兵訓練中心」集中訓練入伍役男,結訓後再分發各部隊,是國軍來台後才建立的制度。

民國40年以後,台灣已從二次大戰的殘破中逐漸恢復,共軍犯台的危機,也因為韓戰爆發、美軍介入台海而舒緩,因此出生率大增。民國39年,台灣出生人口為323643人,民國40年躍升為385383人,民國44年首次突破40萬人(403683人),此後一直到55年,平均每年出生人口約為41萬人。

民國60年以後,這些「四年級生」陸續年滿20歲,男生也到了服役年齡,所以每年約有2021萬名役男。扣除免役、緩徵,平均每個月入伍新兵約有15000人,超過當時新訓中心的接訓能量。

擴充新訓中心的軟硬體非短時間所能完成,為了減輕役男塞車的壓力,那幾年曾有一些臨時性的措施,例如(43、44年次)「獨子」可改服國民兵役等。另外就是本篇主題:「自訓自用」。

「自訓自用」,顧名思義就是由各野戰師接訓入伍役男,完成新兵訓練後,分配本師的各單位。也就是說,新兵們最關心的結訓後抽到哪個單位?會不會去外島等問題,是不存在的。當然,如果遇到全師移防,還是會去外島的。

雖然是自訓自用,還是要依照陸訓部頒發的新兵訓練課程。不過各師實際作法不一,有些單位認真照表操課,也有些會讓新兵去支援構工或其他勤務。

 

新兵「自訓自用」是臨時性作法,民國67年以後,就沒有聽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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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內政部役政署資料所載,台灣普遍徵兵始於民國45年。不過有兩點要說明:

一、補充兵    

  民國45年之前(42至44年間)曾經徵集過八期的一般「補充兵」(不是普遍徵兵,只有部分人),以及二期的「特種補充兵」「補充兵」受訓三(四?)個月,期滿歸鄉,遇有臨時召集再動員入營。據說這些補充兵在結訓返鄉的數年中,曾經不止一次再被召集入營,每次時間不定,有幾天也有幾個月,甚至每次階級也不同,有上次已經是上兵,下次召集又變二兵。

經國先生與國軍7711-5第一期補充兵結訓.jpg

 

二、民國45年之前的常備兵

           民國40年8月,徵集第一期常備兵,44年2月徵集第二期常備兵、同年5月徵集第三期常備兵。常備兵就是依兵役法規定的年限(2或3年)服役。這3期非規律性的徵兵,目的在補充部隊缺員,這就是「充員兵」一詞的由來。

 

          45年1月起,開始普遍徵兵,以梯次徵召及齡役男入伍服常備兵役,陸軍每週一梯次,服役兩年,海(含陸戰隊)、空軍每月一梯次,役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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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謹以此文向所有士官隊畢業的軍友致敬,你們做到了我做不到的事。

                      

                           士官隊學生英姿。(來源:青岐老兵部落格)

近日報載國軍士官培養制度,將有大規模的改變,原有各部隊自選自訓的士官隊將不再存在。相信每一個曾在士官隊受訓的阿兵哥,看到這個新聞,心中都會想起在士官隊那段痛不欲生的日子。然而每一個士官隊的畢業生,也是一輩子以曾經熬過士官隊的訓練為榮。

民國50年代後期到60年代初,陸軍基層部隊中的老士官逐漸退伍,在役的也多數升到上士或士官長階級,連隊中的正副班、組長缺員嚴重。依照當時人事法規,士兵晉升士官是營長的職權,只要營級發布人令即可,並未統一要求晉升士官所需的訓練或學經歷。因此各單位各行其是,自行從義務役阿兵哥中選升下士,然而標準不一、素質參差,以致弊病叢生。而各兵科學校士官班隊所能培養的士官,數量又遠不能滿足部隊需要。因此當時的陸軍總司令于豪章通令,以各師級部隊為單位(軍及軍團也有幹訓班,本文為各師士官隊),成立士官隊,選訓優秀義務役士兵,受訓3至4個月,結訓授予下士階級,以培養需求量最大的步兵科士官,至於其他兵科士官則仍以軍以上單位及兵科學校訓練為主。

當時各師(獨立旅)的士官隊(正式名稱應是XX師幹部訓練班士官隊)有的是任務編組,各級幹部由師屬各單位支援;有的是指定某一建制連隊擔任。大多以該師的代號為名,如206師的威武士官隊、117師的海鵬士官隊;也有以駐地為名,如空特部的涼山士官隊等。比較特殊的是民國60年代的成功嶺104師士官隊,因為負責大專學生集訓,不是稱〔成功士官隊〕而是〔大專集訓班榮譽士官隊〕(此一稱號可能在民國66年取消),當時每梯受訓的大專學生多達上萬人,各連班長必須滿編,所以士官隊規模也超大,有一個大隊〔一個營〕下轄5個中隊〔5個連〕。(感謝網友1076班長提供資訊)

