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些網友提到政戰士,勾起一些回憶。以下就我所知的一些早期的情形,提供大家參考,也請大家指正。由於個人見識有限,民國73年以後的情形,還請大家指教。

       國軍自黃埔建軍起,即仿效蘇聯紅軍,設立政工制度,當時是「黨軍」,因此稱為「黨代表」,連以上各級單位都有設置。北伐前,改稱「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國軍並非「國民黨軍」的簡稱,大家不要被對岸的說法誤導了),連、營的黨代表改稱「政治指導員」或「政工指導員」,簡稱「指導員」。這個職稱一直沿用到民國50年代,才改為現在的「政戰輔導長」;同時,「政治工作」也改稱「政治作戰」。

    抗戰勝利後,曾進行「軍隊國家化」,因此廢除政工制度,政黨退出軍隊。但在國共戰爭全面開打後,又再陸續恢復。

       國軍撤退來台,檢討大陸失敗原因,認為其中原因之一,即是認為廢除政工,造成軍隊失去中心思想,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而共軍以意識形態建軍,以黨領軍,黨委地位甚至高過同級部隊長。國軍因此全面恢復並加強政工制度,進而於民國40年成立「政治工作幹部學校」(簡稱「政工幹校」),民國59年改稱政治作戰學校,專門培養政戰幹部,該校第一期學生在畢業分發部隊後,多人在突擊東山島之役殉國,因此校園中有以殉國學生命名的○○路。

        除了建立政工幹部的培育系統外,連、營設輔導長;團、旅設主任、處長;師、軍、軍團、總部設主任,各軍種之上還有幾乎與總參謀部平行的總政治作戰部(蔣經國曾長期擔任總政戰部主任,可見政戰之地位)。政戰業務也比照軍事參謀業務,分為政一至政六(組織、政訓、監察、保防、民事、宣傳),但師以下併為為政一到政四。

 

        背景交代如上,以下言歸正傳。(本文所指的「政戰士」,是指有正式士官編制的「政治作戰士」,而非因承辦政戰業務而被泛稱政戰士的業務兵。)

        政工制度恢復後,連的指導員之下,設2名少尉編階的「政工幹事」,1人管政教,1人管康樂,協助指導員處理政戰業務,民國50年左右政工幹事減為1人。民國60年代初期,又因基層軍官不足等原因,「政工幹事」的編制取消。但是基層連隊政戰業務繁重,非輔導長所能獨力承擔,於是又在編制100人以上的連級單位增加「政戰士」。

        民國64年開始有大專學歷的義務役被選為「政戰士」(第一期政戰士為民國64年8月31日入伍)。此時並非一年一期,第二期是兩年後的66年8月底入伍,第三期則是68年8月。通常是沒考上預官,但是分數不低,經原就讀學校教官挑選、推薦,且一定要是國民黨員的大專役男。政戰士直接在受訓單位報到入伍,如忠愛莊、政戰學校、第一士校(代訓)等報到入伍,受訓四週,其間除少數單兵徒手基本教練外,絕大多數為政戰業務的教室課,除了晨間跑步,幾乎沒有體能戰技,連槍都沒摸過。結訓後,直接掛階(第一期為政戰下士)分發部隊。

(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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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部份引自內政部役政司的資料。

 民國39年3月1日老蔣總統復職,為反攻作戰準備,整編大陸來台的部隊,汰弱留強,不准退伍不准結婚,但兵員總會減少,真要反攻大陸兵力也不夠,於是開始徵兵。

 台灣省政府於 民國41年8月1日籌備兵役處,縣市政府於43年設兵役科〔股〕鄉、鎮、市公所設兵役課,辦理役政、役男、體檢、抽籤、徵召之業務。

在民國45年1月開始實施我們熟悉的"依梯次入伍當兵"之前,42年至44年曾經實施過徵集部分役男實施「補充兵」訓練,為期三個月(也有四個月),期滿歸鄉。

除了短期的補充兵訓練,民國40年8月徵集第一期常備兵,44年2月徵集第二期常備兵、同年5月徵集第三期常備兵。常備兵就是依兵役法規定的年限(2或3年)服役。這3期非規律性的徵兵,目的在補充部隊缺員,這就是「充員兵」一詞的由來。

日據時代的徵兵,台灣青年大多被送至東南亞作戰一去不返;光復後,國民政府在台灣募兵,先以不離開台灣作保證,但是不久之後就被調至大陸參加國共戰爭,能平安返鄉的也是少數。而且當時海峽隨時可能開戰,社會上對徵兵有很強的反感。

經過幾期的「常備兵」、「補充兵」訓練,被徵召的役男,都能在結訓或退伍後準時返鄉,兵役的公信力已逐漸建立。45年1月起,開始普遍徵兵,以梯次徵召及齡役男入伍,陸軍每週一梯次,服役兩年,海、空軍及海軍陸戰隊每月一梯次,役期三年。役期是明文載於兵役法之中的。

其實在民國45年開始普遍徵兵時,美軍顧問團就曾建議陸軍義務役2年時間太短,不足以培養熟練士官兵,應該仿效當時的南韓改為3年。

直到56年,由於大陸來台的資深士官兵進入退役高峰期,陸軍基層幹部(尤其技術兵科)出現嚴重缺員,且因義務役役期太短,造成經驗無法累積與傳承,於是將陸軍砲兵(飛彈)、工兵、裝甲、通信、兵工共五種兵科的義務兵,列為陸軍第一特種兵,改為三年役期(第三年為臨時召集),第二特種兵及一般兵(含大專兵)仍為二年;並從民國35年次役男開始實施。

當年所稱的「特種兵」,不是現在的特種作戰部隊。依當時的區分,「一般兵」為步兵(步槍兵、輕重兵器(機槍、迫砲)兵),其他的兵科都算「特種兵」。因此除了上面所列砲兵(飛彈)、工兵、裝甲、通信、兵工等一特兵五大兵科外,其他如衛生、經理、行政、運輸等等也都算特種兵科。所以役男抽籤時,陸軍會有「第一特種兵」與「第二特種兵及一般兵」兩種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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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朝太平天國亂起,中國開始引進近代西式火器,各地督撫各行其是,或建立兵工廠造鎗造炮,或直接購入各國武器,不但沒有全國「制式」,同一單位不同時期製造或採購的武器,零件、口徑、彈藥也常不能相通。民國以後,軍閥割據,武力就是權力,各省競相輸入或製造各式兵器,情況更是混亂,德、日、俄、英、美、法、捷克、比利時、加拿大、丹麥等各輕兵器製造國,幾乎全員到齊。北伐後全國取得形式上的統一,兵工署於民國二十四年訂頒制式步槍、輕機槍及重機槍標準,通令全國兵工廠遵行,但是因為產能不足,配合部隊整編全面換裝要到十年以後,二十六年抗戰爆發,中央軍及地方部隊(所謂的「嫡系」與「雜牌」)使用的步機槍種類之多,造成補給上極大困擾。不過在抗戰期間,經兵工署的努力,全國陸軍大致達到以7.92公厘口徑步槍(中正式或漢陽造)、二六式輕機槍(仿捷克ZB26輕機槍)及二四式重機槍(仿德國MG08馬克沁重機槍)為標準的步兵裝備。


抗戰中期,中國加入同盟國陣營後,開始得到少量英式裝備,後來的駐印軍與在雲南編練的「阿爾發部隊」則是全部美式裝備。抗戰勝利,國軍接收大量日軍裝備,為方便補給,於是將陸軍整編區分為「國械」、「美械」及「日械」部隊。


共軍以游擊戰起家,除少數自製外,武器裝備來源主要靠兼併其他部隊與戰利品,形式更是複雜。抗戰勝利,林彪率十三萬軍政幹部搶先國軍進入東北,得到俄軍移交的八十萬日本關東軍裝備,再加上連年征戰得自國軍的戰利品,民國三十八年初,林彪的第四野戰軍南下入關參加平津戰役時,已達百萬之眾,武器裝備為共軍各野戰軍中最優者。關內共軍武器則多以戰利品為主要來源。