民61南竿士官隊嚴家淦-3.jpg

民61南竿士官隊-2.jpg

民國61年副總統嚴家淦巡視馬祖南竿幹訓班士官隊。(國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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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很久以前就想寫一篇關於大陸來台老兵(老芋仔)的文章,希望能留下一些記憶。但是始終認為自己不夠資格,雖然先父也是大陸來台的資深軍官,但是原屬部隊在來台後就已解散併編,先父即離開部隊自謀生活。在我成長的過程中,並沒有機會與老兵們接觸;等到民國69年入伍服役時,已到老兵們服役的末期,野戰部隊中的老兵已不多,以個人經驗為例,一個步兵營中,不到20個老士官,而且多半不管事,與義務役阿兵哥也沒有太多的互動。


    因此,以我自己的親身經歷與見聞,實在不足以來寫這樣的文章。


    然而,在最年輕的老兵們都已經70歲,老芋仔都快要從臺灣消失時,還是忍不住寫了。不敢說可以記錄甚麼,只是希望能拋磚引玉,開一個頭,請網友們多多指正、充實。


    (過去幾十年,已有許多描述或提到老兵的新聞報導、小說、散文、雜記或網路文章,個人認為張拓蕪先生的所寫的「代馬輸卒手記」及之後一系列的「餘記」、「補記」等代馬五書,是最能夠完整、真實描述老兵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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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一篇舊作,初次貼於交大資科BBSWeapon版時,承蒙  24個比利,Dr.X mdx zaku RHC 想飛的史萊姆,黃色北極熊,薪水小偷,BBKing 濁水溪畔的橘, Lucifer等先進指正,


部分意見已納入本文,謹此致謝。2007/1


 


   各網路軍事版中,常常有版友抱怨陸軍基層營連編制的不合理,當過基層單位業務士()的,更是有切膚之痛。 [驗證精實案]作者楊兄在書中對此情形,有極為深刻的描述,相信當過參一的人,都深有同感。在精實案部隊改編後,此一情形似乎並未改變,所以作者說:精實案前如此,精實案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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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有些網友提到政戰士,勾起一些回憶。以下就我所知的一些早期的情形,提供大家參考,也請大家指正。由於個人見識有限,民國73年以後的情形,還請大家指教。

       國軍自黃埔建軍起,即仿效蘇聯紅軍,設立政工制度,當時是「黨軍」,因此稱為「黨代表」,連以上各級單位都有設置。北伐前,改稱「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國軍並非「國民黨軍」的簡稱,大家不要被對岸的說法誤導了),連、營的黨代表改稱「政治指導員」或「政工指導員」,簡稱「指導員」。這個職稱一直沿用到民國50年代,才改為現在的「政戰輔導長」;同時,「政治工作」也改稱「政治作戰」。

    抗戰勝利後,曾進行「軍隊國家化」,因此廢除政工制度,政黨退出軍隊。但在國共戰爭全面開打後,又再陸續恢復。

       國軍撤退來台,檢討大陸失敗原因,認為其中原因之一,即是認為廢除政工,造成軍隊失去中心思想,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而共軍以意識形態建軍,以黨領軍,黨委地位甚至高過同級部隊長。國軍因此全面恢復並加強政工制度,進而於民國40年成立「政治工作幹部學校」(簡稱「政工幹校」),民國59年改稱政治作戰學校,專門培養政戰幹部,該校第一期學生在畢業分發部隊後,多人在突擊東山島之役殉國,因此校園中有以殉國學生命名的○○路。

        除了建立政工幹部的培育系統外,連、營設輔導長;團、旅設主任、處長;師、軍、軍團、總部設主任,各軍種之上還有幾乎與總參謀部平行的總政治作戰部(蔣經國曾長期擔任總政戰部主任,可見政戰之地位)。政戰業務也比照軍事參謀業務,分為政一至政六(組織、政訓、監察、保防、民事、宣傳),但師以下併為為政一到政四。

 

        背景交代如上,以下言歸正傳。(本文所指的「政戰士」,是指有正式士官編制的「政治作戰士」,而非因承辦政戰業務而被泛稱政戰士的業務兵。)