共軍作戰有一特色,即是常由不同建制單位各派一部組成攻擊部隊,此種作法對當時共軍有許多好處,既可以戰練兵,平衡與提升各部隊戰術水準,又可激發各部隊相互競爭的榮譽心,更重要的是讓各部隊均能分享戰利品。


至於國共戰爭期間,蘇聯是否提供共軍俄製武器,大陸方面絕口不提,我方似亦無具體事證資料。應是當時蘇聯與中共均將國共戰爭定位於國內人民起義的階級鬥爭,為免落人外國勢力介入口實,蘇聯即使真有援助中共武器,數量也是相當有限。曾經看過一個說法,蘇聯將二次大戰期間美國援助蘇聯的十個步兵師武器交給中共,但是沒有其他的文獻資料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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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完成於民國91年間,文中所述或許已有不同,特此說明。

 民國97年8月再赴金門,發現古寧頭戰史館的武器展示說明,依然沒有改進。而小金門湖井頭戰史館,雖然花了大錢整修,武器的標示說明卻退步了。這次有照相,所以將相片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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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3年9月3日修正

感謝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課陳先生告知,該館陳列的武器標示已於民國98年底,經由國軍歷史文物館的協助,重新修訂製作,本文所述已是昨日黃花。

    「金門國家公園」成立於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為台灣第六座國家公園,以金門地區特有的人文與自然特色,是國內第一座以維護歷史文化資產、戰役紀念為主,兼具自然資源保育的國家公園。範圍包括太武山區﹑古寧頭區﹑古崗區﹑馬山區﹑烈嶼區等五個區域﹐總面積約佔全島之四分之一。

    金門國家公園成立後,軍方配合將具軍事歷史價值的館舍、營區移交給公園管理處,整修後開放遊覽。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這幾年在其擅長的文化資產、生態保育方面有相當好的建設成果,但是畢竟不是軍事專才,有關於戰役紀念部份,有待加強的空間仍有許多。

 

乳山戰役紀念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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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文章最早完成於民國86年,如今成功嶺大專集訓已成歷史。

        前幾天在報上看到一則報導,總計歷年曾參加大專集訓的學生共1336000多人(其中女生210人),貼上這篇舊文,也算給自己留個記憶。2007/1

                   

成功嶺集訓話說從頭

   民國89年初最後一梯次寒訓學生結訓,成功嶺結束大專學生集訓任務。勝利之光月刊,民89年1月。

 

     民國四十年代,政府一切準備都在反功大陸,大陸來臺的部隊經過整編,汰弱留強,不准退伍不准結婚,但兵員總會減少,真要反攻大陸兵力也不夠,於是開始徵兵,但不是現在的普遍徵兵,稱之為「充員」補充兵員是也。並在日本退役軍官(白團)的協助下,建立後備動員制度,同時倣效美國ROTC制度,民國四十一年開始選訓「大專程度預備軍官」,以提高部隊幹部素質,並儲備作戰動員所需的基層幹部。

四十一年八月第一期預官在陸軍官校入伍,第一至三期預官一年軍官養成教育受訓期滿後退伍;四十四至四十七年的預官第四至第七期一年的養成教育後,下部隊見習六個月後退伍。

四十八學年度起在畢業前一年的暑假集訓三個月(14週,50年之後改為12週)與當時一般兵入伍時間約同,定位為預備軍官入伍訓練及學校軍訓雙重性質,時間長,也和部隊操課一樣,十分辛苦(54學年起改為8週,61學年起改為6週)。地點選在台中附近的陸軍烏日營區,命名為「成功嶺」,由於初期成功嶺條件與設備不足,許多人分在其他基地受訓的(如車籠埔、關東橋),但成功嶺自此威名遠播。

四十八年至五十三年的預官第八期至十三期,畢業前一年暑訓,畢業後入營軍官分科教育八週後,下部隊在職訓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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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當兵四大福利:「戰備、訓練、伙食、休假」,其中大概只有休假會被阿兵們認同。


 


返台假,則是外島兵的最大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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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兵扣抵成功嶺及學校軍訓時間的役期,幾十年來眾說紛紜,以下就我所知報告,請大家指正。