        政工制度恢復後,連的指導員之下,設2名少尉編階的「政工幹事」,1人管政教,1人管康樂,協助指導員處理政戰業務,民國50年左右政工幹事減為1人。民國60年代初期,又因基層軍官不足等原因,「政工幹事」的編制取消。但是基層連隊政戰業務繁重,非輔導長所能獨力承擔,於是又在編制100人以上的連級單位增加「政戰士」。

        民國64年開始有大專學歷的義務役被選為「政戰士」(第一期政戰士為民國64年8月31日入伍)。此時並非一年一期,第二期是兩年後的66年8月底入伍,第三期則是68年8月。通常是沒考上預官,但是分數不低,經原就讀學校教官挑選、推薦,且一定要是國民黨員的大專役男。政戰士直接在受訓單位報到入伍,如忠愛莊、政戰學校、第一士校(代訓)等報到入伍,受訓四週,其間除少數單兵徒手基本教練外,絕大多數為政戰業務的教室課,除了晨間跑步,幾乎沒有體能戰技,連槍都沒摸過。結訓後,直接掛階(第一期為政戰下士)分發部隊。

(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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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部份引自內政部役政司的資料。

 民國39年3月1日老蔣總統復職,為反攻作戰準備,整編大陸來台的部隊,汰弱留強,不准退伍不准結婚,但兵員總會減少,真要反攻大陸兵力也不夠,於是開始徵兵。

 台灣省政府於 民國41年8月1日籌備兵役處,縣市政府於43年設兵役科〔股〕鄉、鎮、市公所設兵役課,辦理役政、役男、體檢、抽籤、徵召之業務。

在民國45年1月開始實施我們熟悉的"依梯次入伍當兵"之前,42年至44年曾經實施過徵集部分役男實施「補充兵」訓練,為期三個月(也有四個月),期滿歸鄉。

除了短期的補充兵訓練,民國40年8月徵集第一期常備兵,44年2月徵集第二期常備兵、同年5月徵集第三期常備兵。常備兵就是依兵役法規定的年限(2或3年)服役。這3期非規律性的徵兵,目的在補充部隊缺員,這就是「充員兵」一詞的由來。

日據時代的徵兵,台灣青年大多被送至東南亞作戰一去不返;光復後,國民政府在台灣募兵,先以不離開台灣作保證,但是不久之後就被調至大陸參加國共戰爭,能平安返鄉的也是少數。而且當時海峽隨時可能開戰,社會上對徵兵有很強的反感。

經過幾期的「常備兵」、「補充兵」訓練,被徵召的役男,都能在結訓或退伍後準時返鄉,兵役的公信力已逐漸建立。45年1月起,開始普遍徵兵,以梯次徵召及齡役男入伍,陸軍每週一梯次,服役兩年,海、空軍及海軍陸戰隊每月一梯次,役期三年。役期是明文載於兵役法之中的。

其實在民國45年開始普遍徵兵時,美軍顧問團就曾建議陸軍義務役2年時間太短,不足以培養熟練士官兵,應該仿效當時的南韓改為3年。

直到56年,由於大陸來台的資深士官兵進入退役高峰期,陸軍基層幹部(尤其技術兵科)出現嚴重缺員,且因義務役役期太短,造成經驗無法累積與傳承,於是將陸軍砲兵(飛彈)、工兵、裝甲、通信、兵工共五種兵科的義務兵,列為陸軍第一特種兵,改為三年役期(第三年為臨時召集),第二特種兵及一般兵(含大專兵)仍為二年;並從民國35年次役男開始實施。

當年所稱的「特種兵」,不是現在的特種作戰部隊。依當時的區分,「一般兵」為步兵(步槍兵、輕重兵器(機槍、迫砲)兵),其他的兵科都算「特種兵」。因此除了上面所列砲兵(飛彈)、工兵、裝甲、通信、兵工等一特兵五大兵科外,其他如衛生、經理、行政、運輸等等也都算特種兵科。所以役男抽籤時,陸軍會有「第一特種兵」與「第二特種兵及一般兵」兩種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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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文章最早完成於民國86年,如今成功嶺大專集訓已成歷史。

        前幾天在報上看到一則報導,總計歷年曾參加大專集訓的學生共1336000多人(其中女生210人),貼上這篇舊文,也算給自己留個記憶。2007/1

                   

成功嶺集訓話說從頭

   民國89年初最後一梯次寒訓學生結訓,成功嶺結束大專學生集訓任務。勝利之光月刊,民89年1月。

 

     民國四十年代,政府一切準備都在反功大陸,大陸來臺的部隊經過整編,汰弱留強,不准退伍不准結婚,但兵員總會減少,真要反攻大陸兵力也不夠,於是開始徵兵,但不是現在的普遍徵兵,稱之為「充員」補充兵員是也。並在日本退役軍官(白團)的協助下,建立後備動員制度,同時倣效美國ROTC制度,民國四十一年開始選訓「大專程度預備軍官」,以提高部隊幹部素質,並儲備作戰動員所需的基層幹部。

四十一年八月第一期預官在陸軍官校入伍,第一至三期預官一年軍官養成教育受訓期滿後退伍;四十四至四十七年的預官第四至第七期一年的養成教育後,下部隊見習六個月後退伍。

四十八學年度起在畢業前一年的暑假集訓三個月(14週,50年之後改為12週)與當時一般兵入伍時間約同,定位為預備軍官入伍訓練及學校軍訓雙重性質,時間長,也和部隊操課一樣,十分辛苦(54學年起改為8週,61學年起改為6週)。地點選在台中附近的陸軍烏日營區,命名為「成功嶺」,由於初期成功嶺條件與設備不足,許多人分在其他基地受訓的(如車籠埔、關東橋),但成功嶺自此威名遠播。

四十八年至五十三年的預官第八期至十三期,畢業前一年暑訓,畢業後入營軍官分科教育八週後,下部隊在職訓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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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當兵四大福利:「戰備、訓練、伙食、休假」,其中大概只有休假會被阿兵們認同。


 


返台假,則是外島兵的最大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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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兵扣抵成功嶺及學校軍訓時間的役期,幾十年來眾說紛紜,以下就我所知報告,請大家指正。

還是先從歷史源流談起,這是我的老毛病,請見諒。

大專男生暑期集訓始於民國40年(第一期預官)。當時是屬於大專預官的入伍教育,為期三個月(與當時一般兵入伍訓練時間4個月),數年後改在畢業的前一年暑假進行。時間長,也和部隊操課一樣,十分辛苦。地點也在數年後固定於台中烏日附近的陸軍營地,即今日之「成功嶺」。由於初期成功嶺條件與設備不足,也有分在其他基地受訓的(如車籠埔),但成功嶺自此威名遠播。三個月入伍合格,除犯有重大過失或違法犯紀,一年後從學校畢業即為當然預官,因已完成入伍教育,直接進入軍官養成教育與分科教育共六個月。分科教育完成後,下部隊見習六個月,總共當兵時間一年三個月(含成功嶺三個月),退伍時領一張預備軍官適任證書,動員召集時即可當軍官。當時大專院校少,大專程度役男也少,所以通通可以當預官。

大概在民國五十六、七年左右,因大專男生越來越多,未經考選的「當然預官」素質參差不齊,為了兵役公平與提高素質,於是預官改為「考選預官」,但研究所畢業仍為當然預官,役期也改為二年(含成功嶺)。成功嶺集訓變為八週,仍只有一梯次,也不全在成功嶺。此時成功嶺集訓的性質,已經轉變為學校軍訓的集中訓練,而非入伍訓。是國防部應教育部之委託,辦理的集中軍訓,是屬於大專軍訓課程的一部份。

民國六十年代,大專畢業男生大增,於是暑訓改為二梯次,後又增加寒訓一梯次,均改為六週。同時成功嶺也配合擴充設備,所有集訓學生都集中於成功嶺,成功嶺成為全國最大的訓練基地和最大的預備師(104師,四個步兵旅再配屬二個步兵旅),後來又改稱學一師、學二師。

之後因為受訓人數不斷增加,每年梯次增加,集訓時間也遞減為五週、四週,最後取消大專集訓。

因為成功嶺集訓時間可以扣除役期,自然是每一個大專兵所關心的,數十年來流傳在大專兵之間的謠言始終不斷。在我當兵的年代(成功嶺六週的時期),總會聽到新到部的大專兵說,從他們那年開始,大專兵扣兩個月(或八週)役期,多兩週的原因,是將學校軍訓時間也算入折抵;還有人進一步解釋說,因為他們在學校上軍訓課時,有在室外出操,所以可以折抵。更有人言之鑿鑿說,他在國防部(或總部、司令部)當兵的同學(或同學的同學、朋友、親戚等),已經看到公文,很快就會轉發下來。

當然,這個謠指部發出的公文,幾十年來一直都沒收到。軍訓課時間可以折抵役期的規定,直到最近34年才成真。

那謠言從哪來的?我也不知道,但是自己推測可能原因如下:

第一,過去大家通稱「大專兵當兵一年十個月」,這是成功嶺受訓八週時期的說法。成功嶺受訓六週時期,應該是一年十個半月,大家取其整數,仍是依原有的講法,說是一年十個月。如此造成某些人的誤會,並且以訛傳訛,又為使之合理化,所以自動將大專軍訓課程的時數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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