還是先從歷史源流談起,這是我的老毛病,請見諒。

大專男生暑期集訓始於民國40年(第一期預官)。當時是屬於大專預官的入伍教育,為期三個月(與當時一般兵入伍訓練時間4個月),數年後改在畢業的前一年暑假進行。時間長,也和部隊操課一樣,十分辛苦。地點也在數年後固定於台中烏日附近的陸軍營地,即今日之「成功嶺」。由於初期成功嶺條件與設備不足,也有分在其他基地受訓的(如車籠埔),但成功嶺自此威名遠播。三個月入伍合格,除犯有重大過失或違法犯紀,一年後從學校畢業即為當然預官,因已完成入伍教育,直接進入軍官養成教育與分科教育共六個月。分科教育完成後,下部隊見習六個月,總共當兵時間一年三個月(含成功嶺三個月),退伍時領一張預備軍官適任證書,動員召集時即可當軍官。當時大專院校少,大專程度役男也少,所以通通可以當預官。

大概在民國五十六、七年左右,因大專男生越來越多,未經考選的「當然預官」素質參差不齊,為了兵役公平與提高素質,於是預官改為「考選預官」,但研究所畢業仍為當然預官,役期也改為二年(含成功嶺)。成功嶺集訓變為八週,仍只有一梯次,也不全在成功嶺。此時成功嶺集訓的性質,已經轉變為學校軍訓的集中訓練,而非入伍訓。是國防部應教育部之委託,辦理的集中軍訓,是屬於大專軍訓課程的一部份。

民國六十年代,大專畢業男生大增,於是暑訓改為二梯次,後又增加寒訓一梯次,均改為六週。同時成功嶺也配合擴充設備,所有集訓學生都集中於成功嶺,成功嶺成為全國最大的訓練基地和最大的預備師(104師,四個步兵旅再配屬二個步兵旅),後來又改稱學一師、學二師。

之後因為受訓人數不斷增加,每年梯次增加,集訓時間也遞減為五週、四週,最後取消大專集訓。

因為成功嶺集訓時間可以扣除役期,自然是每一個大專兵所關心的,數十年來流傳在大專兵之間的謠言始終不斷。在我當兵的年代(成功嶺六週的時期),總會聽到新到部的大專兵說,從他們那年開始,大專兵扣兩個月(或八週)役期,多兩週的原因,是將學校軍訓時間也算入折抵;還有人進一步解釋說,因為他們在學校上軍訓課時,有在室外出操,所以可以折抵。更有人言之鑿鑿說,他在國防部(或總部、司令部)當兵的同學(或同學的同學、朋友、親戚等),已經看到公文,很快就會轉發下來。

當然,這個謠指部發出的公文,幾十年來一直都沒收到。軍訓課時間可以折抵役期的規定,直到最近34年才成真。

那謠言從哪來的?我也不知道,但是自己推測可能原因如下:

第一,過去大家通稱「大專兵當兵一年十個月」,這是成功嶺受訓八週時期的說法。成功嶺受訓六週時期,應該是一年十個半月,大家取其整數,仍是依原有的講法,說是一年十個月。如此造成某些人的誤會,並且以訛傳訛,又為使之合理化,所以自動將大專軍訓課程的時數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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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島常有許多傳聞,一梯傳一梯,人人講得繪聲繪影。類似的情節,在金、馬不同島服役的阿兵,都言之鑿鑿那件事就發生在自己的島上。不過下面這件事,是我親身經歷,也參與一小部份的處理過程。


 


某一個星期三休假日(同一島的部隊會錯開休假日,當時我們休星期三),晚飯前收假,部隊集合點名,準備吃晚餐。第二連(又是前篇二兵之死的第二連,不過時隔一年)回報營部,有一名一兵沒回來。當然立刻就是雞飛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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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某阿伯夢中囈語,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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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一管人事,大家都曉得。其實參一也管很多別的事,例如公文收發、關防及檔案管理,軍紀糾察,內務管理等。這件事因為與軍法有關,所以就落在我頭上。


 


退伍前約兩個月,已經找到了徒弟開始銜接。徒弟各方面都很出色,反應佳又學得快,比我強多了,甚至待人處世都比我沉穩,師徒相處十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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